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玉蜀黍(2/2)
「对。」这下轮到赵公子吃惊了,没想到马一龙什么都认识。旋即恍然道:「孟河先生在京里吃过?」
「不是。」马一龙摇摇头道:「是先帝赏过张太岳一些,他说是早年佛郎机贡物,只种在上林苑嘉蔬署中,名唤『御麦』,又叫玉蜀黍。张太岳送过老夫一些,让我试种一下,可惜路上被雨淋了,都发了霉,没法发芽。」
「那孟河先生为何不再问他要一份?」赵昊奇怪问道。
「宫里的东西,大都华而不实,不是老百姓能吃的。」马一龙批判道:「我没什么兴趣。」
「哈哈哈,孟河先生大谬矣!」赵昊却捧腹大笑道:「此物出自皇家不错,乃是我向长公主殿下讨要的,却绝非华而不实。也许我们不叫它『御麦』、『玉蜀黍』,改叫『玉米』,或者苞米,棒子,会不会听起来更亲民一些。」
「叫什么不重要。」马一龙却没着恼,因为赵昊对农业和农产品的了解,已经让他刮目相看。便虚心问道:「赵公子说此物绝非华而不实,那不知它有什么优点?」
「站着说话好累。」赵公子扶腰。
「快去搬把椅子。」
「嗓子好干……」赵昊又轻咳一声。
「上茶!」
「这都中午了。」赵昊脸皮那是相当的厚。
「书院里请。」马一龙终于意识到,自己待客不太礼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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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饭就在务本书院里吃的。
书院依山而建,宽敞而充满农家色彩,到处种着各种果树桑麻,还有个鱼塘,里头养着鸭和鹅。
史继志算书院的半个老师,他张罗着将客人安排在鱼塘边,一个用竹子和稻草搭起来的大凉棚中。
这会儿迎春和连翘已经盛开,雪白的梨花也星星点点绽放。和煦的春风吹过,提醒着人们一个叫『春』的季节已经悄然而至。
午饭便用赵昊带来的蔬菜,炒了一桌昂贵的素席,还特意蒸了几根苞米棒子,请马一龙验货。
等着苞米出锅的时候,赵昊向他详细介绍了,玉米耐寒耐旱耐贫瘠的特性,以及良好的环境适应性。
「它可以作为主粮养活百姓,亩产量将近小麦的两倍,但最大的优点还是,哪里都能种,不跟小麦抢地。」赵昊卖力的吹嘘道:「而且它还能替代米麦酿酒。玉米杆还能当饲料,简直浑身是宝啊。」
这时候,仆人端上来热腾腾的玉米棒。
马一龙拿起根烫人的苞米吹一吹,迫不及待啃了一口,然后闭目细细咀嚼起来。
「甜甜的,还挺香。」好一会儿,他才睁开眼道:不过这么吃不顶饭啊。」
「可以磨成玉米面,做成馍馍、窝头,饼子就可以了。」赵昊其实让人磨过玉米面,但他吃着拉嗓子,得掺上白面才好吃。
现在是想方设法把马一龙忽悠到昆山去,当然不能自曝其短了。
蒸玉米棒口感就好多了……
「这么说,这东西倒是可以试着种种看看。」显然,没有经过选种改进的玉米,产量并不能震撼到马一龙。
不过不要紧,赵昊还有杀手锏。
他便神秘兮兮的问道:「你听说过安利……哦不,番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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