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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无疑又是一个新的证人证言。
一个可以将事件推到白热化高度的新证据。
原本这个案件在网络上的热度已经有回落的趋势,但由于这个勇敢的少女又再次推至新高点。
至此,社会对「色魔老师性侵幼女」事件的关注度空前高涨。
唐蜜信心十足前来咨询律师,律师却说,实名举报属于个人口述证言,仍旧不能当做有力的定罪证据。证人证言对于破案、审案等,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但其本质上是一种主观表述,缺乏形成判案证据的客观性。因此,如果没有其他证据印证,仍旧不宜作为定罪的有力依据。
张萍和唐蜜对视一眼,都有些泄了气。
看来如今万事俱备,只差一个确凿定罪证据。
该怎么办呢?她们去哪里找到一个确凿的实质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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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留言鸭,有红包掉落^_^
第76章 26-1
事件出现一个星期, 袁成志除了被勒令开除, 协助调查,身败名裂外, 基本没有任何损伤。
据说, 他的妻子曹月晴还在为他默默奔走。
开庭之前,曹月晴找上了在医院的张萍一家, 跪在了地上请求他们的原谅。并请求只要答应撤诉,多少钱她都愿意偿还。
唐蜜赶到时只听见张萍愤怒的回应她:
「我们一家都会原谅你, 但是你的老公猪狗不如, 我告到倾家荡产也要叫他付出代价。」
「我们何必搞得两败俱伤呢?」曹月晴流着眼泪劝说,「现如今的法律是有漏洞可钻的,我请了最好的律师,律师说你们提供再多的证人证言也只是佐证证词, 最坏的打算也只是判处五六年, 再不行我还可以继续上诉。但是你们收了钱,可以送孩子去国外读书, 她会拥有一个更好的未来。」
「我女儿的未来用得着你来给?」张建气得推开曹月晴, 「我们不会利用孩子赚这些钱的, 你赶紧滚!」
张萍说:「曹小姐, 你扪心自问, 假如今天躺在病房里的是你自己的女儿,你会答应你自己嘴里说的这些狗屁条件吗?我就是要告他坐牢,我要他一辈子永无翻身之日,我要每个人都记得他的猥琐面目, 哪怕他只坐一年的牢,我也要他每分每秒都饱受煎熬怒骂,今日我女儿承受的痛苦我要他百倍承受,你到现在还不明白吗?」
张建气急败坏,「赶紧收拾收拾滚蛋!」
曹月晴转身离开,迎面撞上了正朝这边来的唐蜜。
唐蜜无意与她交谈,径直往前走去,曹月晴站在身后,看她很久。
张萍对唐蜜说:「听说袁成志的妻子给他找好了律师。若是我们还不能找到更有力的证据,到时候他只要一口咬定自己没有做过,最多也是判个几年。几年后出来他换个身份仍旧可以东山再起。」
「可恶的世道!」张建说。
唐蜜叹息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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