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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一个阿遥,怎么比我一个将死之人还要狼狈?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我说:「爻溪,离我远点。」
紧接着,就是没有尽头的黏稠黑暗。
接下来剧情就进入最后一卷啦。
第74章 进肆·燕朝歌
屋顶漏水好久了。
要不是连着几天阴雨,我还发现不了它是漏的。那天一早醒来,屋里地面洇湿了一大片,桌脚都要被泡糟了。我擡头一看,草屋顶上透出一线亮得刺眼的光。我问老太太:「燕朝歌什么时候回来?」
哪晓得老太太也说不清。燕朝歌本来就常常三五天不见踪影,忍了两天还不见他,我终于自己爬上房去了。补点茅草而已,老太太捂着胸口,心惊胆战见我搭梯子爬上去,哪晓得这活儿我意外干得顺手。将透光的地方补严实,又叮叮当当敲了两颗钉子加固屋梁。准备下去时我低头一看,燕朝歌站在下面看我,笑嘻嘻的,手上拎个纸包。
我没好气道:「早知道就再忍一天。」他罕见好心地扶我下来,说:「随便找人捎个口信给我不就行了大着肚子爬上爬下要是出个事那可就是一尸两命。」
脚一滑,我险些真「出事」:「什么?」
燕朝歌依旧是笑嘻嘻的,一字一句重复道:「一、尸、两、命?怎么了?」
「你是不是昏了头了燕朝歌,」我骂他,「你才大着肚子!」
他却忽然敛了笑,轻轻皱着眉头,有些担忧地看我。我心里「咯噔」一下,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小腹。
「青枝,你真又忘了?」他认真起来似的,站正了身子,「忘了不要紧,听我说:我们成亲有四年了。」
我愣住:「……啊?」
他察觉到我放在小腹上的那只手,点点头,温柔补充:「有三个月大了。今天他乖不乖,有没有踢你?」
原本我很确信自己这次什么也没有忘记,但被燕朝歌这么一说,又举棋不定起来。我不会真又忘了些东西吧?这次虽然还记得燕朝歌,但把途中的四年都忘干净了?
在这四年里,我嫁给了燕朝歌,还和他有了……孩子?
手底下的小腹虽然的确有些弧度,但摸起来软软的。我沉下脸,擡手就捣了他一拳:「你怎么不干脆说我们孩子三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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