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遗产(1/2)
「对。」旁边的人,看起来跟这「姑姑」的女人很熟一样。
「你是谁?」
「我。」男人「呵呵」一笑,「他男人」,原来两人堵门,是为了「分家产」。
「姑姑」,就是父亲的亲妹妹,原来没跑太远,嫁到隔壁镇去了,几十年没回来过。
现在回来。
她说她是法定继承人之一,有权分遗产。
余磊心头一冷。
这才明白,爷爷奶奶为什么没有立遗嘱,因为可能觉得愧疚女人,人死言善。
只是,没想到,如今爷爷奶奶重病没来看,没尽义务照顾,人刚走,她居然就找上门来,要分家产。
「你凭什么?几十年都没来看过爷爷奶奶,连葬礼都没来,现在突然冒出来,说要分房子和地?」
「他们两个自找的,「重男轻女」,一切都给了你爹。你们一家死了,都是报应。」女人冷笑。
「有法律依据。」女人身上的男人说说,「没有立遗嘱」,她作为女儿,有继承权。
余磊沉默了。
他虽不在村里,但对农村的规矩也略知一二。
爷爷奶奶没有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他们的女儿,也就是姑姑,确实有继承权。
事情闹得动静不小,余磊报警,两边到大村村派出所调解,村干部,民警,四方进行初步的调解。
村干部拿出了一些,他们家的数据,「姑姑」提供了个人的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户口本啥的。
然后,很多事实依据,并不真实,比如,「姑姑」去养老院看望奶奶。
她竟然以这条作为「借口」,作为「赡养父母」,「照顾老人」为由,要求将遗产全盘接管,想让侄子一分不得。
「你照顾爷爷奶奶了?」
「难倒,你照顾了?」「姑姑」摆事实,讲道理,她的意思就是你,工作以后一年才回一次家,没有尽到扶养义务。
所以要独吞遗产,而且,她说老人口头承诺将遗产全部留给「姑姑」。
余磊从未见过如此「厚脸无耻」之徒,这个「姑姑」简直人间极品,「独吞遗产」。
「你扶养了?你拿证据出来。」
「你…」余磊晓得自己被算计,套路了,而民警,社区干部也只能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姑姑坚称父母生前曾口头承诺将财产归她所有,然而,除了养老院探望记录外,却拿不出任何书面证据,而余磊是一点证据都没有,根本不能主张自身权利,只能默默吃亏。
这属于凭借「长辈权威」,打着「感情牌」独占遗产。
「我听村干部的。」
「行,那就村干部你评评理。」
「这…」村干部看了看一旁的民警,民警还是让村干部来调解,这属于「清官难断家务事」。
这事,谁来都难搞。
村干部,边写边记录。
这是调解书。
听完双方的之词,他总结了一下余家的情况,两边同意后,先宣读了一下,代位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1128条规定,代位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晚辈直系血亲(如孙子、孙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份额。
简单来讲,如果父母先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去世,那么父母的子女(即孙辈)就能够「顶替」父母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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