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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这一篇江南,就是我们刚刚听小春娇唱的那首。为什么要去找小春娇?因为要领悟江南的风情,谁说的?是国子监的先生说的。」曹暨敲了敲顾云清的脑袋问她:「记住了?」
顾云清瞪了他一眼:「切,你说谁会关心我读不读江南?我娘和外公,压根不在乎。我那个跟没了一样的爹会在意?对我来说他比祠堂的牌位多一口气而已。」
「你就当我在乎不成?」曹暨跟这块木头说不通,索性就强硬要她读书。
「啊哈!」顾云清笑了:「哥们,你喜欢王三娘那种舞文弄墨的,那就自己跟着读书,可也不用强迫我读吧?你这不是读书了,你这是中毒了。」
曹暨气不过,伸手拧了她那嫩嘟嘟的脸颊,那脸颊滑嫩,突然舍不得下手,偏生那个混帐,一双大眼轱辘乱转,贱兮兮地说:「我不是王三娘,你这干吗?阿暨人要接受现实,人家不喜欢你,就是不喜欢。何必强求呢?再说了你要强求也该找个姑娘来,给你扮王三娘,那个叫做什么,有个话本上说,叫做心上人的替身。替替你就觉得心上人也不过如此了,从此爱上了替身,一发不可收拾,从而真情流露,那心上人就是个屁,爱宠那个替身一辈子。」
曹暨对她的胡言乱语咬牙切齿,手指戳着她的额头:「把那些东西给我扔了,不许再看。」
「那是你不知道话本子的趣致,里面可是什么都有。」顾云清拿下他的手,勾住他的肩膀,仰头:「哥们,我跟你说,好的话本子,那故事真实跌宕起伏,感人肺腑。比如刚才你不会摸手,还要找我练习,这盖因你平日不够博学广记。别说是摸手了,就是摸腿话本子里也讲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你按图索骥,定然让人猜不出你是个初出茅庐地嫩鸡。」
曹暨要被她给气地发笑了,低下头差点与她唇瓣粘贴,连忙擡头,下巴被她的脸颊给嗑到,自己还微张着嘴,一下子咬到了舌头,疼地半死,这才遮掩了自己通红的脸,顾云清只当是他咬到了唇疼,摸着脸问:「怎么样?你怎么这么不小心。」
曹暨伸手揉了揉眉心,他已经是历经岁月的老东西了,这个混帐还是个年轻的对什么事都好奇的小憨货,却忍不住问她:「书里说摸腿该如何?」
顾云清仔细回忆了一下书里所言,搓了搓手,这手就搭到了曹暨的腿上,那手势在曹暨看来就跟一只猢狲在挠痒痒差不多,他差点笑出声来。偏生一眼过去,那本被她甩在边上的《乐天诗集》,脑子里突然冒出一句琵琶行中:轻拢慢捻抹复挑。
腾地一下子浑身热了起来,后退一步。上辈子做了皇帝之后,多少女人爬上他的床,那技巧比她这一手挠痒好了不知多少,那时自己也曾想过要留个后,劝自己忍一忍,若是能够留下个种来也算是对皇位有个交代,却没有一个能让他忍上一忍的,不过触及体肤已经是万分不适,最后只能以赶走她们结束。
久而久之,不知怎么的,外面开始传他有隐疾,他有时候也怀疑自己真有隐疾,要不然一个大男人为什么对女人就没办法提起兴致。不过晚上闭眼一梦,梦见云清那混帐,缠着他胡天胡地,清早起来却是……
只要是她,哪怕是猢狲挠痒,也能让他无法自控。
避开了她的猴儿爪子,红着一张猪肝色的脸说:「走,跟我出来!」
在顾云清眼里,曹暨刚刚失去美人心,这般模样也是正常,顾云清安慰自己要照顾他的心情,只是这个货也太难逗笑了,以前两人一起这么一闹,所有烦恼烟消云散。现在呢,还对她生气了。阿娘说女人来了月信会如此,他是为什么?难道和她一样是个女的?是她的姐妹?不不不,要是姐妹长成他这般刚毅,那也太那啥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