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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翠芬接过来,但还是心疼钱,叮嘱儿子,「你挣俩钱也不容易,以后别给我和你爸买了。」

林时归认真道,「给你们买是应该的。」

林建国套着手表,看着上面的牌子,「这手表不便宜吧?我要是带这个上班,影响不好。我还是收起来吧。等我哪天退休了,我就天天戴。好歹也是我儿子给我买的。」

林时归:「……」

高荣月捂着肚子哈哈大笑,「林叔,这可不行。手表这东西就得天天戴,你不戴容易坏的。」

林建国还是头一回听到这说法,「真的吗?」

王翠芬干脆利落做了决定,「那就把它卖了。这么贵搁在抽屉里放那么长时间多可惜啊。」

林建国一脸生无可恋,把戴了手表的手往后藏,生怕媳妇真的夺走,「那怎么行?这是咱儿子的孝心。这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

王翠芬果然有些为难,不过她很快想到好法子,「那就送给你爸。他可是法律学院的教授。你一个大老粗戴这手表人家都得说你装。你爸戴这手表,人家都夸他一句有文化。」

林建国一脸委屈,垂死挣扎,「可这是咱儿子买给我的……」

「你这个当儿子的还不如自己儿子孝顺。你也好意思说。我都不好意思听。赶紧拿下来。」

一愣神的功夫,手表就被她扒下来了。

林依不理会父母的官司,她正把衣服往自己身上比划。

这是一件秋天的夹克,套在身上很飒。

林时归诧异道,「我买的是S码的。没有M的了,没想到你居然能穿上?」

林依还没说话,王翠芬抢先道,「你妹工作了,天天加班到深夜。你瞧见没?都瘦了好一圈了。」

高荣月收到林时归送她的衣服,去林依房里换,换完从房间里走出来,「我这身也刚好。」

这身衣服几乎完美展现了她身材的曲线,又可爱又性感。

林依上前抚了抚她的腰身,色迷迷道,「哎哟,月月呀,你天天在餐厅上班,居然也能瘦下来。看来那家店伙食不怎么好啊?」

高荣月抚了抚自己的小脸,可怜兮兮道,「可别提了。天天吃牛排,吃得我都快吐了。」

她就是地地道道的中国人,最喜欢吃的就是中餐。

偶尔吃一回牛排还觉得新鲜,天天吃,她就受不了了。

上班将近两个月,她的胃口一降再降,瘦了六斤多。

两个小姑娘互相称赞,衣服好看。

林时归对两人的商业互吹没什么兴趣,提着箱子想要回屋。林依想到那个水晶天使,抢在他进屋前,挡住了门。

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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