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这是黑店?(2/2)
来福来福,顾名思义,福气到来,其实也蛮好。
只是他记忆当中,很多人喜欢给自己的狗取名叫来福。
这就有些尴尬了。
客栈是给人住的,取这样的名字可能会令某些人反感,所以改名也合情合理。
夏寻一走进客栈,便有小二热情地招呼了过来:「哟,客官里边请。客官是打尖还是住店点啊。」
「住店。」夏寻答道,同时擡起头来打量了一下这家客栈。
这家客栈看起来十分安静,古朴的风格让人心境平和,正如天机阁的小书童所说的一般,是姑苏城性价比最高的一家客栈。
小二将夏寻领到了柜台前,跟通常影视剧里噼里啪啦打着算盘,风姿绰约的老板娘不一样,这家客栈的柜台里,是一位流露着富贵气息的中年男人。
「我们这儿有『天子号』、『地字号』的房间,还有最低等的大通铺,也就是十个人挤一张床的那种。不知客官要哪种?」
客栈的老板问道。
夏目打量了一眼墙上贴着的价目表,天子号:一个银币一晚,地字号:五十铜币一晚,大通铺:十个铜币一晚。
「天字号的吧。」他对着老板说道。
以馒头的价格作为参照物的话,这个世界一个铜板能买三个馒头,一个银币也就是三百个馒头。
而在地球上一个馒头通常是一块钱,三百个馒头也就是三百块。
三百块一晚上的房间,还真说不上贵。
听到夏寻说要住天字号的房间,老板的态度顿时好了不少,热情的说道:「好嘞,天字号房间一晚上一个银币,不知客官要住几晚?」
「先住一晚吧。」夏寻说道。他也不知道自己要在这姑苏城停留几日,或许明日就走了,也可能还要待上个三五天。
「行,一个银币。」虽然夏寻说了只住一个晚上,但是老板依旧不改笑色。因为夏寻说的是「先住一晚吧」,那也就意味着很有可能还要多住几晚。
夏寻从衣襟里掏出一个金币,放到了柜台上。
财不露白的道理他还是懂的,婆婆给他留了足足一百个金币,放在了一个钱袋里面。
要是从钱袋里往外拿钱的时候被心怀不轨的人瞧见了,便会招来祸患。虽说那些个小偷啊强盗之类的来打他的主意纯属茅房里打灯笼——照屎(找死),但是教训他们一顿也很麻烦,会违背他怠惰的初心。
这一枚金币是他提前拿出来的,另外九十九枚被他放在了从寒山涧那个山洞里找到的空间戒指里面。
客栈老板在看到这枚金币的时候顿时眼放精光,看向夏寻的目光也多了一分尊敬。
他家客栈有九九八十一间客房,每天接待上百位客人,可用金币来付钱的寥寥无几。所以老板自然而然地就把夏寻当成有钱人家的公子哥了。
「收您一个金币,找您九十九个银币。您稍等。」老板伸出手麻溜的将柜上的那枚黄澄澄的金币顺了过来,放到了抽屉里面,然后飞快的数出来九十九个银币,客客气气的交到了夏寻手上,「您数数,看看数对不对。」
「不用了。」夏寻微微一笑,这同福客栈也算是姑苏城的名店了,人家老板犯不着为了几个银币而砸了自家招牌。
「狗子,带客官上楼。」老板对着先前的那位小二说道。
「好嘞。」小二本来正在门口揽客,听到老板的呼声也连忙走了进来,「客官,这边请。」
「有劳了。」夏寻礼貌的说道,跟在这小二的后面,朝着楼上的天字号客房走去。
可就在他走到楼梯的一半的时候,背后却传来了一道喝声,「客官请留步!」
夏寻应声停了下来,转过身去问道:「何事?」
「你这用的是假币。」
老板手上捏着那枚金币,「啪」地一下拍在了柜台上,面色不悦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