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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2章 铃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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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玩闹之后,陈咩咩与[薄荷]分享了他手头的一些零散情报。

「什么嘛,我还以为你知道很多呢,原来也只有这么一点点。」

陈咩咩很得意:「就这么一点,足够将某些小报记者钓成翘嘴。」

「我可不是小报记者,我在[蚕茧屋]可是家喻户晓,赫赫有名的大记者。」

「提老家?那我可和你有得说了,我在泗象城啊,那是...」

「等等,我错了,我们只谈[绯红屋]的,我可是[绯红时尚]的挂牌记者,一般地方随便进,没人拦的。」

陈咩咩提出质疑:「[绯红时尚]听起来就是一个娱乐八卦小报社,你挂靠一下就那么厉害?」

「谁说[绯红时尚]是小报社!名字里直接挂上城市名『绯红』的,你说是小报社?[绯红时尚]是全市最大最权威的时尚周刊!」

「这么激动干嘛,时尚圈很厉害么,又不是时政圈。」

这个问题有点犀利,[薄荷]的音量一下小了几个度:

「其实最开始,是叫[绯红鸟报社],想要做时政新闻的,可后[川贝]婆婆调整了发展策略,改成了[绯红时尚]。

就算如此,[绯红时尚]也是风靡全血裔的时尚前沿。

[川贝]婆婆不是那种深居幕后的老板,她亲自身居时尚一线,不但是设计师、剪裁师,还是资深的摄影师,加上[绯红时尚]的另一位合伙人,是顶尖的造型化妆师,几乎可以说是在引领血裔的审美。

整个血裔,都以能上一次[绯红时尚]的封面为荣。」

陈咩咩一听,赶紧打听:「能不能在[绯红时尚]上打GG,有没有可能让烤鸡上一次封面?」

[薄荷]白了他一眼:「[绯红时尚]确实接GG,但只接时尚圈子里的奢侈品,烤鸡什么的就别想了。」

陈咩咩财大气粗:「我花重金。」

「金山也不行,人家多年经营的口碑,不会砸自家招牌的。」

陈咩咩在沙发上闷闷不乐:「[薄荷]你这也不行,看来只是个哭着喊着挂名的小瘪三,完全说不上话。」

[薄荷]不吃拙劣的激将:「别说我,就是报社管理也不行,除非你能说动[川贝]婆婆以及她的合伙人。」

「她合伙人是谁?」

「口红大宗师,烈焰女王,[红唇]女士。」

陈咩咩:......

[薄荷]不知道陈咩咩在想什么,自顾自往下说:

「别看刚才[川贝]婆婆很客气,其实她可是城里的实权大人物,[绯红时尚]只是她的副业,她真正的身份是[血天平]的裁判长,掌管一城审判大权。」

陈咩咩眉头微微一皱:

「这么巧的么?你刚刚收到[血天平]的申请许可,让你傍晚见[解冻],[川贝]正好就出现。」

[薄荷]摇摇头,指了指自己的腕表。

「刚才的场合不大适合,我私下发消息感谢[川贝]婆婆,但她回消息告诉我,她从不管这些小事,而且[裁决]现在昏迷未醒,也不是他通过的。」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是其他人通过了我的申请。」

「也就是说,是巧合?」

「不,[川贝]婆婆说,[血天平]里现在是[裁决]当家做主,他一向不喜欢收押的嫌疑人在接受审判前接触外界,他认为那样可能造成变量,影响判决结果。

在这种主基调下,哪怕[裁决]晕迷,其他人就算有审批权限,应该也会驳回或者压住不批,而这次趁[裁决]晕迷时,申请被通过了,说明有人进行了干预。

而能干预到[血天平]内部的人,只有议会,或者说五大家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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