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四章 越办越大(二)(2/2)
李再昂的妻子负责在境内将资金通过网银汇至这502个帐户中,李再昂在香港和澳门的atm上取出港元,在从事洗钱活动的同时把取出的港币卖给从事买卖外汇的财务公司或兑换行。那些财务公司和兑换行再将相应的人民币通过境内银行帐户导入其指定帐户,就这么循环取现,在帮人洗钱收取手续费的同时从中牟取利差。」
「这钱赚得也太容易了!」
「确实很容易,不过需要一定资本,并且在『业内』要创建起一定信誉。」
银行不就是靠信誉吗,地下钱庄其实跟银行差不多,只是不合法。
张副厅长微微点点头,抱着双臂靠在椅子上接着洗耳恭听。
「郝英良找的第三个地下钱庄,主要从事『公转私』业务,属于『支付结算型』的,他们通过设立空壳公司,假造业务往来,再通过『公转私』业务,采取网银转帐等方式协助他人将对公帐户非法转到对私帐户,套取现金等进行非法支付结算。这一类犯罪手法比较隐蔽、快速、交易量大,迎合了一些人非法转移资金、非法套现的需要。」
「具体是怎么操作的?」陈处长凝重地问。
「他们先通过集体在不同银行开立诸多帐户从而形成『个人帐户群』,再注册设立一批贸易『壳公司』并因此掌握一批『公司帐户群』,通过这些帐户群汇集需要美元的客户导入的人民币。光这样还不够,他们还会另外设立一批贸易『壳公司』并用这些公司的帐户群向银行购买美元,最后将所购买的美元转卖给客户。」
韩博深吸口气,补充道:「更为惊人的是,该作案团伙起初仅有四个成员,但随着交易量的增大,他们不断发展身边的朋友入伙,同时在『壳公司』帐户交易过于频繁的情况下,发展新的贸易公司入伙,雪球越滚越大,光我们现在掌握的累计非法买卖外汇就已达到9.12亿美元!」
侦办萍盛集团涉黑案牵出腐败案和涉案金额惊人的洗钱案,随着对这三个刚捣毁的地下钱庄深挖细查,又会牵出多少案件?
谁会通下钱庄对资金进行划转和本外币兑换,能够想像到那些资金背后绝对存在涉毒、涉恐、涉赌、走私、贪腐等违法犯罪,或存在逃税、骗税、骗政府奖励、逃避外汇管理等违法投机套利。
部领导指示必须深挖细查,刘副局长就是冲着这个来的。
他跟张副厅长对视了一眼,不动声色问:「韩博同志,你最熟悉案件,也不止一次参与侦办乃至组织侦办过大案要案,请给我交一个实底,深挖细查这三个涉嫌洗钱的团伙需要多长时间,凭现有的力量能不能啃下这个硬骨头?」
洗钱案件不是其它案件,工作大的惊人,李硕在电话里汇报侦查工作才刚刚开始,各种证据材料就能装几卡车,去年曾一起侦办过凤仪县特大诈骗案的经侦民警忙得焦头烂额,凭现有力量没两三年估计办不结这一系列案件。
虽然缴获很诱人,但没有金刚钻真不能揽瓷器活,何况林书记和张副厅长态度明确,只要争取一个「承办」的名义,到底怎么「办」把主导权上交给部里。
韩博不想给领导留下一个不顾全大局的坏印象,无奈地说:「报告刘局,由于地下钱庄控制的帐户动辄数百个,涉及区域范围广。并且为掩人耳目,犯罪分子使用跨地区转帐、网银转帐、多次交叉转帐等方式,给调查取证工作带来巨大困难。再加上侦查过程中有可能发现的其它案件,想深挖细查凭我们现有的力量显然不够,这根硬骨头至少我们东萍市局啃不下。」
「张副厅长,你们省厅的意见呢?」
「刘局,三个地下钱庄虽然是东萍市局在我们省厅组织下捣毁的。为此,从我们省厅经侦总队和几个市局经侦支队抽调了一批精兵强将。如果这批骨干全扑在这个案子上,必须会影响其它工作。」
张副厅长顿了顿,不缓不慢说:「并且,这三个洗钱团伙的主要犯罪行为是在东广实施的,离我们太远,鞭长莫及。我们厅党委认真研究过,一致认为案子办了一半不能不办,同时又存在一些不利因素,所以上报部里。」
「办了一半不能不办」,这句话是重点。
刘副局长觉得很是好笑,不打算跟他绕圈子,直言不讳说:「张副厅长,来之前部领导作出过重要指示,若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巨大,则由人行、外管局及我们部经侦局组织相关部门联合侦办。现在情况明了,案情重大,涉案金额触目惊心……」
这块硬骨头太难啃,啃下一小块能牵出一连串,不知道要啃到猴年马月。
作为东萍市公安局副局长,韩博只想打掉郝英良团伙,为死者伸冤,为国家追回被他们侵占的资产,上级部门愿意接手最好,反正自己目的达到了。
正一身轻松,刘副局长又来一句:「韩博同志,你最熟悉案情,经侦工作经验又丰富,接下来的侦查工作你可能要继续参与,一直到案件办结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