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一章 叔叔能忍(2/2)
叶曼哪怕心里不服,也只能乖乖投降,应该穿上那双系带的运动鞋再踢的!
说来也怪,叶曼一点都不怕疼,但是稍微痒一点她都受不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难道是太过敏感了?
emmmm,不知道对于秦林而言,这算不算好消息?
打闹了许久,两人才停了下来,不知道是没注意还是什么原因,叶曼修长光滑的双腿依旧被秦林牢牢抓在手里。
乍一看,很像男女情侣那种,女方将腿放进男方怀里的感觉。
当然,无论是秦林还是叶曼,都是不承认的,只不过是太累了忘记挣脱而已,绝对没有其他想法。
「你下午就走,那我晚上吃什么?」
叶曼的语气中竟然不自觉地带上了一丝撒娇的韵味。
「少来,你的保姆不是晚上就回来了吗?」
秦林诧异地问道。
「啊,是吗?我忘记了。」
叶曼脸上没有半点不好意思。
(呃,不能养成习惯,我下回会注意的。)
秦林握拳,第一次,他似乎发现了重生之后的追求,至于挣点小钱,当个首富什么的,那都是次要的,重生一回,毕竟,不能光为了享受不是?
也许是比前世强十倍,但也有可能是强上百倍千倍乃至万倍亿倍,区别仅在于,自己的切入点是什么,目标又是什么。
除非是真的很有钱,或者是真的很有背景,可以强行插手分一块蛋糕,否则的话,这种捡钱的行为,在秦林真正强大起来之前,是不可能发生的。
更何况,一个更加残酷冰凉的现实摆在面前,如今的秦林,一没钱,二没名,三没途径,四没权!
所以,别想太多。
「所以,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当前的关键是怎么捞这第一桶金!」
记忆力什么的根本没有增强,或许唯一的优点就是多出十几年的阅历,能让他在理解能力上比其他同学强点,再加上毕竟曾经学过,还是有点似是而非的印象的。
但是毫无疑问,这并不会给他带来多大的帮助,想因此而考好一点,基本不可能。
当然也不是说毫无机会。
毕竟曾经学过,哪怕忘记了,但是以他多出十几年的理解能力自然能更为轻松地将这些忘记的知识拾起来。
而且哪怕真的被看进去了,恐怕最终的结局也只不过是给其他作者们提供一个灵感,然后人家火的一塌糊涂,还不用付你半毛钱版权费!
毕竟想法这个东西,你没办法给它注册专利。
由小及大,脚下的海天市在最近这几年中,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没人能知道,作为几乎完全被忽视了的五线城市,号称沿海城市之耻的海天市,竟然和全国的大部分地区一样,火速开始给房价换挡踩油门,以F1方程序赛车一样的速度,打开了在高房价的路上狂飙猛冲一去不回头的进程。
「不,不对!不是没人知道!」
秦林嘴角闪过一抹嘲讽。
「在这个时间点的话,那些二代和开发商们应该已经知道了,并且,正在磨着刀。」
于是那一年,推特和油管上出现了一位以疯狂而闻名的「蝗虫」。
他可以用最标准的英伦腔调夸奖下水道工人,也可以用德克萨斯最恶毒的俚语诅咒华尔街大亨。
他可以给路边的乞丐点赞祈祷,也能够给宫里的政客们点蜡上香。
封了一个帐号就换另一个,但是那熟悉的吐槽方式却能让人很快知道这就是他。
更可怕的是,他有了粉丝,也可以说是信徒。
有的人或许是真的想要发泄不满,但更多的则仅仅只是觉得这样活着很酷。
他们在网络上聚集到一起,收购匿名帐号,请人伪造ip,然后一个帐号一个帐号地挨个攻陷。
这种行为很像当年的帝吧出征,又有些像网络上的那些水军,却远比他们疯狂,远比他们团结,也远比他们隐秘,他们自称「蝗虫」,过境之后,寸草不生的「蝗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