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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页(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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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家族的水系魔法师还在路上,艾斯脸上的伤疤还是原来的样子,但他胸口的伤口已经完全好了,只留下一道浅粉色的痕迹,摸上去也还有些凹凸不平。但也完全不影响行动,甚至是练剑。

诺欧还给艾斯找来了祛疤的膏药,让艾斯每天用着。但那个膏药大约是给女士的,带着淡淡的香气,能在身上留一天。艾斯用了一次后,死活不肯再用,美曰其名:「身上有道疤,比较有男子汉的气概。」诺欧也拿他没办法。

艾斯哀叹一声。

如今,艾斯跟诺欧很熟了,在他面前,也不怎么伪装自己的想法。

艾斯:「能不能不去?」

诺欧:「你前两天不是还说,就算参加明年的试炼,你都要加入格鲁吉亚骑士团吗?罗斯大骑士长没有没有权限,只有骑士团的团长才能破格把你招进去。」

艾斯用刀叉把牛排切了十几个小块,「我改变主意了。」

诺欧:「多给自己留条路不好吗?虽然你想去帝都做学者,但是这不妨碍你参加格鲁吉亚骑士团。几年后,万一你改变主意了,还可以继承诺依曼子爵的爵位。现在,帝都可是越来越吝啬赐予平民爵位,最多的也只是骑士爵位。」

骑士,分为两种,一种是通过骑士团考核的剑士,他们剑术出类拔萃,礼仪无可挑剔,被称为荣誉骑士;另一种是大贵族,甚至是陛下赐下的爵位,骑士爵位,终生制,不可世袭,但也属于真正的贵族了。后者,在活着的时候,也会拥有自己的封地、庄园,可以向封地上的臣民收取税款。

艾斯:「你不懂。」

「我是不懂你的想法。」诺欧挑了挑眉,道:「但是,明天去格鲁吉亚骑士团的训练营,你可不能摸鱼。吃完饭后,我们一起去剑房练剑。」

艾斯:……

艾斯:「我不想去,但是我也不会让骑士团的人把我筛选下来。我去不去,和他们要不要我,可是两回事。」

诺欧心情很好地把牛排吃完,「我知道。但是,你快一个月没有摸过剑了,手都生了。」

饭后,诺欧和艾斯休息了一会儿,诺欧就拖着艾斯去了剑房。

诺欧扔给艾斯一柄长剑。

艾斯捡了起来,长剑有点沉,道:「不能用木剑吗?」

「放心,你伤不到我的。」诺欧也从架子上拿了柄同样材质的长剑,「我也不会伤到你的。我不会用斗气,这样公平一些。」

「好吧,好吧。」艾斯嘴里不乐意地念叨着,突然出手,直刺诺欧的背心,「兵不厌诈!」

诺欧回身挡住了艾斯的剑,像是早有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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