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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6 妻子(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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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呆愣地望着沈骜,简直不可思议,我多少也算是了解他的,看得出他对王珂珂的特别之处,可他却说自己和王珂珂没有发生关系,我实在有些匪夷所思。

沈骜冷不丁冒出一句话,不准胡思乱想,我擡起头对他笑了笑,他挨近了就吻我,而我也忘记了自己没有刷牙的事了,两个人吻着吻着,他说自己想要了。

我实在是太愕然于他的能耐了,那怕睡了一晚,我根本就没有把精力补充回来,人仍是困乏得很,也算是懒散的配合,闭上了眼,想要睡个回笼觉,就由着他折腾去了。

他显然有些无奈与不满,凶了几分,我无法入睡了,

完事后,他躺在我的身边问我「满足不?」

我摸着自己的肚子,也学着他的样子,坏笑着说「饱饱的!」

在这方面,若不是沈骜强迫我,算得上是个享乐主义,并不想装矜持,也装不了。毕竟我们都做了四年多的夫妻了。他抱着我低声说道「下次,我就不做措施了,你给我生个宝宝吧!」

我翻了个身坐在他的身上,伸手去抚着他下巴冒出来的青色胡须,有些刺手,但摸起来还挺好玩的,我高傲地说道「你求我啊,求我给你生宝宝,我可能会考虑一下。」

你这个小坏蛋,从那里学会了这些手段的了?你也学会来威胁我了啊,我打你屁股哦!」说着他扬起手就要打我的屁股。我连忙捂住自己的屁股。撒腿就下了床,他叫嚣着追在了我的后面,我躲入洗手间就无处可躲了,他把我抱上了洗刷台,质问「刚才你说了什么,再说一遍了。」

我擡手搂住了他的脖子,晃荡着双腿认真地说道「等过段时间吧,我忙完了手头的工作,还有也要监督下你,还有没有花天酒地,还有没有到到处拈花惹草。」

他重重地捏了下我的鼻尖说道「有你这个坏家伙,整天给我招惹是非,我那里有精力去招惹别人了。」

这算是投忠吗?我没心没肺地想着。这时候,电话铃声又响起了,我正要跳下洗漱台,沈骜单手把我整个人抱下去。

我快步地接通了电话,来电是顾卿之,我走到了阳台上,坐在秋千上。

他和我说,现在顾氏在海外要创建新的娱乐世界,需要有一帮人冲锋陷阵,他已经计划好要去了,问我愿不愿意跟随他,工资和待遇会向上翻一翻,就职位都回到独立出来。

这个条件实在是太具有吸引力了,现在已经是21世纪了,女人都要学会独当一面,如今的社会对女强人也不似之前的苛刻。在事业上有自己一席之地,也能让女人更有自信,我并不想成为沈骜的包袱,也不愿成为任何人的包袱。

若之前我和沈骜的那种关系,我肯定毫不犹豫就答应了。可现在情况又不一样了,这件事,我得和沈骜商量一下,就让事情留有余地讲,这件事容我想一想好吗?

我转过偷偷地看了下沈骜,他刚冲了澡出来,正擦拭着头发了。根本就没注意我这边。顾卿之倒是相当善解人意地说道「你也不急了,我就是把自己的想法提前告诉你,这件事安排下来都要小半年,你可以慢慢想的了。」

「好!」我答应了下来,将电话挂掉,打开了衣柜,从里面帮沈骜挑衣服。我偏爱穿着格子衫的男人,干干净净的样子,有种英伦范,格外的绅士。

在记忆中,沈骜很少穿着格子衫的。办事的时候,他就是西装革履,休闲时候。他都是喜欢穿简单的t恤,搭上休闲裤,亦或者牛仔裤,看得出他是随性任意的人,在穿着方面,除了舒服的要求外,他都是相当随意的。

我在柜子找了大半天,才找着一件格子衬衫,他却让我换一件,说衬衫的纽扣掉了,要扔掉了。我看了下衣服的牌子,五六千的衬衫,而且看得出穿得次数并不多,衣服还是崭新的。

他随手就把衣服揉成一段就要把衣服当球用了,就要扔入垃圾桶,我连忙从他的手里拿过说道「衣服还好着了,平时都不见你穿过几次,,扔了蛮可惜,缝好纽扣就可以了。」

我不是贤妻良母,也别指望我成为一个贤妻良母。平时我自己的衣服的款式过时了,不好看,就是扔进垃圾桶的命,不然就是打包起来送去福利机构,然后去逛街,接着往衣柜里塞入更多的衣服,不过经典款的衣服贵,我肯定舍不得扔掉,平时扔掉的都不怎么贵的。我是见那件衬衫很贵,就拿了过来,从自己的衣柜的最下方,拿出了针线。

小时候妈妈教过我的,后来奶奶也教过我,她说女孩子多学一门手艺,总是好事的,也多一门谋生的技能,说不定就那天用上了。我熟练地穿上线,在衬衫上缝合起来。

沈骜右手托着下巴,用带着不信的目光望着我说「原来你有这手艺?他的口气分明是不信。」

我白了他一眼告诉他,我奶奶除了做饭的手艺好,也是个出名的裁缝,打小就看着奶奶做衣服,奶奶做的旗袍特别的好看,不过后来有了制衣厂,来找奶奶做衣服的人就少了。

我和他说着话一不小心缝错了方向,只能剪开,重新再开始,但是衬衫的衣料好,也极其脆弱,我那么一折腾,就有了瑕疵了,我快速地缝好。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我的手艺自然比不上专业人士,你要是觉得我缝得不好就扔了吧!」

沈骜从后面抱住我,打趣道「哎呦!真看不出你有这本事啊!」

我听着他的语气怪怪的,浑身不自在。我早就清楚自己在沈骜的心目中,我有着一大堆的毛病,粗心,粗鲁,任性,可他却并注意到了,随着时光的流逝,我逐渐长大了,成熟了,也学会了细心和耐心了。

沈骜的手就是缠着我的腰。我转过身面对着他,叫他放手。他嘴角向右扯露出坏坏的斜笑,露出干净的牙齿。他的语气带着惯常的嚣张,说「我不放,我就是不放了,缠着你一辈子。」

我伸手要推他,可他人太壮了,我根本推不动。他搂着我的腰就把我整个人都抱起来。他的动作有些突然,我吓得揽住他的脖子,他笑着讲「哎呀!我还捡到宝贝了,捡着了一个会做饭,会缝衣服,在床上也够配合的老婆呢!」

他那种油腔滑调,我瞧着非常不顺眼,可能他那个样子就没有那么酷了吧!我盯着他口气加重「你放下我。」

他摇头仍是笑着说不放。我使劲摇从他身上趴下来,他的手就跟八爪章鱼似的,就是缠住我。我想用力踩着他的脚。可惜我脚下没有高跟鞋,压根就不起作用。

沈骜不喜欢穿拖鞋,我也喜欢光着脚,我就踩着他的脚背上。本来他要向前走的,我踩住他的脚,结果是我和沈骜都掉在地毯了。我有些幸好是在他的房间,他喜欢房间铺着地毯,若是在我的住处,我们两个人摔在地板上,肯定疼得要死。

虽然沈骜是躺在我下面,可我的手肘重重地砸在毛毯,整个胳膊都酥麻了。我爬起来捂着自己的胳膊,沈骜的手从后面环住。

我回头又瞪了他一眼,他被我瞪着,还是笑着。我不明白他为何那么发癫,他发癫就算了,害得我也遭殃。他的右手枕着胳膊,他说「说来也是乖了,我都和你在一起那么久了,你总是能给我新鲜感。你总是在我认为足够了解你的时候,又表现出不一样的一幕。」

不就是缝了一个纽扣,至于得出那样的结论吗?这时我想起康九九,她真的是个超级称职的妻子,在陈昱一无所有的时候,陪着他拼事业,有多少次因陈昱不会应酬,她陪着喝酒,吐得昏天地,甚至有合伙人要打陈昱的时候,挺身而出,自己的额头被石头砸得青肿快两个月,后来陈昱对她说,我想要给稳定的后方,有人要照顾我爸妈,她就辞去了财务总监的位置,回了家当个全职太太。可仅三年的时间。陈昱就腻味了。

我不由开口问沈骜「你们男人很容易对一个女人腻味是吧!」

沈骜点点头,坦白的说「男人和女人是不一样的,男人喜欢征服,刺激。无论多美的女人,等他们得到后,总有看厌烦的一天,就会把目标转移其她女人。你们女人都认为碌碌无为的男人老实,想找那样的男人结婚,他们只是没本事找别的女人而已,他们见着漂亮的女人就意淫一番。身体出轨和精神出轨都是出轨,明明精神出轨更加可怕,偏你们女人就是坚守着身体出轨的原则,自欺欺人。你信不信等他们有钱,肯定会在外面包小三,小四,玩得比我们都还要疯多了。」

沈骜的话,我信!现实中这样的例子太多了,陈昱不就是那个样子吗?狠心起来,比谁都要狠。

沈骜接着说「你们女人都喜欢信仰爱情,但爱情那玩意其实是很玄乎的。他可能今天爱得为你去死,明天也许为另一个女人杀了你,千万别拿爱情那玩意来期盼自己是唯一。男人和女人吸引对方的是好感,但能长守着下去主要是靠责任和承担,他认为自己需要为你负责,你就已经是生命里的一部分了。至于承担,那就是会为你支撑着一片天。给你一个港湾,永远都会守护你,疼爱你。」

我从来不曾想到沈骜会说出这种话,带着几分笑意的问道「那你找到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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