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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清白(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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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是。」林义龙道,「我总得给我这位田叔一个家庭关系上的交待。」

这是林义龙拒绝田叔女儿萨曼莎的原因之一——一旦处理不好就要陷入漩涡。

「那是什么原因?」

「因为我感觉现在已经可以证明他清白了。」林义龙道,「你了解,当时他出国的最紧迫的关切是因为他的上司会在人身安全上对他不利,前些天我看他的那位上司因为『扫黑除恶』进去了,这种『最紧迫关切』当然也就不存在了。」

「你就考虑让他回来?还是他主动想回来?」

「有些事总得有个完结的时候吧。」林义龙道,「我觉得,现在这个时间可以了。」

「那你具体怎么想的?」

「我承认我对「擅自出国不回」的恶劣程度考虑有所不足。俺寻思,能不能找一找你在监察部门的同学的关系,让他说服浦江检方以缓刑抵实刑,让田叔回国?」

「这也可以?」邦妮惊讶道

「事在人为嘛,这样的话,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了。」林义龙道,「不过,对田叔来说,损失了一点房价带来的附加价值而已——不过看起来房子涨跌幅度不超过1%,所以好像无所谓了。」

「我会帮你联系一下,但我觉得」邦妮仔细斟酌了一下语言,「还需要更多的立功表现才可以。」

「事实上,我们当事人在网上披露的帐本作为检方的重要证据被采纳了,至于说这种立功表现能不能实现缓刑,我觉得是可以的:毕竟对于我们当事人来说,基本上没从中错误的行为中获得利益——」

「真的什么都没获得么?」邦妮反驳道。

「就算获得了,你也得有个证据吧。」林义龙道,「至少从他上面几位的庭审看来,并没有这种证据出现。」

「我会努力一下,但基本上可能性不大,几项罪名都能算得上『巨大』或者『特别巨大』,最低刑期为五年——你明白的。」邦妮摇了摇头道。

「当事人有检举和立功行为,而且还能被认定为从犯——所以,可以试试。」林义龙解释道,「应该是差不多的。」

「我可以帮你试试,不过既然当事人在15年12月份之前没响应公告,所以我并不抱信心。」邦妮只是想像征性地做做努力,把林义龙的想法去掉。

「那就拜托了,只要有个结果,我们当事人这边怎么样都无所谓。」

「至少,在我们当事人看来,只要我们努力努力就行?」

「可以这么说吧。」林义龙笑道,「我姑且还算是在国内法律职业者,我当然相信在证据充足的前提下,『不会错判一个好人,不会漏判一个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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