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大新闻(2/2)
「不然怎么着,也没人陪。」
许非提起就不愉快,这一天过的真是精彩纷呈。
「这话说的,我们为什么要陪你?」
陈小旭回了一嘴,又觉得不太对,又不知道哪里不对,好在张俪接过话头,「好了,上去吧,我们请你吃西瓜。」
三人到了二楼,胡则红和东方文樱不在。陈小旭从来不干活,张俪就找了把刀,准备切瓜。
「哎,等会儿!」
许非连忙叫停,「你这么吃瓜是没有灵魂的,我去拿个勺。」
他飞速跑到三楼,拿了个羹匙下来,「吃西瓜得这么吃,这才叫……呃……」
他挠挠头,一个勺,三个人,三个人,一个勺。
「算了还是切吧。」
嘁!
俩姑娘齐齐鄙视,张俪利索的切成小块,手法娴熟,一看就常做家务。
西瓜还没到大幅上市的季节,口感稍差,但在炎热的夏夜里也十分满足。陈小旭啃着瓜,偶然一擡眼,注意到许非的手背上有擦伤。
「你又跟人打架了?」
「什么叫又啊,我就不能是蹭的?」
「哼,你以前跟人打架,就是这种擦伤!」
「他经常打架么?」张俪奇道。
「小时候经常打,后来就少了,带着我跟一群小孩子,一个对八个,被打的满脸是血都不求饶,我就在旁边看着。」
陈小旭吐出一粒籽,幽幽道:「真怀念小时候。」
什么鬼?
许非翻了个白眼。
「出事了!出事了!」
正怀念童年时,胡则红忽然跑了进来,「出大事了,你们还有空吃瓜?」
她抄起一块西瓜就啃,「乐韵跟王导吵起来了,好大声,乐韵刚走!」
「啊?为什么啊?
「这大晚上,她怎么走的?」
「小轿车接的,说认识个男的,要出国。」
「什么出国,是去香港。」
东方文樱也进了来,消息更准确一点,「说是认识个香港明星,人家要带她去香港结婚,乐韵就同意了。王导不放人,俩人就吵起来了。」
「……」
仨人面面相觑,事情来的太突然,也太劲爆。而且不光205,楼上楼下乱糟糟的,看来已经传开了。
当然,闹心的是剧组领导,同学们都是看戏的,还有觊觎王熙凤的那几个,瞬间觉得自己机会来了!
许非对这事了解一点,但不晓得啥时候发生的,原来她这么早就认识罗烈了。
据后世的八卦文章记载:罗烈受邀来做一个活动,乐韵也有参加,对其一见倾心,就开始追求。
乐韵才十七岁,年轻单纯,很快坠入情网。
这年头的人大多崇洋媚外,削尖了脑袋往外钻。香港在内地人眼中,就是个繁花似锦,纸醉金迷的花花世界,能嫁给香港人,还是个大明星,是件非常荣耀的事情。
罗烈当时已有妻儿,把乐韵带去香港后,只能把她藏在别墅里,并介绍拍了一些戏。
后来事情败落,罗烈趁机甩掉了她,且闹的人人皆知。作为小三的乐韵走投无路,事业低潮,加上又把母亲接来香港,生活愈发穷困潦倒。
她无颜返回内地,感情失败,生活困苦,母亲又长期抱怨……终于在某个早晨,站在刚擦好的玻璃窗前,跳了下去。
「这个……」
许非沉吟着,自己也没啥办法啊。
她愿意跟着罗烈走,自己哪来的拯救力,不让人家去香港。而且也没啥交集,顶多就提醒一句,要慎重考虑。
她听就听,不听也就不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