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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见之欢一百三十四:芦苇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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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好像是,我花了大价钱娶回家的媳妇儿,只可以我一个人揍,不可以允许别人碰一个手指头。

我恨恨的咬着吐司,一边在心里盘算着该怎样去找关澈一个教训,给秦漠报仇,说不定这样了,那个小气的老光棍儿心里好受一点了还能对我好一点。

我是把他骗去本地最大的彩虹酒吧再给他酒里加点料把他扔进头牌房里,头牌给他上十八般兵器,还是把他绑架了一边给他放小黄片一边割他的小关澈,还是干脆把他给扔进喂了spring药的蛇坑里?

我有很多种方法让他痛不欲生,可是最后却没能想出一种比较完美的方法。

最后把吐司吃完了还没有想出来一个比较机智的办法。

秦漠见我陷入了沉思眼神一动不动的样子,推了推我:「我中午约了投资人,你中午在家吃饭吧,你也不用去画廊了,下午到时间了我给你打电话,我们出去吃,带你出去玩。」

我一听到终于秦漠不用那么忙的上班了可以陪我约会,我立马就忙不迭的点头:「那你先去忙,下午早点给我打电话。」

秦漠出门后,我也被感染了,我忍不住的想起了我自己的设计,想到这里,我赶快也匆匆的拿着包出门去了画廊画稿子。

在秦漠的感染下,我也赶紧的加快了速度去画手稿。

一忙起来,就忘了吃饭,随便吃了点下午茶。

我以为秦漠会在下午的时候找我去玩,结果一等等到六点多天都快黑了才给我打电话。

然而他在电话里的语气,我听的出来,有努力掩饰也掩饰不了的兴奋。

「你在哪里呢,我过来接你!」

秦漠像是一个做了坏事得逞之后努力想要隐瞒过去,却又忍不住内心窃喜的孩子一样。

我能想像出秦漠此时脸上邪魅的微笑,虽说一般这个时候,我猜,这个时候,他脸上肯定是危险的表情。

我老老实实的告诉了他我在画廊,秦漠迟疑了一下,本来他想让我自己去找他,后来还是想了想,说过来接我。

以前我们也曾像这样邀约着一起去逛街,或者约会,那个时候我也是雀跃的,内心却是充满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酸涩。

如同古代被皇帝召幸的妃子。

你得感激涕零的感谢他还能在百忙之中想起你,还得小心翼翼的对待着你和他相处的每一个细节。内心里说是没有惶恐,却有着「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忧愁。

可是现在就不必了,因为我知道,他爱我。

我们会在一起。会永远在一起。

我收拾好了办公室的文档与数据,我在补妆室里补妆的时候,我看了看静静的躺在我化妆包中的那一支烈焰红,或许她与我今天的妆容更加相配一些,但我还是选了一支看起来更加甜美清新的裸粉色。

谁还不能装个少女咋滴。

就在我对着镜子检查自己全身上下有没有哪里有瑕疵的时候,秦漠的电话过来了。

他在电话那头的声音比起之前要沉着了许多,听起来已经从阴谋得逞中冷静了。

「我在你画廊外面了,我在马路对面,你现在出来吧。」他冷静的和我说着话,末了还追问了一句:「你是一个人吧?」

「当然是一个人了,难道我会带着同事和你一起约会?」我抿唇调笑道:「五分钟到你面前。」

我收起了口红,给了镜子里那个看起来气色红润气质清雅的女孩子一个飞吻,鼓励她勇敢的去追逐所爱之人。

我走出化妆室那个隐藏起真实自我而披上战甲的地方,一步一铿锵的走向门口,我的白马王子,就等在马路对面。

果然,一走到门口,就看到了秦漠的车了。

秦漠虽然是我的白马王子,今天却没有开来白色的铁马,而是开了一辆很低调的黑色牧马人。

无暇去思考一向中规中矩的开着商务车的秦漠怎么忽然会喜欢这样一辆狂放不羁的牧马人,我小心翼翼的横穿过马路,来到了他的面前。

我坐上副驾驶,竟然发现秦漠也和平时很不一样。

秦漠作为一个老光棍儿,他对自己的要求可是十分的严格,这一严格也体现在穿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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