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三章 问饮(2/2)
孔颖达当即被问得一愣,但他脑筋也是转得极快,忙也答道:「自是极好的!此笔一个是轻便,再一个是廉价,若真能推行天下,当是天下学子之福也!」
黄小刚听得顺耳,当即哈哈大笑着又给他倒了一杯梅子酒:「好!仲达都觉得好,便肯定是真好了,来!且再饮一杯!」
这黄小刚饮的梅子酒,乃是采用了今年夏天新采的青梅,和他命人搞出高粱酒混合酿制,这头一杯叫孔颖达喝下还问题不大,待饮下了第二杯后,便也瞧见他的面孔终于开始泛红。
也在这时,就瞧他红着脸大着胆子道:「不过,微臣也有一言,还想请监军斟酌些许,所谓文章千古事,其中之妙,便在笔墨纸砚,这铅笔虽好……却终究替不得毫笔呐!」
黄小刚自然明白他话里意思,只是笑道:「仲达多虑也!这古人造物,讲究顺其自然,而今人造物,讲究的是怎么方便怎么来。这毫笔写字虽然好看,可费事不便,写几个字又是要研墨、又是要晾纸、字又写不小,相当麻烦,哪有铅笔方便?」
这话说得孔颖达不得不点头承认,这世人求繁弃简者少,求简弃繁者多,大多数人做事当真是按着怎么方便怎么来,所以日后铅笔替代毛笔显然是大趋势所在啊。
然而,也在这时就听黄小刚话题一转,却道:「对也!仲达可还记得,我提议将如今的用字,做些简化之事?」
孔颖达闻言当即猛吸一口凉气,然后忙也把头摇得像是拨浪鼓一般,急道:「嘶!此事万万不可!」
黄小刚顿时瞪眼问道:「如何不可啊?」
孔颖达一边摇头,一边抚须道:「仓颉造字,字中含有天地至理,一笔一划,本就是天规地矩,如何能简之?再说……要把字减成四笔、五笔,这……这……这成何体统?」
黄小刚听来好笑,便伸指沾了杯中残酒,先在桌上写了一个「马」字,然后又在旁边数着一二三又写了一个「马」字,跟着又写了一个「鸟」,然后还是数着一二三四五,再写下了一个「鸟」字。
然后就看着孔颖达的手一抖,竟是硬生生的捋下了好几跟胡须下来。
那么好了,黄小刚都把这孔颖达给逗了半天,也得说说这人来历了。
这孔颖达字仲达,本是冀州衡水(今属河北)人,本是孔子的第31世孙。
此人生于北齐后主武平五年(574年),八岁就学,曾从刘焯问学,日诵千言,熟读经传,善于词章。至隋大业初,被杨广选为「明经」,授河内郡博士,补太学助教。
而后隋末大乱,在原本的历史轨迹里,他后来是投靠了李唐,先是做了一段时间的国子监祭酒(国立中央大学的校长),再为东宫侍讲,后受诏撰定《五经》义训,总共一百八十卷,名为《五经正义》。
《五经正义》可是唐代科考「明经」科的标准教材,于唐高宗时成书,完成了五经内容上的统一,此后注释儒经必须以此为标准,科举应试亦必须按此答卷,不许自由发挥。
因此唐以后的科举规则和出题方式,基本上就是由他始制,可算是科举之鼻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