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兴奋(2/2)
与此同时。
也就是在格尼威尔与小莫两个人揉头的同时。
在阴影的罅隙,在世界的背面。不存在于此世的鬼的乐园。
永远都是夜晚。永远都热闹非凡。乱七八糟的木制建筑证明,这群鬼绝不是太好的建筑师与工人。事实上,大片疑似居住区的建筑旁边的空地,总会比居住区热闹。
大量的篝火燃烧着,鬼们在这里欢呼,庆祝,跳舞,斗殴,还有喝酒。暴食着掠夺的食物。
这里永远有超过一半鬼处在醉醺醺的状态。也永远有一半的鬼处在战斗,狂欢的狂乱状态。还有一半的一半是在喝醉酒之后兴起,跳舞或者打架的。
对于人类来说,这里就是活生生的魔窟与地狱。而对于鬼来说,这里就是乐园,理想乡,香格里拉与阿瓦隆。
每天都这么热闹,每天都这么热闹的鬼的乐园,今天同样的热闹,或者说比一般时候更热闹。
「啊。」
「喝啊!」
「呜——」
「再来啊,再来啊!」
虽然说是「再来」什么的。不过比赛场上,已经没人——不,是没有鬼敢再上前了。
即使是热衷战斗,不畏惧死亡的鬼之一族,也会有恐惧的东西。
比如格斗场中央,以大票倒在地上,被殴打的鼻青脸肿的鬼为背景的金发幼鬼。
表情介于兴奋与狰狞之间。姿态介于狂乱与敏锐之间。但无论如何,在接过旁边的鬼丢来的酒瓶痛饮时,她是在笑的。
刚刚殴打了九百九十九只鬼。毫不留情以碾压之姿凌驾于所有鬼物之上。名为茨木。
幼小的身体里潜藏着可怕,恐怖的力量。鬼之一族的魁首。说的就是她了。
「没有了吗?」
她继续用发红的眼睛环视四周:「有骨气的家伙呢?来几个啊!」
虽然说是这么说,但周围刚刚还欢呼的鬼们,马上尴尬的停下来,然后撇开脸不与她对视了。
没办法。打不过。无论如何都打不过。这只金发幼鬼,即使以怪物的标准衡量,也强的有些过分了。
「好了好了……」
也就是这个时候,一个懒洋洋的声音传了过来。让其他鬼们松了口气:「不要难为他们了啊。」鬼们自动分开,留出道路,让那个挎着很大的水晶质酒葫芦,晃晃悠悠的好像站都站不稳的鬼走了过来。
「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们根本不是你的对手。」
穿着下摆垂到地下的紫色和服。却没有束带。衣襟敞开,只穿着造型奇特的内衣遮住要害,露出与茨木童子一样娇小的身材。
肌肤白皙,姿态艳丽,呼出的气息混着酒与奇特的香气,只是看上一眼,就让人不由得神魂颠倒。
黑紫色短发整整齐齐的另一只幼鬼,就这样不紧不慢的走到茨木童子面前:
「要喝一杯吗?你看上去好像很开心,发生什么好事了吗?」
「的确。」金发幼鬼的笑容仍旧兴奋:
「很难得碰上一个有趣的家伙——非常有趣的家伙。竟然能纯凭剑术和我战得不相上下。」她接过黑发幼鬼的酒碗,抿了一口,然后这样说道。
「哦,那的确很难得啊。」
虽然说着这样的话,但是黑发幼鬼的语气还是不紧不慢,晃晃悠悠的:「你对他很有兴趣吗?茨木?」
「是的,我对他很有兴趣。」金发幼鬼大大方方的承认了。
「哼哼哼哼哼……」黑发的那只愉快的笑了起来,用半是调笑,半是劝诱的语气说:「那就更难得了。既然如此,你可得把他掳回来啊。」
「当然。」金发幼鬼毫不犹豫的回答:「我早就准备这么做了。」
……
抢男人(物理)
作者留言:
没想到我个扑街也有这么多人捧场- -,悬赏半天就有很多了啊……哈哈哈……装作很开心的样子。
目前总共获得了200+月票与接近1200刀片,120000打赏。加起来总共11章加更……没事,不痛不痒。连我的存稿都掏不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