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梦境(中)(2/2)
「改什么主意?」
「我负责抖音发作品,你负责出货,你。。。」
「闭嘴,回屋说。」
围观的人还挺多,冷着脸的林宁,一把拉过林宝儿的胳膊,快步进了楼门。
401,楼梯拐角。
好奇蛮久的出租屋,还没一品国际公寓的衣帽间大。
半倚着门框的林宁,默默的扫了眼屋内的泡沫拼接地板和简易衣柜,愣是没找到床在哪。
「进来呀,还愣着干嘛?」
林宁的状态明显有些反常,脱过鞋的林宝儿,一边说,一边将快餐放在墙边的小矮桌上。
「哦。」
既来之则安之,脱去脚上的红黑AJ,进了屋的林宁有样学样,盘着腿坐在林宝儿身侧。
「感觉你怪怪的。」
随手拆了快餐的餐盖,林宝儿舔了舔唇,轻声道。
「我以前是什么样?」
「你不是吧,在我这儿玩失忆呢?」
「没玩,是真的忘了。」
「无聊,你想说什么?」
「我妈职位也不低,看你的穿搭也不像是没钱的样子,我们怎么就沦落成这样了?」
事情处处透着古怪,怎么也想不明白的林宁,索性直接问道。
「你不是吧,你把我们参赛的事儿都忘了?」
「参赛?什么赛?」
「得,你自己拿手机搜吧,零叶子集团,凌宇集团,家佳地产联合搞得大学生创业大赛,冠军奖励是一个小目标。」
「零叶子集团,叶玲菲?家佳地产,唐雯佳?」
「对呀,你这不没忘嘛。」
「我去,那凌宇集团不会是孙凌宇吧?」
「是啊,这么惊讶干嘛,你肯做我搭档参加比赛,不就是因为孙凌宇吗?」
「我,我参加比赛是因为孙凌宇?」
「嗯,你当时给我说他是你偶像。」
「偶像,他凭什么?」
一个祖传拆迁户罢了,在梦里居然成了自己的偶像。
林宁没好气儿的戳了戳餐盒里的鸡腿,莫名有被冒犯到。
「可能是因为都喜欢女装吧。对了,你刚打车花了多钱,我要给栏目的监督小组上报。」
「。。。」
「百科:孙凌宇,男,32岁,凌宇集团创始人,祖传拆迁户,首位公开场合女装的百亿富豪,照片(女装),福布斯排行榜第。。。」
「百科:叶玲菲,女,29岁,零叶子集团创始人,背景不详,福布斯排行榜第。。。」
「百科:唐雯佳,女,19岁,家佳地产所有人,父亲唐怀恩在其18岁生日时,将公司的所有股份。。。」
国内问百度,国外问谷歌,逐字逐句看过手机里的搜索结果,林宁倒吸了一口气,真是无话可说。
「找条短裙给我。」
待林宝儿吃过饭,再次扫了眼系统任务界面,林宁直接说道。
「啊,你要穿短裙?」
「不就穿个裙子,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摊手,耸肩,林宁轻蔑的笑了笑,别说是条裙子,就是不穿,在梦里那都不叫事儿。
「导员不是才找阿姨谈过话吗,你这和顶风作案又有什么区别。」
「让你拿你就拿,学校也没哪条规定说男人不能穿裙子。」
「好吧,要我帮你化妆吗?」
「化妆干嘛,何必搞那么麻烦。」
穿短裙的目的就是为了任务,至于别人怎么看,林宁根本不在意。
「这。。。」
「行了,拿去吧,牛仔裤外套条短裙罢了,哪来那么多事儿。」
「哦,那你身上的袜子呢,钱我都收了。」
「想都别想,要卖卖你自己的去。」
「不是说好你供货嘛,我才不要卖我自己的。」
「卖袜子能挣几个钱。」
「你什么意思?比赛有规定不能问家里要的。」
「直播。」
记忆里系统的转帐可是无处可寻,林宁眼珠子一转,直接说道。
「直播?」
「嗯,你直播,我找人给咱打赏。」
「打赏不行的,有规定。」
「怕选手找人变相送钱?」
「嗯。」
「无聊。这样,等三天,三天后再说。」
擡手接过林宝儿手里的白色百褶短裙,林宁微眯了眯眼,很快便有了决定。
「为什么要等三天,三天没有进项的话,我们会被别的组落下好远的。」
「哪来那么多为什么,我说三天就三天,到时我人还不一定在哪呢。」
「什么意思,你要去哪?」
「没什么,我现在也不确定我。。。我去,这裙子居然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