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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宁将乐儿抱到庞文德跟前,让他看了一眼:「知道这是谁吗?这是姝萤的孩子,原本他该喊你一声爹的,但你没这个资格。」
「可我有什么错?」
许是突然觉得有九星府的人撑腰,庞文德居然硬气起来:「斩妖除魔,天之正道。」
噗……
文宁一巴掌甩了上去,庞文德一口鲜血吐在了床上。
「住手!」九星府的人高声喝道。
文宁转身问在场的所有人:「你们什么都知道了,还觉得你们是对的?是替天行道?狐妖做错了什么?她不过是被前世蒙蔽双眼,爱上了一个混蛋,而你们这些凡人却生生的逼死了她,你们难道不觉得有愧于天地正道吗?」
「人妖有别。」历文星走到文宁身前,「拔剑吧。」
斩妖除魔,守卫正道,是他一生为之前行的动力,不可能因为一件事改变。
「拔剑?」文宁突然消失在众人眼前,「总有一天,你们的信仰会如我一般崩塌,你们的剑也会如我的方寸毫一般被自己封存。」
方寸毫?
历文星想起一个传说:几百年前,有一个神仙因恋上一魔界女子而被贬出仙界,据说使的就是方寸毫。
方寸毫外形如一只毛笔。此神仙因耽于美色,嗜好美人图,所以便将法宝炼成了毛笔的样子。
历文星嗤笑道:「原来是个谪仙,怪不得如此愤世嫉俗。」
第16章 桃花安(十三)
文宁抱着乐儿回到天夷山的兔子洞,身后跟着一个女子,女子怀里还抱着一个女婴。
兔子看看眼前的二人,有些懵:「这一大一小?风流债?」
「去你兔儿爷的风流债。」文宁将乐儿放到床上,道:「她叫朱莎,是只狼妖。」
朱莎双眉一弯,露出两只小虎牙,笑的很是可爱:「你好,文画师说这里有一个狐婴需要喂养,恰好我与相公四处游玩,听说你们这里风景极好,就打算在这里长住一段时间,还请多多关照。」
兔子听到朱莎这样说,很是开心,抱过她怀里的孩子道:「客气,客气,想住多久就住多久,这孩子真可爱。」她偷偷的将襁褓扯开一角,「是个小姑娘呀。」
文宁指指床上的乐儿,揶揄道:「你怎么不去抱抱乐儿?」
兔子翻了个白眼,鄙夷之。
反倒是朱莎听到文宁这样说,就过去将乐儿抱起:「呀,生的真是可爱,给我们家小初一做相公吧?」
文宁喝了一半的茶卡在喉咙里,难受的紧:「狼性不改,等你家初一长大了还愁嫁不出去?」
「嫁是嫁的出去的,就是怕嫁了负心人,放个现有的吃我奶长大的,肯定不能白白便宜了别的小妖精。」看得出,朱莎很喜欢乐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