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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晚上休息的太晚了,所以一直到第二天上午十点多,倪烟才起床。
「烟烟!」
她刚吃完饭,门外就有人叫她。
倪烟跑过去开门,只见门外的人是李荣华。
和周文化分手之后,李荣华整个人变得更加自立自强,容光焕发起来。
「荣华姐。」
「烟烟,你一会儿去市里吗?今天刚好我休班,想去市里逛逛,你要是去的话,咱俩可以一起。」女孩子去哪儿总喜欢有个伴儿,刚好倪烟也住在京华村。
「去。」倪烟点点头,「不过我得先洗个头。」
「我等你。」李荣华跟着倪烟一起进了院子,好奇的道:「你们家新房子装修的那么漂亮,准备什么时候搬进去啊?」
算起来,倪烟家新房子盖好也有一段时间了。
倪烟道:「我们准备年底搬进去,刚好在里面过年。现在刚装修好,屋里味道太大了,对小孩子不好。」
李荣华点点头,「也对,你们家云云还那幺小。」
洗完头,倪烟又去换了件衣服。
一件粉色的旗袍。
粉色是一种非常挑人的颜色,稍有不慎,就会被这俏丽的颜色给压住,可粉色穿在倪烟身上,倒显得粉色黯然无光了起来。
脚上配着一双米白色的小皮鞋,走起路来咯噔咯噔的,有气势极了。
粉白搭配,沉稳中透露着俏皮,艳丽与清纯并存。
李荣华羡慕的道:「烟烟,你的旗袍每一件都这么好看!」
倪烟笑着道:「你要是喜欢的话,我柜子里还有呢,你可以随便挑。」她的日常服饰,几乎百分之八十都是旗袍。
李荣华道:「还是算了吧,这种旗袍也是挑人的。穿在你身上穿的好看,穿在我身上就不一定了」
旗袍是最最挑人的服装,不光要长的好,而且还要身材好,有气质!
她虽然长得也挺不错的,但是穿起旗袍来,却给人一种五大三粗的感觉,不如倪烟那么自然,秀气。
两人坐电车来到市里。
现在酒楼里的生意基本上已经稳定了,所以倪烟很少去看,只是在固定的日子里盘盘帐,考核一下业绩,偶尔也会伪装成客户,去考验一下服务态度。
所以,来到市里,倪烟第一时间去报刊亭买了一份报纸。
一目十行之后,倪烟悄悄松了口气。
报纸上并没有关于人命的新闻。
看来大师兄已经成功的躲过了一劫。
前世这件事以后,整个新闻界都炸了。
各大新闻头条就是无底巷发生命案的新闻。
在师父师娘的家中,还保留着一张新闻,倪烟无意间看过一眼。
因为那是大师兄在世前,留下的最后一张照片,所以师父师娘平时既不敢拿出来看,又舍不得扔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