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页(1/2)
一接受到他的目光,他们想也不想就把头齐刷刷摇成拨浪鼓:「他说的真没问题, 是你有问题,接受现实吧。」
?
是这样吗?
黄教官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 迷茫了。
迷惘的不止他一人,还有姚光。
如果没记错的话, 这是她和林霁尘认识这二十一年来,头一回,林霁尘施展「林言林语」的技能, 不是为了损她,而是在维护她。
似曾相识的场面, 换了个身份重新看,这感觉还挺爽的。
比一口气干了十瓶冰奶茶还爽。
脚下的这片地都在飘动!
「教官还有什么事吗?要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带她回去了。」
林霁尘慢条斯理地从撕开吸管的塑料包装,扎进奶茶封口, 塞到姚光手里。
这回,姚光没有拒绝,乖乖接过来,捧在手里吸了一口,还擡头冲他甜甜地笑了下。
金灿灿的阳光从侧面映照而来,尘埃起起伏伏。她沐浴其中,小脸笼着层虚光,明艳干净,像被镀了一层绵软的细绒。眉眼弯弯,眸底藏着一点星,比太阳还亮。
林霁尘的心跳不自觉漏跳了半拍,随后又满满地发胀。
男人都有私心,希望自己喜欢的女人眼里只有自己,为自己着急担心,望向自己的目光总是洋溢着崇拜。
过去他心高气傲,对这些还挺不屑的,觉得那是无能之辈的行为。他的价值,根本不需要靠别人崇拜与否来决定。
可现在,当他第一次切切实实从小丫头的眼里感受到这种崇拜时,他竟该死地发现,自己好像已经堕落成了曾经最唾弃的那类人。
甚至不以为耻,还觉得,如果她能一直这样望着自己,那做一个无能之辈,其实也挺好的。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就是上一秒觉得自己完蛋了,下一秒就想着,完蛋......就完蛋吧。
可真是栽得彻彻底底啊。
林霁尘无奈地牵了下嘴角,有些负气,却也怜惜地揉了揉姚光的头,「小傻子。」
目光一瞬不瞬地锁在她身上,像是老母鸡望着自己绒毛未丰的小鸡崽,温柔得都能掐出水来。
趁着这良好的氛围,他赶紧问:「跟哥哥回家?」
姚光眼里的光闪了闪,看着他眨眨眼,又眨眨眼,低下头吸了一口奶茶,「不要。」
语气很坚决。
林霁尘:「......」
O98K,那他暂时还不能完蛋:)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