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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点点头。
她低头接着看书。
过了大概十分钟。
她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是陆程安打过来的,「我办公室的钥匙忘记带了,在玄关柜那儿,你找找有没有。」
朝夕起身,果然在玄关柜上找到了钥匙,「有的,我送过去吗?」
「你出来吧。」
朝夕打开门,门打开的瞬间,她愣住了。
并不算的走道里,都被红色的玫瑰花铺满,玫瑰花的尽头,站着陆程安。十分钟前,他还穿着慵懒的家居服,可现在,已经换上了正装。
他缓缓地朝她走了过来。
十米不到的走道,他的步伐不快,但朝夕总觉得,从那头走到这一头,她等了不是几秒,也不是几分钟。
她等了太多年。
他在她面前停下,然后,跟变戏法似的变了条黑色的丝带出来,围上她的眼睛。朝夕伸手摸了摸,困惑道:「这是什么啊?」
陆程安绕到她身后,双手推着她的肩往前走:「你待会就知道了。」
等她终于停下来之后。
陆程安把丝巾扯开。
原本放着沙发和茶几的客厅此刻被鲜艳的红玫瑰填满,玫瑰花在地上摆成心形,周围摆放着很多支小蜡烛。朝夕和陆程安站在正中央。
朝夕有点想笑。
她以前读书的时候,也被人用这种方式表白过。
吉他,鲜花,蜡烛。
高调的追求。
但她无一例外都拒绝了。
她向来讨厌这种高调的行为。
可是今天,她心里涌起的不是排斥,不是抗拒,也没有一丝一毫的讨厌。
更多的,是感动。
因为做这些事的人,是陆程安。
陆程安也笑了出来,房间里的窗帘被拉上,只有蜡烛的光在视线里闪耀。他低眸浅笑的时候,眼睑处有一层浅淡的阴影,使得他整个人温柔又缱绻。
他穿正装的时候,大多是清冷疏离的。
很少会有现在这样的,浑身上下,泛着温柔的色泽。
可不管怎样,他都是那个出众又拔萃的男人。在十八岁那年,朝夕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眼睛就牢牢地固定在了他的身上,再没移开过。
多年前他玩世不恭地游戏人间。
再重逢。
他穿着简单利落的制服,神情淡漠又寡冷。
可不管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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