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科幻小说 > 浑天星主 > 第四十二章 被迫撤离

第四十二章 被迫撤离(1/2)

目录

一个月后。

「轰~!」

时间一到,张衡准时地将希望之塔里面修行的妖魔鬼怪全部移出了塔外,一时间,塔外热闹了起来。

「我勒个去,什么情况?」

「我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我不是应该在第三层修行吗,我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不对呀,时间好像还没有到吧?」

「唉,时间到了!」

「什么?你说什么?」

「一个月的时间到了,我们被浑天域主赶出了希望之塔!而且,我们八层的所有人同一时间被挪出了希望之塔,这可是八层啊!」

「我的天哪,这么恐怖?」

「可不是嘛!你看,那边是第一层的,那一边是第二层的,那里是第三层.......,那里是第八层!同一时间,我们全部被赶出了希望之塔,浑天域主太强了!」

「嘶~~~~~!」

「很强!」

「深不可测!」

「空间法则太诡异了!」

「他才域主级就这么强大,待得他突破了界主级,那他该有多强啊?」

「太可怕了!」

「惹不起啊!」

「惹不起!」

..........

......

「对了,你突破吗?」

「我没有。你呢?」

「我突破了,九星级星将,只差一步就可以突破到星主了!只可惜,我们暂时没有机会了!」

「真厉害!」

「嗨,我也突破了,厉害不?」

「厉害了!」

『我也突破了!』

「我也是。」

「里面的星力实在是太浓郁了,如果能够长期待在里面修行,那该多好啊!」

「呵,你也要有那个资本啊!这可都是火源晶啊!第一层一个月一枚火源晶,不算贵,可第二层开始,那可就贵太多了,消费不起啊!」

「唉,谁说不是呢。」

「火源晶啊!不过,这一次有了突破,我们可以出去闯一闯,试一试,看一看能不能猎杀一两头恶兽,找几枚火源晶。」

「嗯,我也去。」

「我也去。」

...............

..........

.......

第一批实验者出来了。

澹台白露、弑神殿主、摩力克殿主、亚维鲁殿主、金凯路殿主等五大巨头,他们一眼就看出来,这些人都恢复到了巅峰状态,甚至于还有不少人已经突破原有的境界进入了下一个级别,这是一件好事情。

只可惜......

太消耗火源晶了!

希望之塔就是一个吞金兽啊!

可是,由不得进行投资,太憋屈了!

弑神殿主和摩力克殿主二人眼眸愈发的阴沉。亚维鲁殿主和金凯路殿主二人目光也极为凝重。澹台白露却是一脸的懊恼,早知道当初也弄一颗生命星球的晶核带进了,自己岂不是发财了?

「嗡~!」

张衡如同往常一般凭空出现了,看向激动万分的人群——刚刚走出希望之塔的妖魔鬼怪,又扫了一眼跃跃欲试的即将进入希望之塔修行的妖魔鬼怪们,张衡露出了一丝奇异笑容,看向五大巨头,微笑道:「五位,一个月未见,别来无恙。」

弑神殿主瞳孔一缩,盯着张衡,不爽的冷哼道:「浑天域主倒是过得挺滋润的啊,九星级域主?呵,你还真把我们当成肥羊了?」

九星级域主?

摩力克殿主等人也看出来了,一个月没有见,张衡的修为居然突破了,九星级域主!虽然还只是域主,可他却已经站在了域主巅峰,只差一步便可以突破界主级。

太快了!

拦不住?

火源晶!

那么多的火源晶,再加上星力浓郁至极的希望之塔,张衡的修为还真是突飞猛进,真是令人羡慕嫉妒恨,非常的不爽,真想弄死他,取而代之。

摩力克殿主冷哼道:「浑天域主,你计划什么时候离开冰珑星?」

「离开冰珑星?」张衡一愣,惊疑的看了一眼摩力克殿主,蹙眉道,「摩力克殿主,你就这么希望我早一点离开冰珑星吗?」

摩力克殿主冷声道:「以前拦着你,是因为你没有威胁,如今你的出现,给了我们很大的压力。所以,你还是早一点离开冰珑星,去外面的世界好好的看一看吧。当然,作为交易条件,我们会给予你一个满意的筹码。」

「你们想要我的希望之塔?」张衡瞳孔一缩的盯着摩力克殿主,面色凶狠,全身杀意沸腾,身后更是一瞬间凝聚出了麟之星兽法相仰头咆哮,气势如虹的盯着摩力克殿主。

摩力克殿主瞳孔一缩的瞧了一眼麟之星兽法相,感受着张衡身上那散发出来的凶狠杀气,沉声道:「不错,我们想要买下你手中的希望之塔。」

张衡眉头一皱的盯上了澹台白露,冷声道:「澹台白露,你也是这个意思?」

澹台白露苦笑道:「没办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还望浑天域主理解一二。原本,我们都不看好你的希望之塔,可刚才一见,说实话,我们都心动了。」

张衡冷笑道:「所以,你们计划强买强卖?」

澹台白露苦涩的点了点头。

摩力克殿主沉声道:「强买强卖?呵,可以这么说。如果单凭我们其中的一个,或许还弄不死你,可我们五个人联手,你绝对活着离不开这里,你信不信?」

弑神殿主也说道:「公平交易,谁也不欠谁的,不好吗,浑天域主?再说了,你手中的传承之剑只能调动一部分黎鹊星的星力,却无法调动整个黎鹊星的力量,与其被宇宙佣兵联盟追杀,还不如就此脱身,对你对我们都好,不是吗,浑天域主?」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