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巡回法庭?(2/2)
这进一步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同时罗马法庭也被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严重拖累了效率。
所以将司法机构下放到各个聚居点成了当务之急。
这时候就出现了新的问题:第一,相关人才短缺;第二,罗马这些聚居点的规模远没有发展到需要设立司法机构的程度。
不过李昂刚好对应的解决方案。
巡回法庭——英国人在十二世纪搞出来的玩意,后来在某个不能提名字的国家里一直到二十一世纪还在用它来解决基层司法需求。
对于巡回法庭,曾有这样的描述:
「(亨利一世)极为精确地逐月安排并公告他巡回的期限和到达某地的时间,将要停留的天数以及停留村庄的名称,以使每个人都能够准确无误地知晓他的行程……他使每个人都不会感到缺乏公正与和平……那些压迫者,不管是领主本人还是他们的下属,都因此受到了制约。」
当然李昂是不可能亲自跑到罗马的各个地区去当巡回法官的,但这不妨碍他将罗马法庭的司法人员们派出去组建巡回法庭不是。
于是李昂便将组建巡回法庭的计划拿给顾问去审议,一番讨论后定下了基本的章程。
首先,法庭当然不能只有一名法官,至少需要一名主审法官、一名助理法官和一名书记官。除此之外,还需要一些军队作为护卫——毕竟法官是一个容易遭人记恨的职业,而且巡回法庭本身也需要一些直属武装力量来维持法庭秩序以及运行审判结果。
但巡回法庭的人数也不宜太多,一方面人数太多会导致队伍臃肿行动缓慢,另一方面则是——罗马也确实拿不出太多人手来组建这个巡回法庭。
最后顾问们议定的结果是:每个巡回法庭的总人数在十到十二人之间。
主审和助理法官由罗马法庭提供,书记官因为不需要太多经验和技能,所以直接从新近抵达的生化人中选择头脑比较灵活的家伙,经过短期培训后直接上岗。
除了上述的三名审判员和书记官,每个巡回法庭还应当配属六到八名士兵作为直属武装力量。
武装人员应当从军队中筛选,以服役年限较长且无不良记录的老兵最佳。
被选中的士兵就地荣退并转入法警编制——当然这是自愿的,被选中的士兵也可以拒绝,但是这些转入法警编制的老兵不仅所有待遇不变,还能额外领一份来自司法系统的津贴。
这种白拿钱的好事,李昂不觉得有人会拒绝。哪怕个别家伙思维方式异于常人,也只会是少数中的少数。
除了文职人员和法警外,巡回法庭还可以临时雇用一名本地人作为向导。虽然向导属于临时编制,但是巡回法庭有专门给雇佣向导提供的预算,因此在计算人员编制时也将这个临时编制算了进去。
司法系统下放的问题解决了,现在拦在李昂面前的大山就只剩最后一座——人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