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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菜鸡互啄(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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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伯的论文内容也不是完全没有可取之处,施术技巧能弥补的魔术差距有限,而且必然需要丰富的学识以及对魔术极高的理解才能支持这一说法。

如果这篇论文出自于埃尔梅罗二世就没有任何问题,出自于一个默默无名的魔术学徒只会贻笑大方。

肯尼斯看到韦伯一副无心应战的模样,脸色更不好看,淡道:「连这点觉悟都没有,也罢,韦伯,我给你一个选择,交出你的令咒,这样的话我对你过往的卑劣作为就既往不咎,回到时钟塔你还是我的学生。」

「交出令咒?」韦伯在导师的威风下缩了缩脖子,低头注视自己手里鲜红的令咒,这是御主和从者唯一关联的东西,交出令咒意味着放弃自己的从者,毋庸置疑是一种背叛。

Rider,征服王伊斯坎达尔。

那个自说自话,不顾御主感受的家伙。

粗鲁无礼,性格是韦伯最为讨厌的类型。

喜欢动手教训人,成天说着不切实际的梦想,在众多从者面前丢脸。

这种家伙···

有必要为了他和自己的老师决裂?

那种家伙有自己拼上性命维护的价值吗?

值得吗?

小子,身为王的御主就要有王的气度。

真是个蠢小子。

别害怕,所谓勇气就是直面恐惧。

作为我的御主,格局还差很多啊!

征服王说过的话在韦伯的脑海中翻腾,少年的目光变得坚定,决然道:「很抱歉,老师,我并不打算背叛自己的从者,虽然我和那个家伙的相性不好,他也是个不称职的从者,不对,或许是我很羡慕他才对,我要成为一个能配得上他的御主,所以我不会在这里后退半步。」

不知天高地厚!

肯尼斯黑着脸不屑冷哼:「那么,你就死在这里吧。」

「Fervor, mei sanguis!(沸腾吧,我的血液)」

肯尼斯吟唱咒文的同时,自知不可能和老师正面战斗的韦伯从高楼一跃而下。

「真是太胡来了啊!」韦伯哀嚎一声,他别无选择,更不想浪费一枚令咒把Rider叫回来,眼见地面越来越接近,强忍恐高带来的晕眩感用拉丁文快速吟唱咒文:「重力逆反。」

身体下落的速度迅速变慢,接触地面时像是轻轻摔了一跤,韦伯七手八脚爬起来逃遁到建筑的阴影。

能赢吗?

如果是参加圣杯战争之前,韦伯一点都不认为自己会是肯尼斯的对手。

现在,韦伯却认为自己还有一线胜机。

在爱因兹贝伦城堡,他看到了间桐慎二以魔术的运用击败实力更强的Archer,印证了他论文的观点。

为了到达他的身边!为了成为他的臣子!

韦伯内心呐喊,想起Rider的曾经说过的话,内心的畏惧一点点褪去。

肯尼斯站在大厦边缘,注视落入地面的韦伯,神色有所缓和:「哼,还算有点成长。」

语毕,随着一跃而下,追击韦伯。

肯尼斯·埃尔梅罗·阿奇博尔德,作为魔术师的等级被时钟塔评价为色位,仅次于冠位魔术师,但因为冠位魔术师的特殊,平时基本很难看到,色位可以视作时钟塔最顶级的魔术师,也是时钟塔诸多君主所处的等级。

倘若如果没有魔术使卫宫切嗣的存在,以肯尼斯的万全准备在御主之中属于无敌的存在。(老虚访谈所说)

顺带一提,间桐慎二作为魔术师的能力基本可以碾压时钟塔的冠位魔术师,肯尼斯这种常人眼里无敌的魔术师在间桐慎二眼里基本是杂鱼水平,控制一个元素精灵就能轻松收拾他。

人类范围内,间桐慎二遇到过魔术水准最高的是间桐脏砚,五百年前的实力超越了一般色位,但却没有达到冠位魔术师的水准,500年下来实力没有丝毫长进不说,可能还退步了不少,所以间桐慎二捏死他的难度就和捏死一只虫子差不多。

······

「韦伯完全就是主角模板。」

借用使魔的眼睛观察地面状况,间桐慎二对两只菜鸡互啄失去了兴趣,倒也不担心韦伯会发生什么意外,肯尼斯嘴里说着狠话,根本就没动杀心。

若是寻常魔术师受到弟子的背叛,最好的下场也是被抓到后泡进福马林里面当成研究材料。

肯尼斯人性的一面太过丰富。

有着完美的身世却骄傲自大,有诡计却不够奸诈,有傲慢却没有原则,完全就是杂鱼脸,在这一堆缺点中唯一让间桐慎二喜欢的就是他对自己未婚妻的爱。

肯尼斯参加圣杯战争一大原因就是为了向自己的未婚妻证明能力,乃至于最后舍弃了尊严和对魔术师最为重要的魔术回路都想要救下未婚妻。

这是在魔术师身上很少能看到的特质。

「恶魔差不多清剿干净,Rider那边准备好解放宝具,开始工作吧。」间桐慎二降落到地面,走入一栋大厦的地下车库,那里就是这个地狱概念结界的中心,恶魔的温床。

间桐慎二突然停下步伐,面露惊讶,已经有一个人捷足先登来到了这里。

的的确确是一个人,既非从者也非恶魔。

教会的代行者,言峰绮礼。

和谐词出乎意料的多。

改了二十多分钟,顺便检查错别字,真是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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