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4章 元晦(1/2)
郎庆祥眯着眼睛:「林总,我和你有仇?」
「没有,以前从来没见过!」
「那为什么?」
林思成没说话,看了看郎庆祥,又看了看金玉珍。
「郎总,你和金夫人是旗人?」
郎庆祥愣了一下:「有什么关系?」
林思成摇摇头:「只是随口一问。」
确实和他没关系,但和张宗宪有关系,更和当初从故宫丢的那三十卷《二程集》有关系。
稍一顿,林思成缓缓开口:「郎总,我主要从事文物研究,有钱有闲的时候也会搞一搞收藏。偶尔的时候,也会帮朋友鉴定一下————」
「有的时候,如果朋友喜欢,我也会转让一两件————但有一点:我从来不骗人,也从来不害人————」
郎庆祥眯住了眼睛:「你什么意思?」
「就你想的那个意思!」
郎庆祥气极反笑:「你知道个寄吧————」
「当当当————」警察敲了两下桌子,「再骂人就带回去!」
郎庆祥闭上了嘴:他们现在是嫌疑人,说带出去就能带出去。
所以我不和你争,我让律师说。
把我逼急了,我请大使来————
经济案件属于轻案,按照正常的进程:嫌疑人可以会见律师,如果是外籍人士,可以允许在律师的陪同下接受讯问。
又因为物证比较特殊,需要的专业性较高,且双方的陈述存在重大矛盾。
其次,双方均提出尽快质证的要求,所以警方安排了这一场比较特殊的辩认进程:嫌疑人、受害人的代理人,且双方律师全部在场。由警方组织并控制,对物证进行辨认。
对三方而言,都会省去很多很多的麻烦。
拍卖方和委托方怕悔拍方暗度陈仓:不需要多,把他们拖在这儿一个星期,周志林和李承楷至少能把财产转走大半。
但这只是其次,他们最怕的是人跑了:必须得让这两位亲口承认,他们是受了张宗宪的委托,才参与竞拍。
只有把张宗宪扯进来,才能炒起更大的热度。
林思成就一个目的:要钱,而且越快越好,能赔多快赔多快。
警方是为了控制影响:港岛的律师有多能整幺蛾子,他们又不是没见识过?
信不信最多不超过四十八小时,他们就能整出好几篇小作文,堂而皇之的登在境外的主流媒体上?
什么暗箱操作,什么里外勾结,绝对给你编的整整齐齐。
所以,既然能快办快结,为什么非要等到引起舆论之后?
由此,三方罕见的达成了一致。
不是进程不合规,恰恰相反,不要太合规。按照中国的法律规定,外籍人士涉案,都可以申请这一套进程。
有的时候,甚至会有外交人员在场。
只是因为要保证侦查活动的单向性和保密性,害怕串供,一般的情况下警方不会同意。
所以林颐想不通,包括冯莱恩、郎庆祥与金玉珍同样想不通:警方哪来的自信?
今天的辨认环节如果辨认不出什么,当天就得把他们放回去————
警察讲了一下流程,着重强调秩序:让谁开口,谁才能说话。
双方表示接受。
来之前通知过,林颐带来了所有她觉得有必要的文档:
《入场协议》、《竞拍合同》、拍场录像、《履约催告函》。
以及图册、照片、海报传单等宣传数据。
之所以拿这些,是为了说明:拍卖方在开拍前已明确告知客人所有的免责内容。
林林总总一大堆,摆满了两张桌子。再看对面,空空如也。
林颐看了看谭筝,「谭律师,警官明确告知我,警方之所以传唤,是因为你们有充足的证据,证明我的当事人欺诈销售。」
「现在,证据呢?难道,你就靠一张嘴?」
谭筝笑了笑:「对,我靠一张嘴就够了,不像林律师,需要一大堆!」
林颐撇了撇嘴:「希望稍后谭律师也能像现在这么自信————」
话还没说完,主持的警官又敲了一下桌子:「再吵全轰出去?」
两人识趣的闭上嘴,警官看了看林思成,又叹了口气。
乍一看,这个香港女人一上来就挑事。其实,她在给谭筝设置情绪陷阱。
问题是,这位谭律师今天就是来摆样子的。林律师,你今天的对手是那个男的————
警察点了点桌子:「开始!」
林颐瞟了谭筝一眼,精神抖擞,准备率先发难。但嘴还没张利索,林思成站了起来。
「林总,你要干什么?」
「质证!」
「你?」
「对,我!」
说话间,林思成已经绕出了桌子,走到了对面。
林颐莫名其妙:你质证,那你请的律师是做什么的?
关键的是,你能不能说的清楚?
林颐心下大定,刚要说什么,林思成摆摆手:「林律师,你别激动,我先问!」
如果是谭筝,她可能会顾忌一下,但如果是林思成?
先问,就代表着先败————
林颐勾了一下嘴角:「可以!」
「好,林律师,第一个问题:你懂不懂文物?」
一秒钟之前林颐还在笑,但听到这个问题,一张脸「欻」的就垮了下来。
纯粹是下意识,她本能的想到警察站在门口,问她「有没有学过法」的那一幕。
何其相似?
看她脸色不对,林思成解释了一下:「林律师,你别误会,我没有别的意思:如果你不懂文物,接下的问题,你可能回答不了!」
林颐的脸色更难看了。
林思成是在提醒她:林律师,涉案物证是文物,今天的质证全程都会围绕文物展开。如果你连文物都不懂,你怎么辩护?
林颐的嘴张了又张,一瞬间,脑海中涌出无数的措辞。但是,她不知道该用哪一套。
如果说懂,她只是临时抱佛脚,浮皮潦草的了解了一下。林思成万一问到什么古怪刁钻的问题,她肯定答不上来。
如果说不懂,警方很有可能取消她的质证权。稍后换谭筝问询,如果在语言中设置陷阱,三位当事人绝对会中招。
林思成没时间等她慢慢想:「林律师,第二个问题:本案中的《朱子手稿》
刻印内容,用的是什么字体?」
林颐抿住了嘴:因为她真的不知道。
她只知道,上面朱熹批注时用的是什么字体:北宋蔡体。
郎庆祥刚要说话,警察敲了敲桌子:「其他人安静,林律师,请回答!」
林颐躲无可躲,避无可避。
她咬咬牙:「宋体!」
一瞬间,旁边的三位齐齐的叹了一声。
林思成笑了笑:「林律师,说个小常识:宋代没有宋体,到明代才有。宋代刻印,一律用的是唐体————」
一群警察憋着笑,身边的三位对着眼神,不知道该说什么。
林思成太坏了————
林颐的脸红到了脖子根。
确实是常识,但她确实不知道。问题是,这不能怪她。
一个出生在香港,成长在香港,专注经济纠纷领域的律师,不需要关注什么文物。
邦翰司请她来,打的是经济纠纷、合同违约的官司。她了解的重点是合同有没有漏洞,免责声明有没有短板,竞拍流程合不合规。
仅仅只有三四天的时间,她能临时了解一些涉案物证的信息,已经够敬业、
够专业了。
再说了,谁能想到,邦翰司刚在法院立案,什么时候开庭都还不知道,却被诉方反手先报了案,告他们欺诈销售?
所以从头到尾都没人料到过会有今天这一幕,林颐也从来没有料到过,会被人这样羞辱————
一时间又羞又气,林颐的脸红的仿佛要滴血。
林思成乘胜追击:「林律师,接下来的问题都比较专业,为了节省时间,我建议,最好还是让冯总和郎总回答的好。」
林颐的牙都要咬碎了,死死的盯着林思成:这一句,和告诉她「你既然没用,那就让开点」有什么区别?
「林律师有异议?」
横了好一会,林颐从嗓子里挤出两个字:「没有!」
如果她说有,林思成再问她与文物相关的问题怎么办?
谭筝差点笑出声:就这点心理素质,还想给我设陷阱?
你先过了林思成这一关再说吧————
「好,冯总,郎总,那我开始了————抱歉,林律师,借用一下!」
不等林颐说可不可以,林思成从她面前拿起一本文档夹。翻开后,里面全是《朱子手稿》的照片。
正面、背面、侧面————各个角度,九页手稿清晰无比。
随后,他又抽了一张宣传折页,就三四页折在一起的那种。
其中一页是《朱子手稿》的照片,但只有高宗朝的那四张。
其中还有一页是文本介绍:先讲二程,讲地位,讲影响力。再讲《二程集》,然后再讲朱熹。
洋洋洒洒千余言,从朱熹的生平、到他对理学的研究、对宋及以后的朝代的影响力,以及他的学说在近千年以来对国家运转、王朝兴替中做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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