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往事(1/2)
时间是倒回到2007年10月,沈临还是天宇力捧的快男十三强选手之一。
而且他还是这些人的好『兄弟』,毕竟他年龄最小而且是天宇力捧的歌手之一!
「临子,你说你好好的畅销书作家不当,跟我们这帮人叫什么劲?」
蜀都站巡演结束,浑身疲惫的沈临还有余浩明两人坐在酒店的沙发上随意瞎聊着。
「谁让我女朋友喜欢看到我在舞台上呢!」
沈临乐呵呵说了一句。
彩灯一样的情侣表情立刻让余浩明不爽了!
「我可告诉你了,咱们公司不允许歌手私下谈恋爱,免得被粉丝发现,影响人气!」
「不怕,我这是单恋,她还不知道呢!」
「哟!暗恋都能让你玩出花!告诉哥,她是谁?」
「你也认识,就是那个新版《神雕侠侣》里的演员!」
「刘…刘亦非?」
「滚!我倒是想,有可能吗?」
「估计也没戏,难道是孔林?」
「我有那么重口味吗?明告诉你吧,她叫杨蜜!」
……
2008年6月的凌晨,沈临正在租的房子里写稿子,很突兀的,手机响了,随手拿过来,是余浩明。
「说,有什么事。」
沈临的语气有些冷淡,甚至有些漠然。
这段时间,沈临跟整个天宇的人闹得很僵。
第一,他不愿意给其他人写歌;第二,他也不愿意按照公司的规定出歌。
既然你这么吊,公司对他也就不闻不问,基本上算是放弃他了。
沈临也不在意,单是《盗墓笔记》这一个系列,就足够他一辈子吃喝不愁了!
与此同时,跟公司的一些『兄弟』慢慢的也就越走越远。
甚至还跟余浩明吵了一架,因为《天天向上》的事。
涵哥很欣赏沈临,沈临也挺愿意到《天天向上》露个脸,但天宇方面主推的是余浩明。
如果余浩明能好好说话,沈临本身也不是很想做综艺节目的主持人,可这家伙直接找到沈临让他把录制《天天向上》的机会让给自己。
给出的理由很强大『你都会写书了,干嘛还跟他抢一个综艺?』
这就跟你有钱,我找你借钱,你不借就是犯罪一样!
沈临可不会惯着他,直接赏了他两耳光。
俞浩明也急眼了,居然想反手!
他哪是沈临的对手,随手抄起旁边的板凳,差点没把他砸死!
可惜,天宇方面对余浩明算得上绝对的力挺,直接越过王涵,余浩明空降到了《天天向上》。
讲真,如果沈临真的想争那个主持人的位置,他会争不过余浩明?
跟小爷装逼,没打个半身不遂就已经算沈临很有仁慈之心了!
所以,态度能好也就怪了!
「嘿嘿,你上下qq,我给你看张照片!」
俞浩明不仅没有生气,反倒乐呵呵笑了出来,然后,发过来一张图片!
是一张牵手照,照片上的女生,浅笑嫣然。
是杨蜜。
他两啥时候在一起了?
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
沈临本来就跟天宇有矛盾,再被这么一刺激,只觉得全世界都有点针对重生者。
打个飞机飞到了美国。
先是各种嗨皮,流连于夜店之类的场所,后来才开始写东西,想着能打入好莱坞。,证明下自己的能力!
总之,余浩明这个人勉强算是沈临的情敌了。
……
「…沈导,能不能跟我们解读下余浩明的意思呢?」
机场出口处,网易的记者依然在穷追不舍。
「你问我?我特么问谁?他写的微博,你找去他,缠着我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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