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动漫同人 > 万界之无敌古神系统 > 第494章 蛛蚊毒

第494章 蛛蚊毒(1/2)

目录

于皓带着韩芸汐离开了皇宫,韩芸汐跟在于皓身后满脸花痴,脸色红扑扑的。

「你干什么」于皓满脸笑意说。

「殿下,今天你在皇宫里这么护着我教训长冰公主,陛下不会找你麻烦吧」韩芸汐看到于皓突然想到什么一般说道。

「这不是你该担心的事情」于皓拉着她的玉手说。

「什么叫不是我该担心的事情啊,那我是秦王妃啊,为殿下分忧那不是天经地义嘛」韩芸汐说。

「你太弱了,不给我惹麻烦就算是很不错了」于皓轻笑道。

「你瞧不起谁呢你,我会毒术呢,说不定可以帮你找出大理寺卿案的罪魁祸首呢」韩芸汐噘着嘴说。

「这样危险的事情你就不要做了,我会让西风去查,你老老实实待在王府里」叶皓说。

「可是...你这样被陛下关禁闭,还被削了兵权,你这样多难受啊」韩芸汐说道。

「这些事情和你的安全相比,一点都不重要,走吧,回王府,从大婚到现在,你这个小东西都还没和我圆房呢」于皓拖起她倾国倾城绝美的俏脸笑道。

「我还没准备好,我不敢」韩芸汐闻言满脸羞红嘟着嘴说。

「都已经嫁给我了,还怕这件事」于皓微微一笑拉着她直接回到了王府。

「殿下,就算你不让我去,我也一定要去,等我帮你查清是谁陷害你,你一定会感谢我的吧」韩芸汐圆润的大眼睛转了转暗道。

叶皓拉着她回到了秦王府,并且还告诫她别管大理寺卿府这件事。

夜晚的时候于皓继续用韩芸汐配的草药泡澡,虽然这玩意对于皓并没什么卵用,但好歹是韩芸汐亲自配的,于皓也没有在意,就这么泡着。

的确是可以强健体魄,功力大增,但对于于皓来说作用不大。

沐浴之后于皓去了韩芸汐所居住的闲云阁。

不过却发现那丫头居然在发呆。

于皓缓缓走进去,或许是动静小的缘故,这丫头居然一点警惕性都没有,都到脸上了居然还没注意到于皓。

「芸汐,你在这干什么呢」于皓在她身旁坐下说。

「啊...没事,我刚刚只是在想着,如果能查出大理寺卿一家中的是什么毒,或许就能找到凶手」韩芸汐说道。

「你啊,还在想这件事,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吗?这件事情不需要你操心」于皓撩起她的秀发说。

「我这想帮你解决一下这个案件,我这一天天的窝在家里闲死了,母妃都嫌我烦了」韩芸汐娇声道。

看到这样的韩芸汐于皓心就软了,简直被拿捏得死死的。

「那你想怎么办,你一个女孩子去那么危险的地方」于皓无奈道。

「没关系啦,你就让我去吧,好不好嘛,殿下,非夜哥哥」韩芸汐撒娇道。

「哎呀,你什么时候学会这一套了」于皓感觉浑身都快酥化了扭动了一下身子说。

「臣妾一直都会呢」韩芸汐看到于皓的反应得意道。

「那你什么时候和我圆房啊」于皓轻笑道。

于皓直接将她抱在怀中,眼神无比火热的看着她。

韩芸汐解了毒疮之后倾国倾城,身材也是一等一的好,让于皓有些冲动。

「你别乱来啊,克制住自己」韩芸汐吞了吞口水说。

「放心,我还没那么混蛋,不过,收点利息总该是可以的吧」于皓坏笑道。

「唔~呜呜」韩芸汐直接被堵住了双唇连话都说不出来。

良久唇分.......

「你欺负我!」韩芸汐满脸嫣红说。

「这怎么能叫欺负你呢,这分明叫疼爱你」于皓笑了笑说。

「殿下,你真的很喜欢我吗?」韩芸汐闻言看著于皓说。

「嗯,很喜欢,从你第一次拿着棍子打我的时候,我就已经喜欢上你了,俗话说打是亲,骂是爱,爱到深处用脚踹,你那么一打,我就知道你以后绝对逃不出我的手掌心」于皓轻笑道。

「呸,不要脸,无耻」韩芸汐闻言俏脸一红白了于皓一眼说。

「哈哈哈,我这怎么能是无耻呢」于皓笑道。

「殿下,你这样做的话,可就有失天宁战神的威名了,让外人看到了怎么说啊」韩芸汐娇嗔道。

「外面人怎么说就让他们说去吧,我先收了你这个妖精」于皓直接将她懒腰抱起进入清风阁中。

「殿下,我还没准备好呢,你要干嘛啊,快放我下来」韩芸汐见到于皓抱着她朝着清风阁走去心中一慌说。

「放心吧,我什么都不干,我只是抱着你,这样总该行了吧」于皓轻笑道。

于皓将她扔在床上,将她的鞋子脱下露出了精致粉嫩的玉足。

韩芸汐则是从脸红到了耳根,满脸爆红,无比的害羞。

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有男人这样握着她自己的脚。

「睡吧,不早了」于皓微微一笑说。

他轻轻的将她的玉足放下,脱下了鞋子和衣服只穿了一件内衣躺在了床上。

于皓将她牢牢的抱在怀中,一股清新的幽香从韩芸汐身上散发出来,让于皓舒适无比。

韩芸汐更是一整晚都在害羞,面对如此撩人的秦王,她实在是顶不住,随时都可能陷进去。

翌日..........

韩芸汐睁开了美眸,天早早地便亮了。

她看了看旁边居然发现于皓已经不见。

「殿下呢?去哪了」韩芸汐疑惑道。

「殿下他去给娘娘准备早点了,娘娘,殿下吩咐奴婢给您打了热水,您好好洗漱一下吧」一旁的婢女说。

「殿下去给我准备早点?不是吧,他堂堂秦王怎么可以干这种事情」韩芸汐惊呼道。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