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宪法是最好的斗殴武器(2/2)
对方显然还没完全睡醒,身上胡乱披着件毛巾睡袍,腰间胡乱的打了个结,从上可以看到深不见底,往下则是笔直修长,但不管上下,都特别白和挺直,显然这是年轻的优势。
配上乱蓬蓬的外翻的淡金红色短发,和脸上倦容,很容易让人想入非非。
「抱歉,我来的太早了」
「不,谢谢你能来帮我……妈妈的精神状况很糟糕,她不应该受到这样的对待。」
「是的,所以我来了,相信我,艾尔玛不会有事的。我保证。」
「谢谢」贝丝·哈蒙并没有如他预料中的露出感激惶恐等神色,反而从头到尾一直都是冷冷的,大眼睛看着自己,却又让人无法看透。
「你先坐一会儿,我去楼上换下衣服,这样太失礼了。」
「请便」某人嘴上说,心里却在呐喊「这样不是挺好嘛,显得拉近距离。要是一会儿腰带送了,就更能展示出主人好客的本质了。」
「这是法庭质证的副本,你可以先看一下,」
……
面对收拾整齐的贝丝·哈蒙,爱德华依然是那副道貌岸然的模样。
「现在我就是艾尔玛的律师,手续一会儿会补。我有义务向你告知一下,我打算采取的行动。」
「嗯」
「你看」他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文档递给对方。
「这是?」贝丝略显诧异,小嘴微微张开「人身保护令?」
「是的,人身保护令是一条要求把已经处于被非法拘留或监禁的人及时送交法院处理,或者由以为法官来决定去留的法令。源于1679年英国国王查理二世颁布的人生保护条例。是个非常不错的法律武器。」爱德华用公事公办的口气解说到,顺手松了松自己的领口,该死的领带结收的太紧了。
「哦,然后呢?」
「根据肯塔基的法律,州最高法院的法官有权在特殊情况下颁发人身保护令(就像在伯格曼案件中一样),这样我们就可以把艾尔玛从精神病院里弄出来。」
「然吼」爱德华,咬咬牙,「我们就立刻起诉!」
他拿出第二份文档递过去。
「这是起诉状,艾尔玛将起诉之前负责审案的布鲁音法官和墨菲斯院长!」
「起诉?」贝丝·哈蒙一愣
「是的。这种情况下替艾尔玛辩护,做好的策略是主动进攻,进攻。把政府放到被告的地位,让他们为自己的非法行为受审,法律和体育比赛一样,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爱德华狞笑起来「打得对方乱了方寸,才能让从他们的言论中找出漏洞来。」
「你要知道,如果我在法庭上仅仅是证明艾尔玛没有任何精神问题,从而得出墨菲斯医生的诊断结果有误,那将会是多么困难,就好像我们的陆军在原始热带丛林里和『查理』们作战一样。那是对方的主场,我可不愿意贸然介入。」
「尤其是精神病学这种高度专业的学科,如果按照他们的节奏走,我可能先要花三年修个相关学位出来。这显然不合适。」
「反之」他轻松的笑起来,整个人也显得放松「上诉!我们主动起诉对方,让他们进入我的缺省阵地来,那事情就方便多了。」
「但,对方法官也是专业人士啊」贝丝·哈蒙的大眼睛清澈透明,看上去就像容易受惊的小鹿那样。
「呵呵,那就是比拼专业水准的时候了。坦白的说,我不认为布鲁因法官是我的对手。尤其是在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
「是嘛?」对方眉毛一挑,并没有跟着爱德华的思路走下去,似乎在质疑。
「这么说吧,虽然看起来布鲁因法官比我强大不少,可面对面争斗的话,他大概会像进入『米格走廊』的合众国空军那样,甚至更加糟糕。」
说这话时,某人的表情显得非常狰狞。
米格走廊这个翻译并不好,按照原文意思应为米格小巷。
这种小巷通常是主要街道后的用于检修各种管线设备的区域,平时少有人迹,久而久之便成为暴力频发的场所。
普通人一旦误入其内,后果非常可怕。
显然爱德华的起诉策略就是要把布鲁因法官拉到这黑巷子里来,自己则化身司法暴徒,手持棒球棍……不对……《宪法》痛殴对方!
然而,贝丝·哈蒙的大眼睛依然毫无波澜,显然,她没有听懂其中的意思。
「显然,艾尔玛把你照顾的非常好,大概你平时都不看报纸或者电视新闻吧……」
「除了专业杂志外,我什么东西都不看,报纸的话,如果有关于我的文章,艾尔玛都会剪切来,有时候我会翻翻。」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艾尔玛让你来找我的原因。」爱德华耸耸肩「这份起诉状是给你看的,现在肯塔基州司法部长办公室应该已经接到了消息『我们将要提起一场诉讼』。希望他们能理性面对……最好是和我讲法律。」
狞笑又一次浮上了他的面孔。
「呵呵,法律在手,天下我有」内心一个声音在跃跃欲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