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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先吃。」她才不要过去, 又不爱那玩意儿, 恰好此时电话也响了,她三步并作两步进了堂屋, 「喂?」
电话那头顿了顿,「我明天回去,你把房租准备一下。」
林凤音这暴脾气,「合同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你非要涨租, 那就法庭见吧。」
「行啊,那就别租了。」
林凤音「啪」一声挂了电话,去他妈的,遇到这种无理取闹胡搅蛮缠利欲薰心的房东真是倒了八辈子的血霉!不租就不租,离了她还活不了了?
她当时就是怕同她牵扯不清,只签了一年的约,早知道她敢这么不要脸,她就签十年,赔不死她!
气话归气话,但现实又让她不得不冷静下来:门面不好找,想要迅速找到一个替代的几乎是不可能的。
同时,她在铜钱巷又已经打出了名声,打官司就得关店,一天损失几百,十天半月下来就是几千,还有因为名声受损带来的后续影响……简直无法估量。
到时候无论输赢,损失的都是她。
大王就是拿准了这点,宁愿赔钱也要让她伤筋动骨,逼着她不得不妥协。
林凤音这回是真怒了。
忽然,眼前多了个瓷白色的大碗,里头是炸得金黄焦香的红薯条,散发着诱人的香味。
林凤音擡头,金珠正静静地看着她,「要辣椒吗?」
不待她回答,又从身后拿出一只小碟子,里头是红艳艳香喷喷的辣椒面……分明是一开始就准备着的,还假模假样藏身后。
林凤音乐了,一把年纪的人了,怎么还跟鸭蛋似的,自以为是的玩些别人一眼就能看破的小把戏。
金珠可能也觉着幼稚过头了,不自在的轻咳一声,看着她气鼓鼓的双颊,只觉着异常的赏心悦目。因生气而散发红晕的双颊,仿佛两枚熟透的果子,令人垂涎欲滴。
上次……真是令人食髓知味。
林凤音气归气,但美食当前也不会拒绝。重生回来忙着挣钱养家,她已经许多年没吃过炸薯条了。
「刚谁?」
「嗯?」
金珠指指电话。
「哦,是房东,正换着法逼我涨房租呢。」
「哦?」
林凤音这口郁气正愁无处倾诉,当然,更多的是相信他的为人不会碎嘴,自嘲道:「才租半年呢就得翻倍,她就是拿捏我的生意刚起步不敢轻易退租,什么合同人家不在乎。」
「原先多少?」
「五百一年,现在想要涨到一千,你说过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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