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玄幻奇幻 > 不灭战神 > 第4027章 为善保护,为恶除之!

第4027章 为善保护,为恶除之!(1/2)

目录

秦飞扬听闻这话,转头看向火莲,揶揄道:「你这是不是在间接性的向我诉苦?」

「我跟你诉什么苦?」

火莲不解的看着他。

秦飞扬道:「帮我管理玄武界,不就等于在帮我守住家业?」

「我要真觉得苦,早就甩手不干,你还能把我从玄武界赶出去?」

「再说。」

「现在不都是李二和王三在管理?我现在比谁都清闲。」

火莲不由得直翻白眼。

「哈哈……」

秦飞扬开怀大笑。

好久都没有这么聚在一起,好好的闲聊过。

不一会。

秦飞扬等人就逛完后山,也看到了正在建造的传承之地,位于后山的正中心位置,火老的住处就在一旁的山巅。

等于就是说,传承之地就在火老的眼皮子底下。

……

山巅。

有一座古朴的小楼。

两层高,已经存在很多年。

不过很干净,很整齐。

小楼外,还有一个院子,也种植着各种珍贵的药材,远远地就能闻到一股浓郁的药香。

火老带着几人进入院子。

院子一侧,有一个石桌,六个石凳,四周的药材迎风摇曳,活力十足。

几人围桌而坐。

秦飞扬取出古龙神茶和茶具,一边泡茶,一边扫视着院子,笑道:「您这里还挺不错的。」

「不错是不错,就是缺点人气,太冷静。」

火老笑呵呵的说道。

「明白。」

秦飞扬点头。

「你又明白什么?」

火老狐疑的看着他。

秦飞扬摇头笑道:「您说这话,不就是想让我们以后经常来陪您喝喝茶,聊聊天嘛!」

火老哈哈大笑,道:「还是你这小子懂老夫,不过话说回来,接下来你们有什么打算?」

「接下来……」

秦飞扬泡好茶,一一倒上,随即端着茶杯,一边品尝,一边沉吟。

火老等人也都是端起茶杯,一边喝着,一边默默地看着秦飞扬。

少顷后。

秦飞扬笑道:「去神国。」

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

火老听到这话,手臂当下微微一颤,杯中的茶水都洒落出来。

去神国?

这不是去找死吗?

虽然现在秦飞扬能打败国主,但谁知道神国有多少老古董?

「我知道您老的担忧。」

「但现在,我们是非去不可。」

秦飞扬摇头一笑。

「怎么就非去不可?」

「难道有什么人,被神国抓走,需要你们去营救?」

火老惊疑。

「这倒不是。」

秦飞扬摆手,笑道:「跟国主一战,我得到十五道终极奥义的传承,不过……」

当下。

秦飞扬就将情况详细的说了下。

火老听闻,顿时是目瞪口呆。

虽然现在,到处都在议论秦飞扬打败国主一事,但谁又知道会这么惨烈?

「也就是说。」

「你们必须去神国,斩杀天骄,才能得到这些传承?」

冷静下来后,火老问道。

「没错。」

秦飞扬点头。

「若真能得到这些传承,造就出几位融合天道意志的强者,我们天云界的胜算确实能增加不少。」

「不过这也太危险吧!」

「你们这一去,等于就是羊入虎口。」

「要不还是去找龙尘和龙芩说说,让他们直接帮你们解开封印?」

火老皱眉。

「不可能的。」

「当时白眼狼就已经求过龙芩。」

「况且这是冰龙的交代,龙尘和龙芩也不敢违背。」

「这些年,他们兄妹为天云界已经付出够多,不能再去为难他们。」

秦飞扬摇头。

火老也是一个明事理的人。

既然秦飞扬这么说,那龙尘兄妹肯定也有自己的难处。

做人嘛,不能因为方便自己,跑去为难人家。

这是不道德的。

「行吧!」

「不管你们做什么,老夫都支持,但务必小心。」

火老叮嘱。

神国,虽然没人去过,但想也知道,肯定是龙潭虎穴。

稍不留神,可能就会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恩。」

秦飞扬点头。

「不说这些烦心事。」

火老摆手,看着李峰笑道:「你看看,现在你的秦大哥,疯子大哥,狼王大哥,都已经找到自己的另一半,你呢?」

「啊?」

李峰神色一怔。

下一刻,脸庞就不由通红一片。

怎么也没想到,火老会突然问出这么一个问题。

火老道:「我魔殿,还是有不少出色的小女孩,要不老夫给你张罗张罗?」

「呃!」

李峰错愕,等回过神,连忙摆手道:「不用不用,我还从来没想过这事,再说火莲姐姐,不也还单着吗?您作为她的师尊,应该为她多张罗张罗。」

「臭小子,还学会了祸水东移!」

火莲瞪了眼李峰。

李峰嘿嘿直笑。

但火老听闻,当即一拍脑袋,看着火莲道:「对呀,老夫还忘了你这个丫头,不行,必须得张罗张罗。」

「咳咳!」

火莲干咳不已,无奈道:「师尊,能别想一出是一出吗?」

「这怎么是想一出是一出?」

「老夫把一生都贡献给魔殿,膝下无一子嗣,你作为老夫的弟子,老夫能不能帮上小孙儿,肯定要指望你。」

火老道。

「这个……」

「楚芸师姐,不也是您的弟子吗?」

「您找她去。」

火莲也是连忙转移战火。

「她?」

「算了吧!」

「跟老夫一样,也是一门心思的扑在魔殿上。」

「所以还是得指望你。」

「不过就老夫这冰雪聪明的乖徒儿,放眼天云界,还真没人能配得上。」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