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流刑(2/2)
「国家要兴盛,就离不开人口,所以朕必须改变目前这种状况!」
「陛下所言极是,人口乃国之根本,历朝历代都极为重视,我朝立国之后,也颁布了鼓励生育的一系列新政,但这些举措在短期内肯定看不到成效。」
萧振有些迷惑:「陛下的意思,是要加强清户齐民的力度?」
「有这个想法,但这不是今日朕要说的重点。」韩端问萧振:「朕准备饶过湘州一干人等不杀,萧卿认为可有何不妥之处?」
「这是好事呀!」
「好生之德,洽于民心。」萧振擡起头来,犹豫片刻,「况且以微臣看来,湘州一干人等虽有错失,但却罪不至死。」
「此话何讲?」
「吴逑与沈利杀周若欲图自立,但其自任刺史以来,并未明发檄文与朝廷决裂,也没有擅自称王割据地方……」
说到这儿,萧振顿了一顿,「乱世之中,自封为刺史、太守者不知凡几,又岂能不问缘由将彼等尽数斩杀?」
「爱卿说得对,乱世之中自封为刺史太守者,既有野心者欲图大事,也有豪杰是为了保境安民,不可一概而论。」韩端微微颌首。
「不可否认,吴逑和沈利尚未明发檄文,也未称王割据,但他们的野心却是路人皆知。」
萧振点点头:「吴、沈二贼确实该杀,但湘州一干将领官员虽有附逆之罪,却也不是非杀不可。」
这话确实有些道理。
南朝政权本来就不稳定,一百多年间便换了几个朝代,皇帝更是如同走马灯一般地换,就连朝中大臣有时也看不清局势,更何况僻处湘州的这些州郡官吏?
一个是起于微末名不见经传的新帝,一个是世代居住于此的世家大族,根深蒂固,湘州官吏看不清形势,站错了队伍,其实也不难理解。
「依诸位爱卿看来,应当如何处置这些人才比较妥当?」
「死罪可免,但也不能让彼等轻松过关。」秘书郎任安拱了拱手,「臣认为处徒刑并处罚金较为合适。」
另一名秘书郎也道:「能任官吏将领者,皆是家中殷实之辈,令其出钱赎罪,既可让其得到惩罚,又可令朝廷得利,此乃两全齐美之举。」
中兵参军民迟疑道:「要不,为首者处流刑,附从者处徒刑并罚金?」
流刑即流放,与徒刑皆为「五刑」之一。
两汉时期的流刑作为减死一等的刑罚,主要适用于宗亲贵族,西汉末年之后逐渐扩展至高级官吏,到了南北朝时,流刑才被定为法定刑,适用于所有官吏和平民。
对安土重迁的古人来说,流放数千里之外的荒凉之地,终生不得归家的刑罚,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重刑。
韩端静静地听完众人的意见,又思索了一会之后,便拍板将此事定了下来。
「郡丞、郡尉等主官处流刑,诸曹掾属官处三到五年徒刑,可交纳罚金赎刑,但至少要服劳役一年。」
「其余小吏,若能主动配合官府行使政务、安抚百姓者,可免刑,冥顽不化者,与湘州降卒一道发往桂州修建灵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