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你搁这卡bug呢!(1/2)
告丈夫张承强奸?
说实话,刘钰不是个文盲,正相反,她甚至还是高中学历...几十年前的高中,含金量绝对是有的。
但此刻...她竟有些听不懂对方嘴里的话!
自己就是来解决养女告自己丈夫强奸的啊,什么叫在这种情况下,非但不嫌事少,反倒要火上浇油,再告个强奸!?
刘钰愣了,她本以为是自己听错了,但看到钱昊林月也愣在原地,当即迟疑,片刻后,又小心翼翼试探道:
「徐主任...要不...我们不说外语呢?」
外语?
徐德:......
「我没说外语!」徐德有些无语。
「嗯!?」
刘钰脸色愈发错愕。
没说外语?那...就是说真让自己去告丈夫强奸?
「不...不行的,我丈夫已经在看守所住几个月了,我怎么能再添乱!?」
刘钰连忙开口,看起来很急。
「何况...那可是我丈夫啊,我跟他备孕不是很正常吗?」
两句话落下,徐德连忙摆手。
「不不不,刘女士,您还是不太了解法律。」
「看样子...您需要一点罕见的帮助!」
「首先,让我来解答一下您的问题,东国虽然没有法律明确说明禁止婚内强奸。」
「但《刑法》第236条『强奸罪』,原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原文里有写所谓的『丈夫除外』吗?」
徐德缓缓开口,引导着面前这人的思维。
刑法写的很清楚了,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没有说明这个妇女必须是什么身份。
无论是朋友的母亲,隔壁阿姨,远亲堂妹,甚至是你的妻子,都属于『妇+女』的范畴,强调的是人而不是身份!
所以,理论上,只要是他人用暴力强迫,无论是什么身份,都算触犯236条『强奸罪』!
甚至,强奸者性别也没明确,哪怕是女性强奸,从行为上也算强奸罪,只不过因为没有异性的生殖...器官,所以无法构成强奸罢了。
所以......
「哪怕是您的丈夫,只要他以暴力手段强迫,那么,这就算强奸罪!」
徐德缓缓开口,说的话简朴,却震撼刘钰的内心。
刘钰急忙道:「可是...他是我丈夫啊,是有刑法保护的夫妻关系,也有需要尽到的义务,我们很恩......」
「不不不,刘女士!」
徐德趁对方没说完,急忙摆手,开口说道:
「我先前说了身份不影响强奸的构成,其次...您对法例有些许误解。」
「首先,夫妻之间的义务仅限于对方不具备劳动能力后的抚养义务,除此外,没有任何所谓的『义务』,您所认为的性行为确实存在,只不过并不是以义务的形式存在!」
性欲是多数人的必需品,这玩意不能一直压抑,夫妻之间互相为对方排解,是明确写进法律的。
但写的绝不是义务!
「而是存在於伦理之间,是否可以判定夫妻感情破裂起诉离婚,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也就是《民法典》第1079条。」
「没有写什么,夫妻只要结婚,另一方就可以借着伴侣身份强迫对方。」
徐德开口道。
「毕竟,虽法律没有明写『性自主权』,但实际上它是个法律概念。」
「早已分散在不同的法律概念之中!」
也就是,双方都具备自主权!
哪怕是丈夫也不能强来。
如,《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一千零四十六条:婚姻自由、人身自由,夫妻人格独立,法律没有规定双方有必须履行性生活的法定义务。
所以......
「刘钰女士!」
「如果,您的丈夫张承,在6月13号当晚,对您采取了比较粗鲁的暴力手段......」
徐德严肃郑重的看着对方,满脸的诚恳。
「那您是可以告您丈夫强奸了自己!」
刘钰:???
刘钰懵了,这种知识对四十多岁的她来说,冲击力多少有点大了。
丈夫能强奸妻子!?
能的,有很多案例!
当然,这些案子里并非全部真实,其中一部分算是被他人污蔑指控。
说实话,徐德想过,可能有人遭受这种手段进行诬告后,自己再给对方做委托,之后这手法才被人所知晓。
可他万万没想到,这种手法是自己给一个女人『出谋划策』所说!
但没办法了。
原告人养女张倩不是个省油的灯。
那他只好用魔法来对付魔法了!
至于,让刘钰婚内提起强奸用什么用?难不成火上添油!?
刘钰也有些不理解。
「我...先不说这算不算强奸,单单是...我要是去起诉,难道这不是在添乱吗!?」
「不不不,此言差矣!」
徐德连连摇头,跟普通人普法是件很累的事。
但巧了,他最不缺的就是耐心!
「您看,我身旁这二位就明显能理解我意思,他们都没反驳,必然是有我的道理的。」
徐德笑着,伸手点了点身侧的林月和钱昊。
两人眼角一抽,多少有点不知该说些什么。
对方这思路...简直就是魔鬼啊!
当然。
徐德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不过哪怕知道也懒得管,此时只是徐徐说道:
「刘女士,还记得先前我说过的,不同身份所用口头信息,效力是不同的吗??」
闻言,刘钰下意识开始思索。
是的。
对方却是说过,并且自己也切身体会过。
首先,是来自那白眼狼张倩的诬告,对方纯粹是空口白牙,压根没有一点实证的陷害。
但结果呢?
结果就是,她立案了!
不仅立案,还被检察院提起了公诉,紧接着就将自己丈夫张承带走。
而自己呢?
也是口说无凭,想辩护也只有一张嘴,拿不出证据,但与之不同的是,自己说的甚至还是真话!
但结果呢?
结果就是,自己的话压根就没被取证,甚至还不如邻居的无端猜测效力来得更高!
至于为什么......
刘钰一开始是不懂的,不过之前徐德解释可以告强奸的时候顺便给解释了一下。
那便是,有关强奸的信息难以取证,所以,口供这种主观方面效力就很大了,加上联系一下现实的客观信息,便可以形成逻辑链。
换做寻常案子,这套想都别想!
更别提苦哈哈的被告方了。
于是乎。
就形成眼下这幅画面,分明两者说的话原理一样,可效力就是不同!
但是,这话又说回来了......
徐德突然没来由的问了一句,「你觉得这厉害?好用吗?」
刘钰下意识开口,「厉...厉害。」
人家说什么就是什么,确实厉害,她连辩解都做不到。
所以......
「这么厉害的招,咱们肯定得用!」
徐德脸上满是赞叹之色,一边说一边点头,语气中带有一种『学徒』气味。
没错。
就是学徒!
他像是返璞归真,从一个律所主任,回到了当初那还只是一个法学生,在虔诚学法的画面一样。
这招确实有用...确实得学啊!
眼见刘钰还在愣。
「刘女士!」
徐德突然一道大喊,惊的面前之人下意识回过神来。
对方又立马将剩余的话全都说了出来。
「如果,6月13日,张承张先生对您进行了强奸,那么,您以此立案并起诉。」
「于是,就形成了一个互相冲突的画面。」
「也就是,原告人张倩,在和您相同的时间,地点却不同,可却同时遭受到了强奸!」
都是6月13号,都是晚上十点半到十一点。
可刘钰和张倩,却住在两个位置,相距甚远。
而被告人张承就一个!
他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两个地方,那么,第一个冲突就出现了。
「有了冲突,检察官和法院就要查。」
「刘女士,你怕查吗?」
徐德反问一句。
查什么?查到底强奸的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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