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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今年时尚圈流行什么,会不会流行有很多洞洞的护腰?
吃过午饭,岳升还是没来学校。
没有岳升的校园不再是我向往的校园,我索性背起书包,溜了。
说起来,这书包也是上次去镇里时,岳升给我买的,萤光绿,象征着森林与田野,生机勃勃,特别酷,起码比岳升从山里捡回来的好看。
为我,他真的很舍得花钱。
我哼着歌往家走,将萤光绿书包顶在头上遮挡太阳,哪知半途遇到了岳升。
原来他今天没来上课,是因为隔壁村一个老人生病了,他去给人看病。
我们村一共就俩医生,上次给我拔鱼骨的不靠谱,还是我升哥厉害。
但自豪的同时我又很好奇,岳升以前到底是干嘛的,为什么又能当老师,又能当医生,采购是他,巡逻还是他,他是别月村的守护神吗?
还有什么他不会?
噢,织毛线他肯定不会。
「怎么回来了?」岳升问我。
逃学被发现,我紧张吗?当然不,我很淡定地说:「因为我逃学了。」
岳升:「……」
我继续说:「你不在,上课没劲,所以我溜了。」
岳升平静的脸上竟是浮起一丝笑容,我觉得这笑有点纵容和无奈的意思。
他从隔壁村回来,手上提着不少东西,我立即卖乖,主动帮他分担,我们一起回家的样子像极了夫夫双双把家还。
从镇里买回来的月季今天开了两个花骨朵,我一回家就给它们浇水。
岳升则将口袋里东西拿出来清理。
其中一个口袋里,居然装着新鲜的草莓。
我在镇里吃过草莓糖葫芦后,就对那味道念念不忘,可是别月村没有,而且一串挺贵的,虽然岳升愿意为我花钱,我还是不大好意思。
我看着岳升将草莓洗干净,没抱多少希望问:「升哥,你会做糖葫芦吗?」
岳升转过脸,「你想吃?」
我假装也不是很想吃的样子,「没有啊。」
岳升做完手上的事,取出一袋冰糖,稀里哗啦倒进小锅里。
这时我已经从隔壁老王家回来了——没错,我又去向他取了个经。
「升哥。」我抱着乱糟糟的毛线,「你干嘛呢?我肚子饿了。」
有晚饭吃吗?
他煮着冰糖,看上去十分熟练,「做糖葫芦。」
我受宠若惊得一蹦三尺高,简直要以为我又拥有了翅膀。
「给我做糖葫芦吗?」我吼破了音。
他看我的眼神似乎有点嫌弃,过了几秒才说:「嗯。」
我宣布,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太阳,没有之一!
冰糖煮化之后,晾到温度适中,就可以裹草莓了。这看起来简单,但只有手法够好,才能裹得均匀又漂亮。最后用竹签子将草莓串起来。
我一口下去,满嘴汁水,呜呜叫着,赶紧将糖葫芦递到岳升嘴边,非要他吃下第二颗。
他拿我没办法,就着我的手吃掉一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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