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五十章 儒法,无情(2/2)
犯人鬼所不犯,破日月所不破。
儒法、无情!
法儒,无私!」
林牧笑道:「暂且改名为『儒法』罢,儒释两道中无情者很多,看似公允,有时不免铸成大错,待到哪天看清自我,改名『法儒』时,那才足称得上一句『得道高人』……」
如果有前世霹雳迷看到,一定会苦笑,林牧这货,又拿霹雳角色来搞事了。
不过释明贤在旁体悟了这几句话一番,却是越来越觉得有味道,点下点头笑道:「确实极好!想来也能有几分现实意义,如果能成就几分功德,也算是法海禅师惠泽后人了……」
他明白了林牧的意思。
不说其他,在现实中,「法海」很常见,常常有一些看似维护公正,实则害了百姓的事情发生。
比如说在前段时间报导的,一个叫「赵春华」的老太太摆个小摊,靠让顾客拿玩具枪打气球赚点辛苦钱,就这样的很正常的生意,估计是得罪人了,硬是被某个当地的正府人员抓去,说什么「非法持有枪枝罪」,被判了三年半。
这是乱执法吗?
也不是,法律规定: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的枪,一率认定为枪枝。
这是什么概念呢?
每个人小时候应该都曾玩过塑料子弹枪,就是那些枪,估计都可能达到这个量级。
也就是说,所有人,基本都曾「非法持有枪枝」过。
因此,警察按法律抓这老太太,从法律上看是没有问题的,判三年半,也符合法律条文,甚至还是「坦白自首后的宽大处理」。
但凭心而论,这样的事情,岂不是如同「法海收伏白素贞」一般地可笑?
一些研究法律,精通法律的人想整一个普通老百姓,那他几乎是可以完全合法地把你给整了,而且还能大言不惭地骂你「屁民不懂法」,这是多可怕的一件事情?
……
想到这里,释明贤突然又有些后悔:「是我考虑不周了,《白蛇传》的故事并非没有现实根据,自古到今,这种『一心卫道卫法,做出的事实却是在祸害百姓』的事情太多了,百姓写出《白蛇传》的故事,想来也是有感于现实中的这些情况,是我先前太过计较了……」
两人都不是那种为了无谓的面子,而枉顾是非的人,这一番交流,倒是很投缘,当下就闲聊了起来。
这一聊不打紧,从古到今的各种故事、传说里,几乎到处都是毁林牧三观地事情发生。
比如说……
千古奇冤陈世美……
感谢Anderson先生、书友20171110165123508的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