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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三章 证据突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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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告人到庭之后,法官便宣布开庭。

先由公诉人郑义红讯问第一被告。

第一被告长的非常猥琐,个头不高,一双小眼睛滴溜乱转,只是在法官和公诉人看向他的时候,他才会老实。

郑义红便看了看他问道:「第一被告,你在侦查机关的供述是否属实?」

「属实。」第一被告眼睛一转,还算老实的回答。

「你与第二被告是谁提议共同抢劫的?」

「是王勇提议抢劫的。」第二被告叫王勇,他这样回答郑义红。

「你当时是什么意见?」

「我当时本来不想同意的,但他非要去抢劫,我最后只好同意了。」

「你的意思是说第二被告强迫你去抢劫的吗?」

「差不多。」第一被告的小眼睛又开始乱转了。

「你们是怎么进入被害人家里的?」郑义红也没理会他这样讲,他这样说不影响大局。

「我和王勇就是翻墙进去的,然后又上了他们家二楼。」第一被告回答。

「你接着讲。」郑义红说。

第一被告道:「我和王勇翻墙进去后,悄悄地去了二楼,想偷点东西就走的,谁知道王勇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什么值钱的东西,我说我们快走吧,别让人给发现了,但是王勇不听,非要找到值钱的东西不可,结果就让他们家里人给发现了。」

「发现之后呢?」郑义红问。

第一被告看了她一眼,答道:「发现之后,我就藏起来了,王勇也藏起来了,谁知道家里的男主人发觉家里进人了,就四处寻找,结果王勇没藏住,眼看让他给发现了,王勇就先动手,我见了之后,也急忙上前帮忙,就把男主人给杀死了,杀死男主人后,家里的女主人也发现了,我们一看,就慌了,王勇就对我说,一不作,二不休,必须要把女主人也给杀死,我和他就一起去把女主人给杀死了,然后又发现还有一个小女孩,我们觉得不能留活口,就把她也给杀死了。」

第一被告讲的很冷静,但是在被害人家属听来,却是句句是泪,这两个畜生,太凶残了,说杀人就杀人,连他五岁的妹妹都不放过!

「你是怎么杀死被害人的?」郑义红又问。

第一被告说:「当时用刀,用刀杀死的。」

「你们捅了被害人多少刀?」

「忘了,有好多刀吧。」

「杀完人之后呢?」

「杀完人之后,我们就赶紧逃了,然后就没敢再回家,一直在外面四处打工生活。」

郑义红很快问完了。

法官便问孟浪有什么需要问的?

孟浪想了想,就问道:「第一被告,你们当时为什么要杀死一名才五岁的小女孩?」

第一被告听了,看了他一眼道:「因为她也看到我们了。」

孟浪道:「一个五岁的小女孩根本没有任何的反抗能力,而且当时还是在深夜,你们为什么还要残忍地杀死她?」

孟浪这话一说,第一被告便沉默不语了,眼睛虽然还是滴溜转,但是却低着头不说话。

「我的话问完了。」孟浪说。

孟浪问完,便轮到第一被告的律师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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