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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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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用红宝还是绿宝,薛明珠还没有想好。

「不过,小姐设计的指环都好漂亮啊……」

花烟一张张看着图纸赞道。

现在,听了小姐所说的理由,花烟倒是觉得用大雁为原形做指环,好像也没有那么奇怪了。小姐最先拿出来的那张还满顺眼的。

「要不咱出做出来看看?」,花盏建议道。

可是,薛明珠自己又不满意了,把自己又关在书房里几天,才又画出了一张让自己满意的草图。

「这幅呢?!」

薛明珠眼睛中已添了血丝了。

这张草图上的指环十分含蓄。

若是她不主动说这对儿指环的原形是大雁,累死他们,外人也猜不出来。

「这个更好看!」

还好,薛明珠的辛苦没有白废。

这一版的指环似合更符合古人审美,花盏和花烟都表示喜欢。

果然,古人还是喜欢留白之美。

这对儿指环比起之前薛明珠设计的那些花里胡哨的指环,多了丝厚重和威严。简笔的大雁头与小雁头相亲相爱,弯成一个心形,除此之外,别无它物。

若是不明则已的外人,怕是看不出这里面的含义,只会觉得质朴简单,线条优美。

「我也觉得这张最好看!」

薛明珠高兴了,将草图拿给爹娘看,说了自己的想法。

薛父和薛母也觉得这主意不错。

听说薛明珠要找最好的金匠来打,薛母特意请了宁安城最大的首饰珠宝店鑫玉阁的掌柜带着他们最好的匠人来薛府。

「小姐,您的这幅设计若是想达到这个效果,非得百炼金不可。」,鑫玉阁的掌柜看过薛明珠的图指后说道。

金子柔软,多为粗宽的指环方不容易变形,且指环需得是闭口的。

像薛明珠设计的这种开口指环,若是用普通的金子,戴不了多久便会变形的。

而百炼金故名思议百炼而提纯的金子。

不但亮度高且比普通金子要坚硬许多。

价格更是普通金的千倍。

鑫玉阁的掌柜特意拿了一枚百炼金的样品递给薛明珠看。

这块样品只有拇指大小,拿在手里却沉过同等体积的黄金百倍,金光灿灿,亮可照骨,让人心喜。

薛明珠一眼就相中了,当下就拍了板,「就它了!」

说完,哼哧哼哧搬出了自己的私房。

薛父和薛母本来要替她出了这笔钱的,可是,薛明珠不让。说了是她送的定情信物,就得是由她出钱才是。

这些年,她有着金福缘这个产业,也是攒下了不少私房钱的。

她平日里也不怎么花。

私房很是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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