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玄幻奇幻 > 九君齐天 > 第十七章 许队长

第十七章 许队长(1/2)

目录

石猛说完了这句话,眼睛却专门看到了许曜脸上来,缓缓道:「许曜萧剑刃苏寒世,你们三个都是从山保大队走出来的,所以有一点要讲清楚,城里的妖邪,并不是山保大队要对付的那种山魈木魅。」

「山魈木魅,从根本来说,是死物。」

「但城里妖邪,是活的。能隐蔽,能逃遁,能战斗的妖!」

「七国,草原,南蛮,东夷……都有各自的部门,也都有各自的无数的山保大队,但是,都只能负责自己国境线之内的山魈木魅。」

「但是在我们人类居住区域之外,还有无尽森林,无尽深海,无数人迹难以到达的地方,而那些地方的山魈木魅,无法处理,只能野蛮生长。」

「生长后,有些留在密林,有些则是在竞争失败后逃遁,有太多太多,会进入人类所在区域,进入城镇,比如我们大河县。」

「山魈成型逃走,木魅钻地逃脱后,会具备妖灵;还有,有时候魔气妖气过于浓烈爆发之后,也会产生一些妖魔灵,还有一些强大的猛兽在身死之后,会蜕变成妖灵,还有其他一些,以后慢慢补充。此为一类,名为鬼类妖。」

石猛说到这里,特意说道:「这一类,只要不到一定层次,还属于是相对来说好对付的。」

「还有一类就是一些妖兽,已经可以将身体变化大小、或者本体留在山林潜魂进入城市等人烟密集区,此为兽类妖。」

「然后就是其他的一些古树、古物成灵,潜伏在人类城市里面,此为灵类妖。」

「还有一些人类阴魂,身死之后埋在了聚阴之地,戾气阴气所至,成为怨类妖。」  「……」

石猛口若悬河,说起妖物种类,流利至极。

许曜等人瞪大了眼睛,竖直了耳朵,认真记忆。

在林林总总,介绍了九种妖物存在之后,接着道:「当然还有最后一种,就是以上不管哪一种,修炼到一定地步,可以化作人形存在,那种境界,称作『大妖』,实力强横,需要上级派遣高端力量前来除妖。而我们最好祈祷不要遇到,因为,一旦遇到那种存在,基本我们就和这个世界告别了。」

「目前来说,合计,十大类,其中分为无数小类你们以后自己去摸索。」

「这些妖物魔物,一旦成妖之后,会第一时间啃噬大量血食充实自身,然后会潜入人类密集区潜伏。因为他们需要人气,一来隐蔽,二来需要借助人气修炼,当然还有些妖物是借助人类七情来修炼。」

「这些妖物的手段多端;对人身体寿命元气,有不可恢复的损害。」

「一旦妖物强大到一定地步,对普通人反而没了兴趣,因为普通人的精气不够精纯,所以它们会将目标对上武者。」

石猛说到这里,脸色凝重了一下,犹豫了一下,道:「举个例子,在十年前,东南曾经出现过一个大妖,横行人间,具体到什么阶位,不是我们这等层次能知道的。当年是顾活大人求助了镇魔院,八百镇魔院高手四面出动围剿,九十人身死,才将妖王击散。」

「那时候,东南……数千里江山,据说惨不忍睹!」

「而那位大妖,虽然被击溃,但只是灵魂散碎,并未彻底死亡;妖魂散于东南各地,近年来有不少的妖祸,皆是属于死灰复燃。」

「神出鬼没,无法捕捉具体行踪,更找不到根基之地。」  石猛说到这里叹口气:「杀妖镇魔,不在于当时战斗胜负;而在于找到根源老巢之地才能彻底灭绝。若是那些妖兽成型,或者化作人形,本体显现,反而好对付。但那种将本体不知道藏在哪里的,是第一难事。杀一次,过段时间恢复了又出来了。」

「天下苦妖患,久已。」

所有人同时沉默。

大家都生活在大秦各处城市村镇中,每个人都感觉自己生活的区域一片祥和,从来不知道在这片祥和之下,居然隐藏有这么多的妖魔鬼怪。

那些魑魅魍魉妖魔鬼怪,都是由镇魔司遍布天下的工作人员们来承受了。

如今,自己也成为其中一员。

「那缉妖盘呢?」

许曜问道:「缉妖盘难道……」

「缉妖盘,对山魈木魅效果最大,可以除根。对于城中的妖气,也能捕捉,但是……找不到根。」

石猛苦笑一声:「已经诞生了灵智的妖物,远远比山里的树根难对付多了。」

他叹口气,道:「山魈木魅这等普通人都可以处理的东西,却要出动镇魔稽查司武者去对付而且判罚极严极重,就是因为,一旦逃一个,后果实在是太严重。」

许曜等人集体沉默。  除了个别人提前能知道一些之外,其他大部分人都是第一次听说,城里人烟密集的地方居然是妖魔最多的地方,颇有些理解不能。

王子光好奇心最重,瞪眼问道:「妖魔还需要人气?」

「上面是这么说的。」

石猛对王子光明显没啥好感,冷着脸道:「你要是不理解可以去问上面。」

王子光怂了:「卑职不敢。」

「不敢就闭上你的狗嘴。」

石猛对这货非常的不待见,狠狠的骂了一句。

骂的王子光不敢擡头,身子颤抖。

随后石猛才道:「你们三十人,分成五队,每一队六个人,现在,各自选队。」

方凌真大长腿立即站在许曜身边,道:「一队,来人!」

萧剑刃和苏寒世立即跨步过来:「一队,来人!」

然后两个身材魁梧的青年横冲直撞的奔来:「一队,人全了!」  另外几个想要往许曜这边凑的顿时傻了眼,只好重新组队。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