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六章 无字法典(2/2)
想来如果是「秩序」权柄的圣徒,应该是有权限动用死刑的。
艾登想了想,试着重新写下一条新的规则:「禁止违抗艾登·加洛德的命令。」
同样地,这行字很快就被吞了进去,重新浮现出了「权限不足」。
「犯人禁止违抗狱警的命令。」
「权限不足。」
「禁止艾登·加洛德在领域内倒立。」
「权限不足。」
在《无字法典》的领域内,哪怕是持有者也无法享有特权,也无法让规则仅对特定的对象生效——这些,全部都是因为作为持有者的他不具备相应的权限。
换句话说,具备相应的权限,或许就能做到。
大概只有成为融合了《无字法典》的「秩序」的支配者,才能随心所欲地支配这份力量吧。
艾登想了想,又写下了一行字:「今天天气不错。」
字再次被吸收,这次回复的一行字是:「无效条文」。
「禁止向东走的同时向西走。」
同样是「无效条文」。
「禁止违反《监狱管理条例》。」
依然是「无效条文」。
……
艾登实验了几次,发现那些无意义、表述不清、自我矛盾、或者客观上无法做到的规则,统统都会被认定为「无效条文」,而且每条规则必须能独立解释,套在其他规则上的规则同样不会被认同。
虽然这本《法典》并没有自主意识,但艾登还是从这件神器上感受到了某种「任性」——这不是现在的他能轻易驾驭的东西。
但某种程度上,这东西现在可以作为他的保命符。
「禁止以复仇为目的杀害他人,违者处以流放之刑。」艾登写下了这么一行话。
单独作为物品的唯一权柄的位格,在支配者之下,却在圣徒之上。
这本《无字法典》应该能限制「血衣先生」,唯一的问题在于……如果「血衣先生」手里那道「仇恨」的唯一权柄可以破解这个规则的话,他照样还是难逃一死。
想到这里,他起身拿过了书架上的提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