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庭审(2/2)
「厉害到不厉害,但他是业界有名的诉棍,吃了原告吃被告。」
夏日暮点了点头,算是对此人有了一定的了解。
「全体起立,请法官入席。」书记员洪亮的声音,让众人意识到庭审马上开始。
法官就坐后,控辨双方落座。
「现在开庭,请法警带被告人入席。」
在6名法警的押解下,3名被告站在了法庭中央的被告席上,夏日暮也第一次见到了3名被告。
「江钦维、朴祖惠两人较为年轻,约二十出头;赵大海是三十多岁中等身材、四方脸,他的两只眼窝深陷像是许多天没有睡觉。」
书记官宣读了一遍法庭纪律,验明被告人身份信息,进入庭审调查阶段。
「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首尔南部地方检察厅2006年第506号起诉书,以被告人赵大海、江钦维、朴祖惠3人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经依法查明,上诉被告人自2005年7月至2006年2月,用伪造的假身份证......」
「3人系共同犯罪均为主谋,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81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夏日暮语气平缓地读完了起诉书。
接着李淳哲用鼠标点击电脑文档,在法庭电视机上播放出一段视频画面。
夏日暮指着电视机说道:「大家请看大屏幕,这是3名被告人在大田、仁川、全州等多地银行取赃款的监控视频。」
法官:「被告人,公诉人播放的视频,你们有异议么?」
「没有」
法官:「辩护律师,你们有意见么?」
「没有」
法官:「请公诉人继续出示证据。」
接着夏日暮枚举出一系列证据,如查获的各类信用卡、电话卡、身份证、手机、台式机、被害人陈述等。
在列证过程中夏日暮逐渐获得自信,掌握了庭审的主动权。让他感觉奇怪的是,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对检方出事的证据均没有意见,难道被告人放弃庭辨打算认罪?
坐在旁听席上的李佑海也疑惑不解,被告辩护律师在干嘛,也太不专业了吧,这仨人律师证是自己画的吧?
「根据现有证据,公诉人认为江钦维收集目标信息,朴祖惠假冒银行金融机构向目标发送虚假信息,诱使被害人拨打『客服热线』,赵大海再提供所谓的『安全帐号』.....」
「本案证据充分、事实清楚,3人分工明确,系共同犯罪,应当以诈骗罪起诉被告人赵大海、江钦维、朴祖惠3人。根据《刑法》第181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量刑期为5年。」
夏日暮宣读完公诉意见,心里一阵轻松,没想到第一次参与庭审还挺顺利。
权云昶扶了一下鼻梁上的金丝边眼镜,嘴角划出一道邪魅的笑容。
「法官大人,被告方申请本案证人,证人系本案关联者崔宗民先生,他曾经收到过诈骗短信,在准备转帐的过程中被家人发现并制止。」
法官:「传证人,出庭作证。」
夏日暮听到这个消息,心里咯噔一下,意识到庭审还远没有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