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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来人告诉他,幕后黑手目前仍然逍遥法外,周惠兰被贩卖的案件中缺乏关键性的证据,而他是关键的证人时,对于来人提出的请求,请他回家出庭作证,他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主审官示意公诉人提问。
公诉人直接询问骆峰:「骆峰,被告韩海说你当年为了带受害人私奔而打晕他,是否属实?」
骆峰敛了敛心神,答道,「这并不属实,我们三人当时到了粤省就分道扬镳了,我并不曾打晕他,亦不曾与受害人周惠兰私奔。」
「反对——」曾律师道,「我当事人当时说的是怀疑,其实他并未见到打晕他的人,而是根据那封遗留下来的信判断打晕他的人是骆峰。」
公诉人说道,「我的提问是基于检查笔录、被害人供述、被告人供述等材料,被告人在最初的时候确实是说过这样的话,后来改口,这些都是有众多村民作证的,这便是所谓呈堂证供,被告人抵赖不了。」
主审官:「反对无效。」
「那封信他怎么解释?」
公诉人又问,「这封信可是你当年所写?」
「不是。」骆峰摇头。
「他说不是就不是吗?必须经过笔迹鉴定才能确定他有没有说谎吧。」韩海想拖时间!
公诉人:「我们请来了专业的笔迹鉴定专家,一会就能出鉴定结果!」
韩海不敢置信地看着这一幕,多年的人生经历,让他一直都坚信『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这次也一样,他一直都没放弃,他坚信,虽然过程艰难,但自己最后肯定能安然无恙地能出去的。可是现在,他不确定了。
在鉴定期间,公诉人问骆峰:「骆峰,你交待一下你当年从仪水县柳回家乃至前往港城的行程。」
骆峰道,「那年,我接到家里的信,办了相关的手续之后就回家了。路上偶遇同去粤省的周惠兰韩海二人,就一起结伴,到但了粤省就分道扬镳了。我家在粤东,他们要去的地方是粤西。后来我又赶了六个小时的路,转了两趟车回到家的。次日,我们全家就登上了前往港城的轮渡。我手上还有一些当年的票证,已经作为证据提交上去了。」这些票证当初被他无意中带到了港城,他想着以后这些小东西就成了对大陆的一种念想,就随手收集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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