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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纯正的「硬摇滚」(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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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的少也就罢了,若是像职业乐队这样的使用频率,一年起码要准备个十几二十套琴弦以备随时更换。

这不是指弹断了才换,那时候音质早就变得不像样子了。而是要手感稍有松动,马上就要替换。

反正这玩意也不算贵,就算天天换,对罗杰等人来说也没什么负担。

…………

午饭照例在公司附近找了一家餐厅解决。

除了安妮和米娅以外,乐队的几个男人都是肉食动物,餐桌上摆满了牛排、烤肉之类高卡路里的食物。

至于两个女孩,餐盘里却只有水果和蔬菜。

「你们俩干脆学山羊吃草算了。」

罗杰对这俩人有些无语。

安妮已经够瘦的了,米娅虽然以东方人的审美,看起来有些「魁梧」,但那也是天生的骨架大,身上也没几两肉。

就这样,还天天嚷嚷着减肥,甚至是节食。

罗杰表示对女人的减肥执念完全无法理解。

「你还在那说风凉话!」

安妮一脸痛苦地看着罗杰盘中的牛排,说道:「你知道减肥有多难过吗?我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吃肉了!」

「多运动运动就好了啊,干嘛节食?你看我吃的这么多,也没变胖啊。」

罗杰表示不能理解:「而且节食的话,对体力也有很大的影响,上次的音乐节你就差点没坚持下来。」

「我可不想练出一身难看的肌肉!」

安妮撇撇嘴,说道:「男人有肌肉是很帅,女人一身肌肉那就难看死了,就算我是同性恋,但是审美可是正常的。」

「……」

这个理由很强大,完全无法反驳。

罗杰干脆不再说话,低下头专心对付盘中的牛排。

「按照今天的进度,我们应该能够搞定四首歌左右。」

理查森突然开口道:「一天就录完四首,后边的八首怎么也要不了两个月吧?」

「你忘了《Seasons.In.The.Sun》了?」

安妮提醒道:「有罗杰这个白痴在,录音时间怎么都不可能变短的。」

《Seasons.In.The.Sun》这首歌,罗杰的人声部分,确实卡了很长时间。

两周还是三周来着?

反正严重超出预期。

「《Welcome.To.The.Black.Parade》卡进度的好像是你才对吧?」

罗杰擡起头,装出思考的样子,回忆道:「某人的吉他,录了多少遍来着?一千遍应该是有的吧?」

「……」

安妮低下头,叉起一块水果,不接罗杰的话。

「我们现在录的这些歌都比较简单,所以速度快。」

罗杰也没有继续跟安妮斗嘴,对理查森说道:「最简单的几首歌录完,后边的进度就会慢下来了。」

「难度最高的还是《加州旅馆吧》?」

理查森开口道:「这首歌估计得录两三周才能搞定,其它的好像都挺容易的。」

「《Black.Sabbath》和《Royal.Orleans》难度也很高。」

罗杰摇摇头,说道:「这三首歌加起来,估计最少要一个半月,也就是说其它九首歌我们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Royal.Orleans》,就是突出理查森的鼓的单曲,这首歌很短,只有不到三分钟,但难度却非常的高。

至少在罗杰看来,要完成这首歌,难度不会比《加州旅馆》更低。

这也是罗杰在电视直播节目上拿出的单曲,那位观众的题目很有趣,要求是【纯正的硬摇滚】。

于是……

罗杰拿出了一首重金属的经典作品。

也许,可能,似乎,大概……

也没什么问题?

反正硬摇滚和重金属,在罗杰看来其实是一回事。

有关于这两种摇滚风格的争议,也一直没有明确的定义。

什么按照国籍、按照吉他失真强度、乃至于乐队成员外表的区分方式,在罗杰看来都是扯淡。

硬摇滚和重金属就TM是同一种摇滚的不同叫法。

如果将硬摇滚和重金属归到同一类别中去,还有什么比重金属摇滚的三大鼻祖乐队,更能代表「纯正的硬摇滚(重金属)」?

而在这三支伟大的乐队中,罗杰最喜欢的,当然是齐柏林飞艇。

——虽然齐柏林飞艇的风格更接近于布鲁斯摇滚,而不是重金属摇滚。

这是一支声名狼藉,但同时却又在摇滚乐坛中至高无上的乐队。

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一面是天使,一面是恶魔。

纵观整个摇滚音乐的历史,从来没有一支乐队,像齐柏林飞艇这样,每一个位置都是顶尖的大师。

主唱罗伯特-普兰特、吉他手吉米-佩吉、鼓手约翰-伯纳姆、贝斯手约翰-保罗-琼斯。

四个人,每一个人在摇滚历史上,都可以排进自己所属位置的前五。

而在当时那个时代,每一个人,都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除了主唱罗伯特-普兰特可能会有争议以外。

而更加重要的是,齐柏林飞艇乐队,对于摇滚音乐的推动有着巨大的作用。

后世的许多著名摇滚巨星,都是齐柏林飞艇的狂热崇拜者,比如Queen乐队的内核人物弗莱迪-摩科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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