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番外我想做你的男人(1/2)
孟辰然早晨起*,高宇杰还在睡得香甜。孟辰然微微一笑,轻轻地在他脸上亲了一下,踮手踮脚地穿好自己的衣服。轻轻地走出门,去扬子街上买高宇杰最喜欢吃的那家小笼包。
他们现在生活的这个城市是一个二线城市,不是很发达,但是也不贫乏。两年前因为不停地追逐,a城的公司早就交给别人打理了。一直到半年前在这里正式定居下来,他才又开了一家小的贸易公司。既可以挣钱养活他们,又不是很忙,可以多出一些时间来陪着高宇杰。
一路小跑着跑到扬子街那里,那里的老板一看到他立刻将准备好的小笼包送给他。这个年轻人,自从半年前,就每隔三天过来买一次,都已经形成规律了。虽然他不说,不过一猜就知道肯定是给女朋友买的,以前问过他住在那里,居然是隔了三条街的距离,弄得他跟她老伴都很感动,像这样*着自己妻子的年轻人,真的很少了。
孟辰然接过小笼包和豆浆,向老板和老板娘道谢,然后稍微站着喘了喘气,又加紧地跑了回去。
他每隔三天都会来买一次,虽然喜欢吃,不过总是吃这个也不好。所以不来买的三天,他都是亲自给他做早饭的。
跑回家后,将小笼包和豆浆放到外面的餐桌上,自己到客房里的浴室洗了个澡,然后换了一身笔直的西服就出门了。虽然公司不是很大,不过也是要每天尽量去看看的。也是想要给高宇杰留一个自己的自由空间,不然他又要非说自己看着他。
孟辰然这边一关门,高宇杰就睁开了眼睛。
随手从*头柜那里拿出手机来看了看,已经快要九点钟了,伸了伸懒腰又赖了一会,才从*上爬起来。
洗脸刷牙顺带着又洗了个澡,出来之后就看到柜子上放着他平平整整的衣服。
从什么时候开始,孟辰然对他照顾的折磨仔细了,想了想,还真的忘记了。拿起那些衣服套在身上,就连衣服都是他买的,在他的*溺下,自己渐渐的已经迷失了自己。他真的不敢想像,要是哪一天孟辰然不在了,他该怎么办,还是否能够生存下去。
嘴角溢出一丝苦笑,这或许就是他新的想要禁锢他的方式吧!将他*的再也离不开他。
吃完早饭后高宇杰下了楼,直接奔进了斜对面的一家书吧。
当然不是为了看书,他没那个文艺细胞,要看也是看些黄书,这点和孟辰然简直就没有一点共同语言。想想都让他恶寒,有的时候两个人晚上往*上一坐,他看得是小黄,而孟辰然看得却是什么看都看不懂的外国字。就这样,真不知道孟辰然到底喜欢他什么。
这家书吧就叫书吧,没那么多繁琐的名字。基本上他一吃完早饭,都会往这里坐上半天。因为这书吧的店主和他一样,都是圈里人,而且都是被压的那个,孟辰然也放心他们交往。
当然,人家是天生的,他是后来被掰弯的。
「你们家孟辰然又把你伺候好了,往这里消遣来了。」小雨一看到他进来就忍不住地打趣说。
小雨全名叫莫雨,今年才二十二岁,年纪虽小,不过出来闯荡的时候早,性子比高宇杰都要成熟的多。不过一直因为没有找到好的伴,对高宇杰也是羡慕嫉妒恨呀!
五个月前第一次看到搬到这里的高宇杰和孟辰然,一下子就被孟辰然的儒雅气质所吸引了。再看高宇杰,分明就是一傲娇小受,自己又不比他长得差,所以,隔三差五地用尽一切办法的,去*孟辰然。不过,到最后都没成功,后来才知道,人家两个根本就不是纯的好同志,全都是因为彼此而成的。
失落呀伤感呀,不过倒是让他和高宇杰成为了朋友,远远地看着孟辰然,也算是一种心里寄托吧!
「生意怎么样?那个傻大个来了没有。」高宇杰一进来就满脸好奇地问,他说的那个傻大个是最近经常来书吧的男人。据小雨说,他一眼就看出来,那是个gao。他们这种人,不用了解,只需要一个气味,就能分辨出同类了。
当然,高宇杰是没有那种特异功能的,因为照小雨的话来说,他不是一个纯同志。
小雨往里面努了努力,说:「看那里,早就来了,比孝子还孝子,每天早早来报导。」
「切,心里很得意吧!被人这样爱着。」高宇杰坐到他身边笑嘻嘻地小声说。
「我对他才没兴趣,长那么高一个子,要是动起手来,还不得把我打死。」小雨瘪瘪嘴说。
高宇杰想了想,也跟着发了一下抖,他知道小雨怕什么。以前一个伴就是,动不动就对小雨动手。两个人维持了两个月的时间,打的小雨进了四次医院,所以小鱼对那种暴力肌肉男是害怕了,才会一眼就看中了孟辰然。
「不过,像你家孟辰然那样的男人,还真的是少数呀!你说他怎么就对你这么死心塌地,在我们这个圈里,什么419*的,多的是了,谁跟谁还能一心一意。连女人结婚了还有离婚了的,更何况是男人和男人之间。真是不公平,我就愣是没看出来,你哪里值得他死心塌地了。」小雨又开始唠叨起来,他已经有好久没有固定的伴了,只要一有空就会忍不住地数落高宇杰,一边又感叹他怎么就没碰到这么好的男人。
高宇杰却苦笑,孟辰然好是好,可惜呀,再好也是一男人。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倒是真希望没有遇见过他。」高宇杰叹息,是一家人不知道一家人的难处呀!
小雨却撇嘴,对于孟辰然和高宇杰的事情他也一清二楚,忍不住伸出手来推了他一把,忿忿地说:「知足吧你,要是有这么一个人一心一意地爱我,别管是男人女人,我都会结束。这是个冷漠的世界,这是个缺少爱的世界,有一份真爱摆在面前,不好好去珍惜,早晚有一天你会后悔到姥姥家去。」
「我姥姥早死了,就算不死,估计知道我跟一男人在一起,也会被气死。」
小雨翻翻白眼,伸出两只纤细地白爪子往他脖子上比划著名说:「你是要气死我吗?都不知道我有多嫉妒你。」
正说着,那个被他们叫做傻大个的男人走过来了,照例,手里拿着一本书。已经连续十五天了,每天他都会过来待上一个小时,然后买走一本书,让高宇杰极度鄙视,哪有人看书看这么快的,分明就是图谋不轨。
小雨也这样认为,不过人家从没有说过任何逾越的话来,他们也不好下定论。但是小雨肯定,这男人一定是看上自己了,不然不会这样勤快地每天过来。
其实仔细看,这男人长得还真不错。浓眉大眼,高高的鼻梁,不薄不厚的嘴唇。皮肤是蜜色的,一看就知道特别的健康。就是个子实在是太高了,看着将近一米九,要知道,自己可是正宗的江南小男人,一米七五脚底下还穿了一双增高鞋。
压迫感太重,让他不敢接受。
「二十七块整,」小雨拿著书往上面一扫,淡漠地说。
男人将钱递过来,是的,递过来没有说一句话。十五天了,天天过来,却从未说过一句话,让高宇杰和小雨一度怀疑他根本就是个哑巴。要不是有一次偶尔听到他打电话,还真的会把他当成哑巴来看呢。
男人将钱递给小雨,小雨看了一眼,多了一毛钱。
淡漠地说:「多拿了一毛。」靠,就一毛,怎么不是一百,一百就不提醒了。
「一毛给你的,」男人缓缓地开口,这是莫雨第二次听到男人说话,声线很动听,说不出来的磁性。
「什么意思?」莫雨黑了脸,给他一毛钱,什么意思,小费吗?感情他就值一毛钱呀!
「我看到你书柜上写的了,如果有人给你一毛钱,你就跟他走。」男人又淡淡地说,语气平和的没有一丝波澜。但是那眼睛,却深深地看着莫雨,让莫雨不敢与之对视。
小雨的心猛地漏了一拍,他是写过这句话,那是有一次和相识了五个月的男朋友分手时,一时痛苦难受而随手写的。当时刚听到一句关于一毛的解释,说是一毛就是十分。一个人肯给你一毛的感情,就是十分的感情。所以,他就写下了那句话,谁给他一毛的感情,他就会跟谁走。
日子久了,连他自己都忘记的事情,甚至都不记得在哪个书柜上写的了。他却看到了,还将一毛给了他。
「我的意思是…,」小雨突然觉得有些语塞了,舔了舔嘴唇。他的唇形很美,微微上翘,非常的性感,这一舔,让对面的男人眼眸又深了几分。「我要的不止是一毛钱,更是十分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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