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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时机不对,终究还是错过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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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岁的秦煜,终于有了自己的出版公司,一鼓作气策划出版了好几本十分畅销的小说和诗集,一时风光无限。

从毕业拼搏到今天这个成绩,秦煜付出了多少努力,只有一直相伴在他身边,默默支持他的莫伊能够了解。

短时间内再想扩张,以秦煜公司目前的实力和市场占有率,已经是不太可能了。

工作稳定下来之后,秦煜觉得是时候给这个跟了自己十年的初恋女友一个安定的家庭。

于是,结婚这件事提上了日程。

自己创业本就不易,出版社又是刚刚才有些名气,秦煜给自己安排了巨大的工作量。

出差,加班本就是家常便饭秦煜,这下更做起了名副其实的「空中飞人」,往往一两个礼拜都不能回家一趟,每天全世界各地的飞各种图书展销会。

有时早上还在台湾,晚上就到了香港,第二天中午,又坐到了日本的某个餐厅吃午饭。

幸好莫伊体谅他,一手包办了婚礼的全部准备工作。

婚礼的前两天,莫伊忍不住给还在国外出差的秦煜发来了自己手捧鲜花的婚纱试穿照片。

秦煜匆匆忙忙看了一眼,又埋头工作,直到深夜才想起,不回复莫伊又该多心了。

酒店里,秦煜仔细端详着莫伊发来的照片。

照片中的莫伊笑容灿烂如天使,洁白的婚纱是秦煜相中的那一款。

挑婚纱时,尽管每一件秦煜都说好看,但细心的莫伊还是从秦煜细微的表情中,选出了这款他最满意的婚纱。

堪称完美的五官配上精致的妆容,玲珑的曲线配上大拖尾的裙摆,准新娘莫伊优雅的坐在床上,深情的凝视通过镜头传达出浓浓的爱意。

秦煜由衷的回复一句,好美。

没有任何间隔的,莫伊又单独发来一张手捧花的照片,娇羞的粉玫瑰映着准新娘娇羞的脸庞,真正的人比花娇,相映成辉。

秦煜随口问了一句,怎么是粉玫瑰?他以为,结婚用花,都会是代表爱情的红玫瑰。

莫伊的电话马上打了过来,小心翼翼的解释道,自己只是随手拿了一束花为了配婚纱照相,结婚那天一定还是会用秦煜喜欢的黄色郁金香。

秦煜笑笑,没有往心里去。

莫伊总是太多小心,自己不知道几年前的什么情况下随口说过一次黄色的郁金香很美,莫伊便记到如今。

秦煜没有多做解释,只说,好。

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随口的这一个「好」字,便毁了两个人终生的幸福。

第二天,也就是婚礼的前一天,刚下飞机,秦煜就接到了一通将他从天堂拉向地狱的电话。

准新娘莫伊因为秦煜随口的一句话,放弃了自己静心搭配的粉玫瑰手捧花,一大早就跑到花店去订黄色郁金香,没想到在回来的路上,出了车祸。

赶到医院,秦煜望着昏迷不幸的莫伊,和那一束染满了莫伊鲜血的黄色郁金香,懊恼的恨不得以死谢罪。

从花店出来的莫伊在早尖峰时段没有打到出租车,那日天气尚好,心情愉悦的莫伊一路小心呵护这怀中那色黄色郁金香,时不时低头嗅嗅香气,那沁人肺腑的香甜,让她预见明天婚礼的美好。

在快要到家的那个路口,一个赶着上班迟到的年轻人将沉浸在幸福之中的莫伊撞飞。

莫伊娇小的身躯在空中画出一道美丽的曲线后,「砰」的一声落地。那束黄色的郁金香,被她紧紧的护在怀中,没有丝毫损毁。

整整十年,莫伊再没有醒过来。

莫伊昏迷的一年之后,秦煜结束了他呕心沥血一手创办起来的出版公司,按照莫伊的心愿,在闹市的僻静处,开了一间小小的书店。

在本该是他们结婚一周年纪念日的那天,秦煜独自一人走到教堂,在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基督雕像的注视下,为自己戴上了结婚戒指。

从此,他对外宣称自己的身份,已婚。

「其实,你根本就还放不下。」

安然走过去,纤纤玉手轻轻搭在秦煜因回忆的痛苦而微微发抖的肩上。

安然的声音,将秦煜拉回现实。

他擡起头,眼神尽显忧郁。

秦煜像是自言自语般说道:「曾经,我爱莫伊,却总想着事业为重,没有照顾好她;如今,我知道自己是爱上晓汐了,我不想再重蹈以前的覆辙,等到错过之后再后悔。」

「你想怎么做?」安然问道。

「什么?」秦煜仿佛没听清楚,反问道。

「杜晓汐,你想怎么办,表白?」安然目光灼灼。

秦煜别过头,不再与她对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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