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6章 老年痴呆(2/2)
「有这个可能,「周建业说道,「王德发一直对我父亲怀恨在心,如果有人找他合作,他肯定会答应。「
秦渊沉默了一下,脑海中快速运转着。
如果刘芳是跟王德发合谋的,那这件事就更复杂了。
王德发是周建国的仇人,他有动机害周建国。
刘芳是周建民的老婆,她想要周建国的财产。
两个人一拍即合,一个出主意,一个出钱,一起策划了这起投毒案。
而周建民,很可能也是知情的,甚至是参与者。
「周先生,「秦渊说道,「我建议你现在就报警,把这些证据交给警方。「
「我也是这么想的,「周建业说道,「但我担心.「
「担心什么?「
「我担心我二叔,「周建业叹了口气,「不管怎么说,他都是我父亲的亲弟弟。如果他真的参与了这件事,我父亲知道了会很伤心。「
「周先生,「秦渊认真地说道,「你父亲被人下毒,差点丢了性命。不管凶手是谁,都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对你父亲的交代,也是对正义的交代。「
周建业沉默了一下,然后点点头。
「您说得对,「他说道,「不管是谁干的,都必须付出代价。我这就去报警。「
「好,「秦渊站起身,「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随时联系我。「
「谢谢您,秦先生。「
夜色渐深,秦渊躺在床上,脑海中一直在思考着周建国中毒案的细节。
刘芳、周建民、王德发,这三个人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但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他们都有害周建国的动机。
刘芳想要钱,周建民想要家产,王德发想要报复。
三个人各取所需,一拍即合。
但要把他们绳之以法,光有动机是不够的,还需要确凿的证据。
陈大勇的证词虽然重要,但他只是一个运行者,而且他的证词只能证明刘芳指使他下毒,不能证明周建民和王德发也参与了。
那些银行转帐记录虽然可疑,但也不能直接证明他们合谋害人。
秦渊需要更多的证据,才能确保万无一失。
他翻了个身,闭上眼睛,决定明天去找一个人问问。
那个人是他在龙城的一个朋友,在经侦大队工作,对经济犯罪案件很有经验。
第二天一早,秦渊起床洗漱,换了一身便装,准备出门。
「秦渊,你要出去?「许悦从厨房里走出来,手里端着一杯咖啡。
「嗯,去见一个朋友,「秦渊说道,「问一些事情。「
「什么朋友?「
「经侦大队的,「秦渊说道,「我想问问他,要给周建民定罪需要什么条件。「
「你是想确保证据充分,再出手?「
「对,「秦渊点点头,「这种案子涉及到经济犯罪,比较复杂。我必须确保万无一失,不能让他们有任何脱罪的机会。「
「那你小心点。「
「放心。「
秦渊出了门,开着车朝龙城市公安局的方向驶去。
他要找的人叫李志强,是龙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副大队长,两人是多年的朋友。
李志强以前是特种兵,退伍后进入公安系统工作,一路从基层干起,凭借出色的能力和过硬的作风,升到了副大队长的位置。
秦渊和他是在一次任务中认识的,当时李志强还在部队,两人一起运行过几次任务,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后来李志强退伍,秦渊也离开了部队,两人虽然各奔东西,但一直保持着联系。
秦渊回国后,曾经跟李志强见过一面,聊了聊各自的近况。
这次找他,是想请教一些专业问题。
大约半个小时后,秦渊来到了龙城市公安局。
公安局是一栋灰色的大楼,门口站着两个穿着制服的警察,神情严肃。
秦渊把车停在门口的停车场,然后拿出手机,给李志强打了个电话。
「喂,老秦?「李志强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听起来有些惊讶,「你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
「志强,我在你们局门口,「秦渊说道,「有点事想请教你,方便吗?「
「方便,方便,「李志强说道,「你等着,我下来接你。「
「好。「
大约五分钟后,李志强从大楼里走了出来。
他三十五六岁的样子,身材魁梧,国字脸,浓眉大眼,穿着一身便装,看起来很精神。
「老秦!「他快步走到秦渊面前,热情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好久不见,你小子怎么突然来找我了?「
「有点事想请教你,「秦渊说道,「找个地方聊聊?「
「行,去我办公室吧。「
两人一起走进公安局大楼,乘电梯上了五楼。
李志强的办公室在走廊的尽头,是一间不大的房间,摆设简单,一张办公桌,几把椅子,墙上挂着一些锦旗和奖状。
「坐,「李志强招呼秦渊坐下,然后给他倒了一杯茶,「说吧,什么事?「
秦渊接过茶杯,喝了一口,然后把周建国中毒案的情况简单说了一遍。
李志强听完,眉头皱了起来。
「你是说,周建国被人下毒,导致出现了类似老年痴呆的症状,然后他的财产被人转移了?「
「对,「秦渊点点头,「下毒的人是他弟弟周建民的老婆刘芳,运行者是一个叫陈大勇的厨师。陈大勇已经交代了,是刘芳指使他在周建国的食物里加铊。「
「铊?「李志强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那可是剧毒,用这种东西下毒,性质很恶劣。「
「是的,「秦渊说道,「而且周建国发病后,他的财产被转移了将近两个亿,都转到了周建民的帐户上。「
「两个亿?「李志强倒吸一口凉气,「这可不是小数目。「
「所以我想请教你,「秦渊说道,「要给周建民和刘芳定罪,需要什么条件?还需要哪些证据?「
李志强沉思了一下,然后说道:「这个案子涉及到两个罪名,一个是故意伤害罪,一个是诈骗罪或者侵占罪。「
「故意伤害罪?「
「对,「李志强说道,「用铊给人下毒,导致对方出现严重的健康问题,这就是故意伤害。如果受害人死亡,那就是故意杀人。「
「周建国没有死,但他的神经系统受到了严重损伤,出现了类似老年痴呆的症状。「
「那就是故意伤害罪,「李志强说道,「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使用了剧毒物质,情节特别恶劣,可以从重处罚。「
「那诈骗罪呢?「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李志强说道,「周建民趁周建国神志不清的时候,转移他的财产,这就构成诈骗罪。「
「如果周建国是被人操控,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了转让协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