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大彻大悟(1/2)
第234章大彻大悟
金姆看的都愣了:【我的天,凡晶石做的首饰!】
「你拿一套,自己用吧。」我笑着说。
金姆一听,乐坏了,也不管男女款式,左右手撸了两个镯子,脖子上挂了一条项链,还给手指带了一排戒指,最后把一条腰带围在腰上,乍一看就像个暴发户,我摇了摇头,这品味,没谁了。
家里给的『土特产』,除了10套凡晶石首饰,还有12支手枪,12支步枪,一堆弹药,其中还有两箱一共12枚寒玉手****,不过万王之城的版本没有木柄,只能称为手雷,另外,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防弹衣、腕表什么的,我一看到防弹衣,心口就有点疼,胸口碎防弹陶瓷板啊。
最后,我拿起一个盒子,这个盒子四四方方,跟其他的都不同,很是奇怪,打开一看,里面有4罐非常眼熟的……胶状物,先知的增效药剂。
我想了想,看了看金姆,金姆知道我的想法,自然也知道这种药剂的优缺点,他仔细考虑了一下,最后点了点头,我递给他一罐,金姆拧开罐子,倒进了嘴里,金然后痛苦的倒在地上,像蚯蚓一样翻腾着,我笑着说:「都这样,忍忍就好了。」
片刻后,金姆喘息着站起身:【要命了,我的魔力已经增强了?】
「试试你不就知道了,不过要小心,刚开始,有点不适应。」我提醒道。
金姆试了几下,就笑了起来,最后说:【只是不知道还有多少魔力?】
「唉,听天由命吧,这就是种催化剂,有好有坏,省着点用。」我叹了口气。
这时候,雪莉儿她们也起床了,雪莉儿一脸不高兴的说:「哥哥,杜美好像猜到了什么。」
「告诉她也无妨,你斟酌吧,哦,这张魔法滚动条,你去给老哈伦,里面有5万套常规武器和铠甲。」我递给她一张滚动条,雪莉儿收了起来:「那我马上去,能不能让杜美跟我一起?」
「行啊。」我点点头,雪莉儿打量了一眼珠光宝气的金姆,撇撇嘴,扭头走了。
金姆皱了皱眉头:【暴发户怎么了?这是凡晶石,这随便一件,宫廷魔法师看了能嫉妒的吐血!殿下,您怎么也这么说?】
「我建议你自己照照镜子。」普拉斯迪多说道:「万王之城的魔法师,也没这么离谱啊。」
金姆楞了一下,扭头走了。
「今天有什么好玩的?」普拉斯迪多笑着问道。
「没有,我要学习血术,你不如自己逛逛。」我说道:「要不把这几张滚动条送到军部,替我给贝亚元帅也行,混个脸熟嘛。」
「好吧。」普拉斯迪多打了个响指,弄出一定三角军帽,挂在角上,把滚动条卷起来走了,顺手还拿了把手枪,撩起披风插在腰带上。
「你不是会魔法吗?」我笑着问。
「这玩意方便,对了,这个滚动条给你,我前老板给你的货。」普拉斯迪多递过一张小号的滚动条说道。
我点点头,撕了滚动条,几箱恶魔之卵,配套的附件,还有几十套铠甲和火烈剑,我叫来波文、赛门和尔文:「来吧,武装起来。」
波文拿起一个恶魔之卵:「老大,这个怎么用?磕开?」
「你煎鸡蛋呢?」我笑着说:「把自己的血滴在蛋上,然后孵出来的地狱犬就只认你了,带上项圈,就能听懂人言,哦,可别让别人乱喂,对了,杜美回来后,你们去一趟南希夫人那,把这箱地狱犬给她送过去,我今天有事,就不去了,顺便把红十字会的叫过来,别总打扰南希夫人。」
波文点点头,揣起4个地狱犬的恶魔之卵,然后又抱起一箱走了。
「这枚……」尔文拿着一个恶魔之卵:「怎么跟那些不一样?」
「这是火灵的,战马,赛门,把你们那些坐骑换掉吧,这种火灵,不吃不喝,定期给它烤烤火就行了,所有的恶魔之卵,20天成年,30天就能作战,哦,注意防火,都是危险生物,火烈剑和火灵,不穿铠甲千万别用,会烧伤自己的。」我提醒道。
尔文惊奇的说:「太有意思了。」
我挑挑眉毛:「千万!注意!安全!」
「请您放心,我们一定会注意的。」赛门说道:「那我让兄弟们来搬了。」
「尔文,步枪你们拿去分一下,太长了,赛门他们用不到。」我说道。
尔文笑了笑:「好嘞,这玩意儿我用过,还算熟,我教他们,站岗用不着那么多,4支就够了。」
「弹药武器都放你们那吧,这是寒玉手****,先保存起来,不要配发,千万小心,一炸就是一片。」我说道。
尔文点点头,叫来人搬运,金姆没一会就回来了,手上的戒指减到2枚,手镯只有一个,项链和腰带都去了,我笑了笑:「昨天大恶魔给我的恶魔之卵和那些东西,你给我。」
金姆立刻拿了出来,我划破手指,滴在两枚恶魔之卵上,金姆也给我处理的伤口,他看着那两枚恶魔之卵孵化出来的动物,摇了摇头:【这幺小?】
「会长大的,哦,你要地狱犬吗?」
【不要,我不喜欢养小动物。】金姆摇摇头。
「帮我拿点小麦来。」我抱起两个争着撒娇的『小动物』说道,两个小可爱都是一身的绒毛,一黑一白,让人爱不释手。
金姆没一会就提了一袋小麦,我给地狱犬戴上了项圈,并且给它狗碗里倒了小麦,然后把口袋一敞,冲角马指了指,角马自然乐的高兴,吃的连头都不擡,可地狱犬一副老大不乐意的样子,闻了闻狗碗里的小麦,用爪子推了推。
【嘿,殿下,这狗还挑食。】金姆笑着说。
「臭毛病,剩饭有吧?」
金姆点点头,我把狗碗里的小麦倒回口袋,指着地狱犬说:「有粮食吃就不错了,你还挑食!那好,吃剩饭吧。」
谁知地狱犬竟然使劲摇起了尾巴,真是气死人,金姆拿了半块面包,一大碗粥,粥里还搀着几块咸菜:【幸好,再晚一点,就倒掉了。】
「嗯,以后都留下,一窝子地狱犬呢。」我笑着说:「狗吃咸菜吗?」
【我哪知道?】金姆耸耸肩,我接过碗,把里面的食物倒进狗碗,又把面包撕碎,丢了进去,地狱犬小心的闻了闻,然后尝了尝,接着吃的稀里哗啦,角马听到异常声响,擡起头看了它一眼,翻了个白眼,又吃了几口,溜达到我身边,把脑袋搁在我靴子上,准备打瞌睡,我把它抱起来,放在凉亭的石桌上,给它铺了几张羊皮纸。
特蕾莎好奇的看着角马:「这是什么?长得奇奇怪怪的,像是鹰,又像是鹿,还有翅膀。」
「角马,也叫角鹰兽,能飞的,好玩吧,那个是地狱犬,长大后,脚下能起火苗。」我笑着说。
地狱犬吃完了剩饭,打了个异常响亮的饱嗝,走到我脚下,很不厚道的,用我的裤角擦了擦嘴,我翻了个白眼,抓着它的后颈提了起来,放在桌子上:「素质!」
【我的天,饭量不小啊。】金姆感叹道。
我撇了眼狗碗,靠,那么大一碗,全空了,饭量是铁板烧的两倍,我对地狱犬说;「就叫你『吃货』吧。」
地狱犬摇了摇尾巴,然后跳到羊皮纸上,伸头拱了拱角马,角马估计脾气还不错,扭了扭身子,躲在一边,地狱犬一趴,开始睡觉,好像恶魔之卵孵出来的生物,小时候不是吃就是睡,醒着就卖萌,特蕾莎笑着说:「吃饱了就睡,果然是吃货,这只角马你准备叫什么?」
「嗯,还没想好。」我摇摇头,一身白毛,头上隐隐有两块凸起,看来以后要长角的。
「雪白雪白的,还会飞,不如就叫云吧。」特蕾莎笑着说。
「嗯,好啊。」我伸手指挠了挠角马:「就叫你云了。」
谁知角马啄了我一下,似乎是不乐意我打扰了它的美梦。
我搓了搓手指,这一下竟然被它啄出血了:「我反悔了,叫你冷云。」
角马看了我一眼,没有任何反应,又埋头大睡。
做完这些,我准备开始学习血术,至于治罚厅里的那两个共和党,先让他们吃两天牢饭再说,因为我一去,他们的死期就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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