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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合同要看好(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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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在以第一条的栏目上面,直接就写明白了,以下内容,除非是用高哥特语写出来的,否则都视为无效。

高哥特语,这是一种比较特殊的语法。

从文化的角度来说的话,类似于中世纪的拉丁语或者法语的地位。

简单来说,就是只有「高等」人才能够使用的语言。

虽然说严格来说,其实高哥特语主要还是用于传承。

相对于高哥特语的存在,低哥特语,也就是人们所用的通用语,因为太过于普遍,然后有很多地方劣化了,还有因为地方因素的原因。

很有可能同样一句话,但是却是延伸出不一样的意思也说不定。

在这一方面来说,高哥特语的语言的唯一性,这就导致了意思上面不至于那么容易被误解。

就目前来说,一般只有在记录历史,或者是一些重要的仪式,哦,还有就是祈祷的时候会使用高哥特语。

就一般情况来说的话,高哥特语是基本上直接归于无用的那种情况。

因为说出来也没几个人能够看明白。

「你。。。。。你会高哥特语??」相较于店老板,反倒是马卡罗夫比较惊讶的感觉。

因为高哥特语一般来说,都需要同样会高哥特语的人手把手教学,需要说明的是,就难度而言,如果说低哥特语也就是通用语的难度是3的话,那么高哥特语的难度差不多是7左右。

从某角度来说,就是需要一定的「智力」才能够学习的语言。

当然,其实就好像粤语跟普通话的区别那样,如果连蒙带猜的话,虽然说可能意思上有所差异,最少勉强能够看出大概意思。

而因为「懂」高哥特语的人,大部分都是贵族,所以对于林云居然会高哥特语,这让马卡罗夫稍微有些不认识林云的感觉。

对此,林云表示,「这不是很简单的事情吗?」

林云表示,相较于复杂的法术模型,仅仅只是语言的话,其实还行。

再说,林云当年为了研究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法语的话,也就那么几句所谓泡妞专用,哦,还有就是粗言秽语,而拉丁文的话,倒是学会了一些。

毕竟拉丁文在研究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的时候,出现的频率比较多。

尤其是在装X上,非常好用。

虽然说结果,林云在学会了拉丁文之后发现,人家用的应该是古拉丁文。。。。。

总之就学习语言来说,林云还行。

对此,马卡罗夫表示,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干什么。

因为他只是认识高哥特语,但是问题在于。。。。。马卡罗夫并不熟悉高哥特语。

不过反正里面的大概内容就是,林云可以提供附魔服务,然后每个月至少制造2件的法师护甲袍。

当然,那些法师护甲的华贵衣服也可以算在里面。

然后魔法商店不能够以任何名义探查法师护甲的附魔,又或者是探查他的「工坊」

还有就是,关于价格问题,那就是魔法商店不能够以任何名义提高售卖价格,就算是想要提高价格,也需要和林云进行商讨,在林云同意的情况之下,才能够提高售卖价格,又或者是售卖的数量。

当然,魔法商店的利润也必须要得到保证,那就是无论怎么提高售卖价格,魔法商店的利润必须要占据30%的价格,当然,为此,制造法师护甲附魔的材料需要由魔法商店负责。

总之就是林林总总各种条例,都是林云在查找过米尔迪米亚还有就是菲欧蕾王国,甚至还有魔法评议会的相关条例这才弄出来的玩意。

没办法,谁让他曾经在一次写小说的时候,在签合同的时候没有反应过来,结果被坑了。

虽然说事实上是,因为他只是一个扑街作者,所以真要出问题,也轮不到他。

但是这个屈辱,也让他对于这一方面非常关注。

因为他很清楚一个事情,那就是论对于合同这种东西的了解,他绝对没有商人和资本家那样,那么清楚,所以他需要尽可能地谨慎,谨慎,更加谨慎,了解,了解,了解更多的情况。

甚至如果不是怕引起误会,林云都准备释放侦测思想,全程监控店老板的思想了。

只是,考虑到毕竟是一个魔法物品店的老板,身上说不定有一些其他的魔法道具,比如说专门防护精神类型魔法,并且还能够发出警报的那种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虽然说有马卡罗夫在,对方就算是发现了,可能也不好翻脸,但是这对于马卡罗夫的名声不太好。

林云毕竟不是忘恩负义的白眼狼,叫得马卡罗夫出来,自然是不能够让马卡罗夫背黑锅。

总之,在这样的情况下,林云自然是尽可能地做到公平公正,尽可能能够大家双赢。

当然,在这样的情况下双赢的结果就是,对方其实赚的利润只能说刚好在心理底线周围,稍微有些憋屈的感觉。

这要是以前还是边境亲王领的时候。

林云怕不是当天晚上就被抓起来,然后被抓进去一个小黑屋里面,后面有个人拿着小皮鞭不断的鞭挞着林云,「快写」,啊不对,是「快做」。

这样的情况呢。

当然,有马卡罗夫在的话,那么情况就不一样了。

对此一边的马卡罗夫露出了哭笑不得的表情。

就这样,在折腾了差不多3个小时的时间,一个其实不过2000字不到的契约,硬生生终于搞定了。

毕竟对方也不是很熟悉高哥特文。

需要一字一句慢慢思考一下才行。

就算是马卡罗夫亲自出场,但是也不能代表他们放弃自己的底线,毕竟说到底他可是商人啊。

也因为这样,所以需要一些时间。

然后也可以说,就是因为这充满高哥特文的合同,在这一个菲欧蕾王国,或者应该说马格诺利亚之中也算是比较罕见的情况,让梅丽莎更加高看一眼了。

在完成双方口头上的协议之后。

林云和马卡罗夫两个人这才在上面按下了自己的大拇指以及血液。

林云是作为其中一方,而马卡罗夫则是作为见证人。

之后才是店老板的商行的印章,这才盖上去。当然,在这之前,林云自然是必须要好好地调查清楚这个商行在这里的注册名。

毕竟注册名和商行挂在上面的名字不一样,或者一点点不一样,那都是完全不一样的。

事实上,要不是这里已经是马格诺利亚最有名的魔法商行的话,林云甚至都要将法定负责人还有一堆人拉上,生怕商行将自己所有东西转移走,然后直接破产的那种情况出现。

终于,契约达成了。

所以,既然有这么方便的工具人在,那么梅丽莎自然也就懒得去找那些唠唠叨叨的家伙。

至于说林云在契约上面偷奸耍滑什么的。

对此,梅丽莎表示没意见,要是林云能够有能力这么做的话,只是,真要这么做的话,那么她就要采取另一种态度就是了。

总之就是,从某角度来说,梅丽莎就是单纯因为欣赏林云,加上感觉这一个投资长远,没有什么收益,但是同时却也不需要太多付出的玩意,也就那样,所以就算是真要耍花样,对于她来说也是可有可无,还能够让她看清一个人的本性,最少她认为不亏。

这就好像那些打工仔和大老板的区别一样。

打工仔可能会有好几个方案,但是因为不太确定效果,所以想要大老板稍微选择一下。

但是大老板认为,这几个方案似乎都不错,或许,你试一下全部做了吧。

其中却是忽略了打工仔做这些方案的时候可能的需要浪费的时间。

因为这在他们的思考之中,可能是并不是很重要的事情。

5天的方案,他可能2个小时都不用就看完了,并且做出决定了。

这就是概念问题。

于是就这样,林云负责写草稿,梅丽莎直接提供神圣契约的羊皮纸,而对此,林云也是总算是知道有些事情是真的不能做,尤其是在这米尔米迪亚大教堂之中。

比如说侦测魔法啊,比如说侦测隐形啊,比如说侦测魔法文本啊,比如说侦测诅咒啊,比如说侦测陷阱啊,侦测密门啊之类的法术都不能使用,咳咳咳。

毕竟人家都已经这样了,再释放这么多法术的话,那么就太过分了。

总之内核就那么几条。

那就是首先就是米拉珍不能够「作恶」是最基础的条件,反正就是不能够违背基础的法律。

然后就是米拉珍可以作为妖精的尾巴的魔导士进行正常的工作,但是当米尔米迪亚教会在需要讨伐需要付出非常大的代价才能够搞定的恶魔的时候,需要米拉珍进行任务的时候,米拉珍没有拒绝的理由。

而如果米拉珍牺牲了的话,那么米尔米迪亚教会会负责照顾以及保护艾尔夫曼以及丽莎娜他们一直到他们正常老死为止,当然,如果意外死亡的话,那么就没办法了。

不过在条例之中,自然是写明,在米拉珍,艾尔夫曼,丽莎娜她们三人没有做出背叛条例或者是违反法律的情况下,米尔米迪亚教会不得用任何名义伤害艾尔夫曼以及丽莎娜,其中包括散播谣言,恶语中伤,刻意造成意外死亡之类的情况。

作者的话:(因为这一章需要比较细一些,所以稍微麻烦一些,不然的话,以后更加麻烦呢。)(说起来前段时间起点合同那个问题,我是毫无疑问踩坑了,但是问题在于,我毕竟是同人作者,不是原创作者,人家不主动找麻烦的话,所以,其实影响不大,但是还是还蛋疼就是了。)(然后其实我只是将一个高智力带来的额外语言,选择了高哥特语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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