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动漫同人 > 女装大佬养成计划 > 第27章 成为偶像的第一步

第27章 成为偶像的第一步(1/2)

目录

创作工作者睡得都晚,这似乎和「程序员都穿女装」一样成为了一种刻板印象。

七月觉得自己每天晚上十二点左右睡觉应该算不上晚,不过她认识的其他的一些漫画家的确大多都睡得挺晚的,尤其是在更新速度要求极高的华夏的网络漫画行业。

若是本来就没什么人气,又像某些大神一样隔三差五打麻将,好不容易积累下来的人气也很快就会散光。

最近几日,她不仅新作品的灵感源源不断,老作品《排球少女》的收尾部分也是越画越顺手。

在今日更新的最新一话,甚至不少粉丝留言恳求她别那么快完结,这么精彩的剧情再多续一会。

不过,再怎么精彩的故事总要有结束的时候。能在《排球少女》完结篇有如此出色的发挥,七月自己也是非常满意,但排球少女们的故事已接近尾声,她脑子里已经差不多快构思好了关于麻将少女的全新篇章。

画完为下次更新预留的存稿,甚至因为实在顺手还多画了一页,这对漫画家来说实在是非常罕见的,毕竟不比文本多水水总是能凑好几千字的,每画一页都是实打实的工作量。

她又逛了一会评论区,在其中挑了些比较有内容的评论作出回复。正打算补一下今日更新的新番然后睡觉,却看见了企鹅上竹猗在半个小时前给她发来的链接。

「giligili啊。」七月点开了这个链接。

如果不阴阳怪气的来正经的讨论「二次元」,giligili的确是目前最具人气的二次元社区没错。

当然,更确切的其实叫「ACGN」,Animation(动画)、Comic(漫画)、Game(游戏)和Novel(小说),也不知道怎么传来传去就被大多数人称之为「二次元」了。

其实这个叫法也挺奇怪的,就算是动画也是用二维的图像讲三维世界的故事嘛,真要被二向箔打过的那才是二维世界,真正的二次元!

七月去年春节期间回家的时候,就曾被亲戚问过「听说你是搞那个什么二次元创作的」,当时把她尴尬的简直想要从屋子里逃出去。

总之,作为漫画创作者的她,平时也的确经常会逛giligili没错。

但是,除了作品发表在「漫客」外,她平时的涂鸦一般也都上传到自己微博,在giligili的帐号差不多就和其他普通用户没什么区别,为数不多的百余个粉丝是在她的粉丝向企鹅群里被别人问到了帐号以后关注的。

点击数竟然惊人的有近百个!

七月对竹猗的歌声是非常期待的,虽然竹猗之前跟她谦虚说唱的很差,不过她认为就以竹猗的音色只要随便哼哼哪怕调跑到没边了也不会难听。

这孩子平时说话比别人唱歌都要好听多了!

但是,她也是知道竹猗这是第一次投稿,虽然她不太清楚G站新人的平均点击量,不过才半小时就能由好几十的点击量肯定不太正常。

放在任何领域其实都是一样的,即使在漫画这个门槛比较高的行业,在「漫客」上连载的绝大多数新人漫画家的作品基本上都无人问津,即使后台加上一个比较夸张的倍数每章点击不破千的作品比比皆是。

往下一拖。

哟!

竟然还有留言!

啊啊啊啊星:「up唱的很棒,坚持投稿的话一定能火,加油!」

壮士留步:「火前留名!」

还不止一条!

七月想了想,登上自己的帐号也发了一条评论。

七月流火:「前排。」

把评论区的三楼占下后,她才把屏幕拖上去点击播放。

她的心理预期其实放的很低,毕竟竹猗可是跟她说过唱的很糟糕,本来是抱着听听自己这位高中生邻居跑调的可爱歌声的想法,却意外的发现竹猗唱的真的很不错!

其实也没有多好啦,只是全程不跑调她就很惊喜了,以如此美妙的声音气息还算平稳的唱完整首歌,关键是其音色比其他她听过的任何歌手都要美妙的多。

可惜麦有点渣,听久了会不太舒服,不然她真想单曲循环上一百遍。

她把网址拷贝下来,然后发到自己的粉丝群里。

七月:「一个朋友唱的,还不错,大家有空支持一下。」

差不多快夜晚十二点,群里的大水怪们还非常活跃。

「捕捉!」

「大大出现了!」

「抓住,吃掉。」

这毕竟是个粉丝向的群,原作作者的出现,总能引起活跃粉丝们的围观,而很快便有不少人点开了那个链接。

一般来说,这种帮朋友推广的水分都挺大,说是「还不错」但实际上很有可能是「很一般」,对此群里的粉丝们都心知肚明,反正有空的话点开链接听听就是了,就算不好听也不会让耳朵怀孕。

「小姐姐的声音吼吼听啊!可是这么破麦怎么能这么拖后腿呀。」

才不到一会,便有点进去听了的勇士发表了感想,看七月刚才发出这条链接过去的时间这人应该还没听完就已经在群里说话了。

「真棒。」便有不少人也出言附和。

「小姐姐声音这么好听,本人肯定也很好看吧?@七月」

不一会,便有人开始旁敲侧击。

七月:「是相当好看,这辈子从来没看见过这么漂亮的孩子。」

而且还是个男孩子呢。

不过她没透露太多关于竹猗的信息,如果顺利的话没准这孩子很快就要火了也不一定,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还是事先询问过本人会比较好。

「求照片!」

七月:「没有,下回我问问对方同不同意吧。」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