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急事(1/2)
周枫的生活一如既往的乏善可陈,除了完成每天的码字任务之外,就是喝茶听曲儿,到处闲逛。
最近,他去花鸟市场买了只鹦鹉,想体验一把满旗老爷们整天提着鸟笼招摇过市的富贵悠闲生活。
鹦鹉长得很漂亮,头顶的羽毛是金黄色的,像是一个皇冠一样戴在它小小的头上,身上的羽毛是翠绿色,腹部的羽毛则是褐色,水灵灵的眼睛下面有着一张红彤彤的小脸,一看便知是鹦鹉中的贵族。
可惜,是个哑巴!
在花鸟市场的时候,老板逗弄它,它叫得可欢快了,精神头好得不得了。可一跟周枫回到家里,就每天都是恹恹的,总提不起精神,连叫唤两声都欠奉,活像一滴都不剩的男人。
如果不是它每天都按时进食,身子更是胖了一圈,估计早就被周枫丢出去了。
行吧,不叫唤就不叫唤,反正就一景儿。
周枫伏案写作的时候有抽烟的习惯。
香烟的苦涩味道让他的大脑思绪很发散,各种奇思妙想纷至沓来,洋洋洒洒的就随着笔墨倾泻到纸面上,速度极快。
坦白说,他不认为自己的写作效率有多高,但对比起同时代的文人,却几乎可以说是吊打!
就连《天职报》报社上下都对他很满意,称赞他是唯一一个不用催就能按时交稿的作者,不像其他作者,哪怕签署协议的时候三令五申,可到最后依旧拖稿成性。
「咻咻!」
宋如晦吹着口哨从窗台边经过,然后脚步轻快的摸到门边,走了进来。
宋如晦是一个快乐的人,行走之间带着咚咚的脚步声,刚毅有力,活像是大军行进的战鼓,就连平时对着土墙撒尿,也是疾风骤雨疯狂冲刷。
「有事儿?」周枫啪的把钢笔拍在纸上,顺手递过去两根香烟,一根里一根外。
按照一般的敬烟规则,旁人多是会取里边那根,以示友好。
但宋如晦显然不是这样的人。
他犹豫了一下,然后把两根烟全接了,一根咬在嘴巴里,一根架在耳朵上,然后找火柴盒准备点烟。
很快,他就吞云吐雾起来,咳嗽了两声,看向周枫到:「陈塘来了新姑娘,周六一起去不去?」
虽然眼下还没有人生四大铁『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窗,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赃』的说法,但宋如晦自忖跟周枫也算交心,这才有了今天的邀请。
「没兴趣,」周枫摇摇头,劝诫道:「那里什么人都有,容易得病,你最好也小心点儿!」
陈塘是广州城有名的红灯区,一般底层老百姓有生理需求,都是直接去那里解决,价格十分亲民,就是层次比较低,往往同道中人很多......
周枫有次偶然经过那里,一群脸上涂抹着厚厚粉底,穿着暴露的姑娘立马大胆的迎上来:「大爷,进来玩啊!」
呃......当时周枫就是浑身恶寒,留下深刻的心理阴影。
所以,宋如晦找他一起逛窑子,纯熟是找错了人。
「嘿,你这人,恁没劲儿!」宋如晦很失望,啧啧叹道:「明明都是火气贼旺的小伙子,偏偏爱装假正经。」
周枫嘴角抽搐,懒得搭理这货儿!
即便有需求,也不能饥不择食吧?
多花几个钱儿,找上点档次的不行?
周枫继续动笔构思写作,宋如晦则百无聊赖的逗弄着鸟笼中的鹦鹉,诧异周枫好端端的怎么买了只哑巴鹦鹉。
「周先生,李婶儿说你托她老公做的衣服做好了,得空让你去看一下。」说话的是包租公家的女佣小薇,她挎着一揽子肉菜蔬菜经过,帮忙传话。
「哦......好,谢谢你啊。」周枫冲小姑娘点了点头。
小薇这个小姑娘的身世挺惨的,据说七八岁的时候就被父母卖给了包租婆两口子,开始学着打扫洗衣服买菜做饭之类的家务。
这么多年来,她的所谓的父母,从未再露过一次面。
她的眉眼很清秀,渐渐长开的身子,慢慢的有了成熟少女的风韵,浑身上下透着的那股淳朴善良的气质,十分吸引人。
大院里不少年轻人背地里都对她有想法,一次次成为他们做某些事时臆想的对象。
只不过想归想,但有勇气娶她的却是一个也没有。
包租公包租婆两口子向来把这个「养女」当做摇钱树,哪会让小薇嫁给这些泥腿子穷鬼!
「帮我看着家?」周枫言外之意就是如果宋如晦还要搁这儿坐会儿,他也就懒得锁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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