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盛名之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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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肯德基跟在麦当劳差不多,还是由田芯占位,王勃排队餐。…≦顶点说,..这次,王勃只买了两个甜筒冰淇淋。
大概是刚才王勃的一番解让自己开了窍,这次来到肯德基,田芯便有意识的开始注意起肯德基的装修风格和布局起来。什么色调,桌椅的摆放,墙上的装饰及提示语,以及肯德基服务员的分工,田芯都主动的进行观察和思考。
而王勃,在对肯德基的里里外外包括厕所也转了一圈之后,又拿出他的本子开始写写画画。此时的他开始无比的怀念起后世的苹果手机来。如果他现在有「苹果」在手,「啪啪啪」的拍摄一通,哪里需要他辛辛苦苦的用文本去描述和记录?
当王勃和田芯结束了在肯德基的「借鉴行为」时已经是中午的十二。
「芯姐,中午了,咱们去吃什么填填肚儿喃?」站在肯德基的门口,王勃问田芯。
「随便找个地方简单的吃吧。吃完后还要找装修公司呢。」田芯。
「要得。听成市的钟水饺,龙抄手不错,算是成市的特色吃,咱们去尝尝味道?」前世的王勃曾被他表姐黎君华领着吃过一次龙抄手,但是早就忘了什么味道。他也想借此机会去尝尝这传中的龙抄手到底有多好吃,自家的「曾抄手」与之相比看看差距到底在什么地方。
「好啊。不过你知道龙抄手在什么地方吗?」田芯问。
「嘴巴底下不就是路吗?」王勃反问。
向路人一打听,原来就在中山广场附近就有一家龙抄手,这下连车都不用坐了。两人步行了不到十分钟,就来到了龙抄手在春熙路的分店。
入店,找位置,餐,七八分钟后,两碗红油抄手就被王勃端了过来。
「开整,芯姐,咱们来尝尝这传中的龙抄手到底有好龙!」王勃拿起筷子,夹起一个抄手就朝嘴里的扔,一嚼一吞,最直观的感觉就出来了:
还真没自家的「曾抄手」好吃,也就是名气大,但盛名之下却其实难副!难怪当初跟黎君华吃过一回后记不住味道。
田芯也拿起筷子开吃。待她吃完一个之后,王勃就开口问:「芯姐,这龙抄手怎么样?」
「太一般了。没咱们的抄手好吃!」田芯眉头微皱,撇了撇嘴。
「我也觉得很一般。你等着,芯姐,我再去买两份它的面食尝尝。」着,王勃又起身去了两碗排骨面。
「唉,狗屁龙抄手!这也是他最后一次卖老子的钱了!」王勃扔掉筷子,碗里的排骨面还剩了一大半。如果龙抄手的抄手还勉勉强强,这里的面食就太过垃圾,对王勃这个饕餮来讲简直就有难以入口。
「是不怎么好吃!」田芯也摇头,「可是,为什么龙抄手的味道不怎么样,它的生意还这么火?」田芯望着店内熙熙攘攘的人流道。
「名气大,位置好呗!你没听见很多食客都着普通话么?这些外省人就是冲着龙抄手的名气来的。同时因为这店的位置太过黄金,它就是不做回头客,完全做流动客的一锤子买卖,一天下来都够它活了。」龙抄手火爆的生意让王勃都眼红不已,「不过,这对咱们来也算是好事。它的味道不行,咱们的味道好,等哪天咱们的『曾嫂米粉』也能在春熙路开分店的时候,到时候我会让『龙抄手』变成『虫抄手』!」王勃豪情万丈的道。
田芯也有些被王勃的情绪所感染,激动的,「勃,你咱们有那么一天么?在春熙路上开分店?」
「事在人为!我相信会有那么一天的!而且并不太远!」王勃看着田芯,肯定的了头。
王勃吃了一碗抄手,吃了半碗面,田芯却是把一碗炒手和一碗面全部吃完了,吃完后直呼撑得慌。这让王勃打算去另外一家成市的名吃「钟水饺」试吃的打算泡了汤。
为了给田芯消食,王勃就提议去逛春熙路。
「不逛了。咱们还是去找装修公司吧。」田芯眼馋的望着春熙路两边鳞次栉比的商店,摇了摇头。虽然她很想去逛街,但王勃的父母同意自己跟着来是来办事的,可不是游山玩水。
「现在是人家的下班时间,去也找不到人。等两半之后再去吧。走,芯姐,我们也去逛逛这传中的春熙路。」王勃也不管田芯心中的想法,径直带头朝前面一家名叫「班尼路」的专卖店走去。
前世的王勃,所穿的第一件由自己赚钱买的衣服就是「班尼路」的一件t恤,黄色的,前面有几个英文本母,他现在都还记得。在他的整个大学时代和工作的前两三年,他所穿的衣服基本上就在班尼路,高邦,佐丹路,以纯,李宁这几个牌子来回打转。至于更高一级的耐克,阿迪,彪马之类的,以他当时的收入来就觉得他们的价格有「咬人」,买当然也买得起,但王勃在购物上通常都比较理性,比较懂得量力而行,他也从不跟人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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